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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售许可证的房子定金能否能退还?买了套商品房,在付了定金之后发现该楼盘没有预售许可证,现想了解下我付的定金能否要回来?

154****4968 | 2013-05-07 11:24:28

已有3个回答

  • 133****7492

    可以的,这是开发商无理。可以协商。

    查看全文↓ 2013-05-07 11:25:57
  • 148****7662

    不具备销售资格的房屋,是不能销售的,属于欺骗消费者,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查看全文↓ 2013-05-07 11:25:34
  • 157****9833

    肯定能退。一般可协商解决,开发商不会为难你的。如果开发商不退可拨打工商投诉电话,以对方不具备销售房屋资格,欺骗消费者,无法实现商品房买卖为由,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必要时可起诉)

    查看全文↓ 2013-05-07 11: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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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肯定能退。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是不能售房的, 如果开发商不退可拨打工商投诉电话,以对方不具备销售房屋资格,欺骗消费者,无法实现商品房买卖为由,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你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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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中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签订的认购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在项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团购、预订、内部认购、登记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定金、预付款,属于严重违规销售行为,所以开发商没有预售证签订的购房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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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收钱的话就没钱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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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是叫他们拿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来,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家不不可以卖房的。请看下面解释:五证两书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五证”中**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房地产五证的及各自在法律上的功能“五证”指的是:第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能转让的只能是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只有通过征用等方式变成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转让。只有在国有土地上所建的房屋才能用于出售。如果不能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不能取得房产证,房屋就不能进行正常的转让、抵押、出租等。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就得向国家交纳土地出让金,开发商往往由于资金缺乏、紧张等各种原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第二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用地要符合国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第四个是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只有拥有此证工程才能施工;第五个是销售许可证(预售许可证)。没有此证,房子就不能销售或预售,一般来说开发商如果没有前四证,就办不下来此证。但也不能为了省事,光看此证而不看其他四证。购房者应将五证结合起来查看,才能确保万无一失。另外还有一种“乡产权”的房屋,这种房子的所有权的转移是受限制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应与其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权同时转移。这种“乡产权”的房子取得的只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要受到很多的限制,比如这种土地使用权只能在集体组织内流转;国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征用等。并且法律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购房者在购买该类房屋时,应清楚地认识到所“购买”的并非是该屋的产权,并非所有权,而只是居住使用权。另外,依据法律规定,有权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的机构应当是县级以上的房屋土地主管部门,乡(村)级政府或其他机构根本无权制作颁发产权证,所以购买该类房屋根本不能取得有效的权属证明。此类购房合同违反了国家的法律规定,自始无效,购房者可以向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赔偿损失。1、住宅质量保证书解答:我国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商品房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 邓泽敏)2、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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