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建筑面积计算,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针对商品房实际交付面积与预售面积存在误差的情况,可按照具体差额的情况,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解决: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全部3个回答>买了套约103平的房子,收房时面积多了0.34平米,开发商要求补缴差价1000余元,请问开发商的做法是否合理?
136****1120 | 2013-05-07 11: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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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829
这个是合理的,面积误差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查看全文↓ 2013-05-07 11:08:00 -
145****2304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面积误差的规定: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查看全文↓ 2013-05-07 11:07:18
超过3%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合同面积以外可以拒绝付款,但所有权归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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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终止合同或购房行为,开发商不能强制业主必须补交房面积误差费。在购买期房签订预售合同时,合同上记载的往往是房屋预测面积。购房者可以和开发商书面约定,如果房屋竣工交房后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相差不大的(一般为正负1%至2%),双方采取多退少补的方式;如果有较大出入的(一般超过正负3%),则可以终止合同或购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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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经交付给你,不能以一房两卖解除合同,但能诉请对方赔偿这期间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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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应由双方协商。按照有关规定,合同各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也就是说,合同双方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因此,开发商与购房者可对付款方式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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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要和开发商商量了,是不是他把热费都给你交了,不过这个也不太可能呢啊,你完全可以交20%的,不用问热力公司,不行你就找媒体守望都市,实话实说,城市速递,供暖是大事,他们会帮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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