合肥买房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为什么在办理房产登记的过程中,房产交易部门要我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啊?

133****1116 | 2013-05-02 16:48:24

已有1个回答

  • 134****1219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在办理房产转让登记时,房产交易部门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验明房屋所有权人无房屋共同所有人(即无配偶)、可以依法独立处置自己的财产。
    在下列情况下,需要房屋所有权人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超过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丧偶未再婚的;离异未再婚的。

    查看全文↓ 2013-05-02 16:48:36
合肥买房交流群-72群(459)

相关问题

  • 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下发的民函{2015}226号文件《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中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像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全部4个回答>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办理房产转让登记时,房产交易部门要求房屋所有权人在一些特定情况下提供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验明房屋所有权人无房屋共同所有人(即无配偶)、可以依法独立处置自己的财产。

  • 这个**好回当地开一个,即使别人的发给您也没用的!

    全部4个回答>
  •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保一限二禁三”(保障第一套、限制第二套、禁止第三套)的原则,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购买、建造第3套及以上住房(已注销的1套可不计入,限注销1套)的,不予提取住房公积金。因此,未婚或离异的,需提供婚姻登记证明。

  • 钻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专业贷款|抵押、信用贷款 2017-11-22目前网签时不需要提供婚姻证明,但是实际婚姻状况要跟户口本保持一致。一般情况下,网签需要以下资料:1、房产证复印件2、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客户身份证复印件及北京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3、共有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客户/业主本人的卡复印件5、客户/业主银行打印的银行卡身份信息确认单6、客户/业主本人的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7、客户/业主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暂住证等8、客户的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本复印件9、婚姻证明,因现在各地民政局取消此证明,故户口本婚姻状况需与实际情况一致10、网签授权委托书(双方签字,有过户合同价)11、网签信息表12、家庭购房申请表、购房承诺书(审完资质打印客户签字版)13、居间及服务保障合同复印件(合同有变更的提供合同变更单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