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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151****3548 | 2013-05-08 17: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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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5****1823

    1、借款人、担保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购买(代建)住房的,提供购房(代建)合同;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   
    3、经认可的可用于抵押的本人其他房产、他人房产的产权证;   
    4、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资信证明;   
    5、**款的有效凭证或各集中居住区管理部门出具的(代)建房户出资证明;   
    6、需要评估的须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7、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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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需提供以下材料:1、《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城区各楼盘的售楼处或公积金中心各营业网点领取);2、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3、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4、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婚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开局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工资本或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是工资签发表,需复印近3个月工资条并加盖单位财务章;6、开发商开具的正规**款收据。二手房为收条和契税发票;7、商品房备案合同、花名册、产权转移证明、预售许可证。二手房为购房协议、房产证、评估报告。8、自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9、自建、大修住房的自有资金不低于50%(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10、抵(质)押物清单,所购房屋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具备评估资质部门出具的抵押估价证明。11、保证人同意提供借款担保的书面文件及资信证明。12、贷款人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复印件与复件相符的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由借款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确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原件退还借款人。借款人应与经办人当面在《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加盖手印。

  • 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资料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土地所有权证、购房契税发票、房屋登记薄(房产交易中心档案馆查档取得)、二手房买卖协议、房屋评估报告以及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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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合法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2、购房合同(协议)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审批手续。3、已付20%以上购房款的证明。4、家庭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1、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协议书(意向书)或购房合同和税务部门监制的预收款票据; 2、若能提供被拆迁房屋建设、规划部门审批文书上其他家庭成员的,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3、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其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应支付的房款总额。 4、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拆迁的证明材料开具或领取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 申请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l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 2 )有关借款人经济收入的证明; ( 3 )购房合同; ( 4 )住房公积金专柜提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对账单; ( 5 )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