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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抵押的房产还能够转让吗?

134****8113 | 2013-05-10 14: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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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2****76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应由抵押人、转让人和受让人三方签订有关的公证书,即签订将原抵押转移给新的受让方的协议;
    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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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而有的地方是允许转让和备案,同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 那么期房再转让是跟据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而国务院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从该法看预售房是可以再转让的,而实际上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是合同的转让,另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期权的转让,即双方约定出让方取得房产证后再过户,由于该合同没有经备案对买受人的保护不利,法院有这方面的判决案例。以上两种都是在出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的期房再转让。而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不需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而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则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购房者的主要权利是取得商品房产权,主要义务是付清房屋价款。如果购房者已付清全部房屋价款,则该转让不需开发商同意,反之,就需要开发商认可。但是由于房子是不动产,涉及登记和备案的问题,而再转让又没有具体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有些买卖双方当期房价格波动而违约时片面理解该条,所以往往造成纠纷不断。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笔者认为是对于物权过户登记的必须条件,但不是合合同生效的条件,特别对于还在开发过程中的期房该法有特别的规定,是允许在没有取得产权证前预售和再转让的,再说目前期房再转让大多是在取得房产证后再进行过户登记,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合同,以出让方取得房产证条件实现后再过户,所以并不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 对购房者而言,应注意如下几种情况: 一、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三、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可以进行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订立周密的合同风险增大。 四、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 五、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障碍。 六、如果确是房子不想要而原价转让,你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还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备案。但终止预售合同通常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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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房子在抵押也是可以再贷款买房的,只要是有购房资格就能够办理贷款,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抵押贷款是会被认作是负债的,贷款人的收入要在负担债务的情况下还能负担月供。如果说贷款人的收入不够高的话多一个抵押可能会导致房贷被拒。

  • 有房子在抵押也是可以再贷款买房的,只要是有购房资格就能够办理贷款,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抵押贷款是会被认作是负债的,贷款人的收入要在负担债务的情况下还能负担月供。如果说贷款人的收入不够高的话多一个抵押可能会导致房贷被拒。

  • 在东莞买房之后,是可以申请办理入户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入户的对象需要是购房者本人或是购房者的直系亲属。申请入户的入户人需要已经成年,并且作为购房者以及拥有值属关系的其他人,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原户籍地所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夫妻双方如果不属于同一居委会,需要提供双方的计生证明。在东莞地区所购买的房屋面积每套在80平米以下,且总价在20万元以下的,可以办理两人入户,购房面积在80平米以上,120平米以下可以办理三人入户,如果购买的房屋每套面积在120平米以上,可以同时申请办理4人入户。所办理入户的房屋需要已经具备有房产证,而且不属于抵押的状态之内,此外申请入户的入户者自身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记录。

  • 房产抵押公证有效的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不动产抵押要进行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即使做了公证,也是抵押无效。公证只是对协议书的签名属实予以公证,没有实际作用。  首先,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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