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买房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二手房中介常见的欺骗手段有哪些?

133****3560 | 2013-05-03 15:09:42

已有3个回答

  • 142****6587

    编造虚假证明骗取中介费。有的中介制造虚假或不实广告信息,欺骗或引诱消费者,其中包括虚构房源、隐瞒房屋质量问题、以次充好等。一旦消费者缴纳定金和中介费后,就以种种理由推脱或不理不睬消费者,先收定金后赖账。更有甚者,有些中介与业主串通一气欺骗买主上钩,等买主看了房交了佣金甚至定金后,再编造各种理由致使交易不成。
    以上这三种手法是目前房屋中介的惯用伎俩,此外,赚取不当差价、乱收费、合同不规范、违规操作等也是不法中介使用的手法。

    查看全文↓ 2013-05-03 15:10:26
  • 151****8399

    延期付款。一些中介利用卖方不懂操作程序故意延期付款给卖房人,少则一两个月,多则半年甚至一年。虽然到**后大都是有惊无险,但那些天天跑中介的日子让不少人体会到了什么叫“心惊肉跳”。中介为何故意延期付款?举例子来说,目前天津市内六区二手房的平均房价是24万元人民币/套,一家中介企业如果有50家连锁店,一个月成交200套房,每套房一个月就是4800万元入账,这笔钱如果延期付款给卖房人,不仅可以吃利息,而且还可以再投资。
    有的中介甚至“拆东墙补西墙”,将部分房款挪用作为员工的工资和奖金。很多中介企业的资金链非常脆弱,一旦出现断裂,卖房人就有可能拿不到房款,外地就曾发生过中介企业将这笔钱卷走外逃的事情。

    查看全文↓ 2013-05-03 15:10:17
  • 132****1680

    截留和骗取房屋信息。石家庄市民孙凤英有一套一居室想出租,她将出租广告贴在了小区门口,为了怕中介骚扰,她在广告中特意标注了“中介勿扰”。
    可两天以后她发现,广告中的联系方式被人涂改了。几天之后,她就陆续接到一些中介机构的看房电话,这时孙凤英才明白,原来自己的房屋信息被中介截留了。除了截留房屋租赁信息外,一些中介还恶意骗取他人的房屋信息,如有的冒充大学生、留学生在报纸上刊登中介免谈的租房信息,一旦有人上钩,就将对方的信息盘问清楚后当作自己的房屋信息资源。

    查看全文↓ 2013-05-03 15:10:05
哈尔滨买房交流群-96群(411)

相关问题

  • 二手房买卖避税手段有哪些?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买方和卖方都想着怎么去避税,特别是国五条细则中卖房征收差额20%的个税更是让卖房者大呼负担不起。其实二手房避税手段还真的很多,假离婚是呼声**高的一种方式,做低合同价、先租后买、假赠与都是比较热门的手段。虽然二手房买卖避税手段很多,但是其中潜藏的风险也很大,小编还是不介意大家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采取这些手段的。假离婚假离婚是国五条细则出台之后楼市传的**火的避税办法之一。根据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一般来说,家庭关系是指配偶关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的第二套住房在转让时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许多夫妻便通过假离婚的形式进行避税。因为是假离婚,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对财产分割不会做过多考虑。因此,离婚后,一旦出现一方拒绝复婚的话,另一方很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手房合同价格远低于实际价格做低合同价,能避就避。“做低合同价”是二手房市场买卖双方**常用的避税方式。比如一套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35万元的房屋,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订协议后,递交给房产局的过户价则是以22万元成交,这样剩余13万元所产生的税费就可以轻易地避掉了。此种方法少缴全额营业税及附加费了,仍须交契税、登记费、印花税等。这种行为是以外在表现合法的形式,掩盖了逃避税收的非法目的,是一种违法行为。一旦出现纠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二手房买卖当事人双方就要承担补缴税款、罚款的责任,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这种方式可能导致买家根据低报的过户价格来付款,造成业主损失。有意压低交易价格二手房买卖双方故意压低房屋实际成交价格,欲达到少缴税的目的。对于“有意压低成交价”的做法,第一,其违反税收政策,政府对此违规行为也即将加大监管力度,风险性较大;第二,从购房者角度来看,当此房产再次出售时,先行做低的“购买价”将拉大二手房买卖差额,反而再次增加出售成本,得不偿失。协议延期办理产权变更这种避税方式看上去有理有利,但其背后却暗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稍不留神,就有可能让二手房买卖双方落得一个 “贪小便宜吃大亏”的下场。这种方式风险性比较大:一、如果二手房房价大涨,二手房卖房人有可能因此毁约而不再按协议的约定时间去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意图提高房屋的成交价或转售;二、可能到协议约定时间办理二手房房屋过户手续,又出现某些原因而致使过户手续办不了;三、若卖房人背着买主申请补办了产权证,又把二手房房屋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的话,二手房买主将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假赠予方式假赠予真买卖,暗箱操作。在新政策颁布后,不少业主通过“假赠予”偷逃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等。 这是二手房买卖双方为达到“避税”目的,本无亲友关系,私下交易后,却以此名义经过公证将房产进行“赠予”。按照目前的政策,赠与过户只需二手房买方缴纳 4%契税,而二手房买卖过户如果在5年以内需要缴纳5.5%营业税、2%或4%契税,以及个税。由于双方私下进行交易,一旦一方违约,很容易引起纠纷;另外,由于赠予不是买卖行为,而买方拿到房产后如果发生了质量问题,在法律上不受保护,很难要求房主赔偿;再则,赠予在房产证过户之前,随时可以撤销。假租赁真交易先租后买,延期交易。“两税”都将5年作为界限,5年以上转让可以免征营业税。于是,市场上出现了买卖双方协商以“先租后买”来达成交易的情况。该办法因为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房子的产权并不是买方的,如果房价上涨,房主可能宁愿赔偿违约金也不卖,买方只能重新选择房源。假如几年后房屋获得房产证时楼价跌了,买家必然也不愿继续交易,未来买卖双方无论哪一方反悔都会产生纠纷。

    全部2个回答>
  • 一、要求返还定金纠纷因为定金的性质不同,相应地合同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在订约过程中应该明确规定是属于哪种类型的定金,否则容易出现纠纷。二、逾期交付房屋纠纷业主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拖延期限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购房者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三、逾期支付房款纠纷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时,会导致业主的利益受损,从而可能产生延期交房、不出售房子等后果。四、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纠纷业主或购房者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购房者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业主不办过户手续。五、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事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shangeshgh六、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这种情况下,一方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会不执行“阴合同”从而引发争议。七、中介纠纷如业主或购房者在与中介机构签订居间合同后,由于避开中介机构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机构中介费的损失,中介机构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其责任。又如中介机构在进行居间和***时,不规范不尽责而造成的纠纷。八、户口迁移纠纷房屋交付后,购房者才发现房内有业主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从而引发纠纷。九、质量纠纷由于业主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购房者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而业主一般会引用合同没有做出规定为由拒绝,从而引发纠纷。

    全部3个回答>
  • 一、要求返还定金纠纷因为定金的性质不同,相应地合同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在订约过程中应该明确规定是属于哪种类型的定金,否则容易出现纠纷。二、逾期交付房屋纠纷业主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拖延期限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购房者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三、逾期支付房款纠纷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时,会导致业主的利益受损,从而可能产生延期交房、不出售房子等后果。四、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纠纷业主或购房者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购房者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业主不办过户手续。五、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事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shangeshgh六、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这种情况下,一方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会不执行“阴合同”从而引发争议。七、中介纠纷如业主或购房者在与中介机构签订居间合同后,由于避开中介机构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机构中介费的损失,中介机构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其责任。又如中介机构在进行居间和***时,不规范不尽责而造成的纠纷。八、户口迁移纠纷房屋交付后,购房者才发现房内有业主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从而引发纠纷。九、质量纠纷由于业主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购房者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而业主一般会引用合同没有做出规定为由拒绝,从而引发纠纷。

    全部3个回答>
  • 二手房买卖合同陷阱常见的有:(一)交房时间  应特别注意"不可抗力"在合同中是如何界定的。(二)房屋面积  对于商品房这种特殊的商品,一般是允许合同约定的面积存有误差的,但是误差不应超过合理的范围,这个范围应该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全部3个回答>
  • (一)要求返还定金纠纷。因为定金的性质不同,相应地合同规定也会有所不同。在订约过程中应该明确规定是属于哪种类型的定金,否则容易出现纠纷。(二)逾期交付房屋纠纷。业主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拖延期限未交房,除了有一些正当的理由,比如购房者未按时付款,否则要对购房者承担违约责任。(三)逾期支付房款纠纷。购房者逾期支付房款时,会导致业主的利益受损,从而可能产生延期交房、不出售房子等后果。(四)逾期办理过户手续纠纷。业主或购房者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购房者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业主不办过户手续。(五)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事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六)黑白合同。“黑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这种情况下,一方为了自己的利益,常常会不执行“阴合同”从而引发争议。(七)中介纠纷。如业主或购房者在与中介机构签订居间合同后,由于避开中介机构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机构中介费的损失,中介机构可以根据合同追究其责任。又如中介机构在进行居间和***时,不规范不尽责而造成的纠纷。(八)户口迁移纠纷。房屋交付后,购房者才发现房内有业主的户口或他人的户口,即使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保证户口迁走,但这类纠纷诉至法院还是不会被受理。从而引发纠纷。(九)质量纠纷。由于业主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购房者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而业主一般会引用合同没有做出规定为由拒绝,从而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