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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棚户区改造有什么相关的政策?

141****4140 | 2013-06-19 15:02:39

已有4个回答

  • 141****4334

    棚户区是给有权有势人改建的,老百姓那能有这好事呀,我们这老百姓就没有棚户区,住土房的还有500多户呢,一共才2000多户,年年改年年给有权有势人改,拿一个房能要楼房砖房好几个呢,要了以高价在卖出,也没人敢管呀,希望国家尽快解决,给老百姓一个幸福的家

    查看全文↓ 2015-09-29 17:04:00
  • 132****7660

    民营企业可以做棚户区改造吗

    查看全文↓ 2015-09-12 14:11:33
  • 137****7345

    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是什么?国家棚户区改造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市区联动、以区为主,政府主导、多元融资,依法改造、确保稳定的原则。

    查看全文↓ 2013-06-19 15:05:11
  • 153****2206

    国家对棚户区改造有以下的政策依据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中低收入家庭比例高,特别是下岗失业、退休职工比较集中,群众要求改造的呼声强烈。
    在推进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显得尤为重要。为了防止借改造之名盲目大拆大建,《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坚持整治、保护与改造相结合,严格界定改造范围。
    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和规划保留的建筑,主要进行房屋维修、配套设施和无障碍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
    要重视维护城市传统风貌特色,切实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严禁大拆大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确定和安置补偿方案的制订,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多种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得到绝大多数群众支持的基础上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安置补偿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为了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被拆迁人自愿选择。
    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人,通过相应保障方式优先安排。各地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安置补偿办法。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实施棚户区改造,既可以带动社会投资,促进居民消费,扩大社会就业,又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是扩内需、惠民生、保稳定的重要结合点。
    为此,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资金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中央采取适当方式,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
    省级人民政府可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本地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市、县人民政府可以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中,按规定安排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棚户区改造支出项目。
    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此外,还鼓励金融机构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提供贷款,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
    鼓励采取共建的方式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在税费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对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和通过收购筹集安置房源的,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另外,新建安置小区有线电视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通信、道路等市政公用设施,由各相关单位出资配套建设,并适当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
    在土地方面,《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用地纳入当地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并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严禁将已供应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改变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开发建设。安置住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对异地建设的,应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的区域。

    查看全文↓ 2013-06-19 15: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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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一、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二、棚户区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1、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1)按照一定比例置换,如按1:1.5的面积置换等;(2)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房屋折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3)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2、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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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所谓“城中村”,是指城市建成区仍然存在的、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属于棚户区性质的区域。从面积上讲,棚户区一般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一般至少在5万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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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承担。(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所有,由区负贵日常管理。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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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我们这边幢搂,住户较多,年老体弱者多,出行很不方便,又没有工职人员,在大家按照棚户区改造的条件下,组建了电梯安装,却受到了有关部门的阻止,请问难道我们就不复棚户区改造的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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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做为基层党组织的一名党务工作者,笔者认为,在棚户区改造中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一、加强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1、棚户区改造是一件大事、难事,也是一件造福于民的好事,是落实“职工是第一牵挂”、“职工利益高于一切、造福职工重于一切、实现职工愿望高于一切”理念的具体体现。为此,做好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是今年宣传思想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需求。做为基层党组织要把对棚户区改造的宣传作为一个战役,树立“超常规”的工作理念,精心组织、精心谋划、精心筹备,把意义讲情,把问题讲明,把政策讲透,强有力的宣传,把省委省政府对棚户区居民的温暖和关怀宣传到每家每户,使棚户区改造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和谐的舆论环境。2、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是一项政策很强的工作,在宣传中要把握好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宣传、政策宣传、进度宣传、典型宣传及稳定宣传。3、通过会议、简报、电视、广播、黑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力度,千方百计把职工的思想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并要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力求及时、准确、生动、突出宣传的时效性和鲜活性。二、在棚户区改造中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拆迁工作是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重点和难点,与职工的利益息息相关,也是职工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决定着今明两年棚户区改造能否顺利完成。为此,在棚户区改造中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1、发挥堡垒作用,合力攻坚,打响拆迁第一仗。每名共产党员要以“叫响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本着“两不误、两促进”(安全生产、棚户区改造)的原则,全力实施拆迁工作。基层党组织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高度出发,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精心组织、和谐工作和人性化服务,来破解大量拆迁难题,力求对职工提出的每个问题在兼顾企业和职工双方利益上形成共识,及时妥善处理好拆迁难题,同时,注重做好弱势群体的安置,认真落实安置政策、帮助联系房源、搬家,并设法办理补助。党员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亲自带领工作人员入户与动迁居民零距离接触,了解情况,告知政策及惠民措施,及时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敢于碰硬,使拆迁工作顺利推进。2、发挥模范作用,身先士卒,唱响主旋律在棚户区拆迁工作中用共产党员的典型示范作用和先进事迹感染、鼓舞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迎难而上,拼搏进取,以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积极投身拆迁工作。3、发挥表率作用,身体力行,叫响我是共产党员每一位从事棚户区改造的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政策法规,为被拆迁居民、企业排忧解难,提供优质服务,始终坚持深入一线现场办公,为被迁居民提供全方位服务;深入社区了解排查难点,共同谋划、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深入到“钉子户”家中,宣传党和政府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和对人民群众的关心与爱护,切实做好思想工作;深入到特困户家中,排忧解难,全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全力做到四深入的同时,教育全体党员人人争做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模范;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的模范,在拆迁工作中真正体现出党员的先进性。三、加强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棚户区改造不仅没有太多经济效益回报,而且容易引发社会矛盾。要克服重重困难,将棚户区改造工程建成“和谐工程”、“民心工程”、“民生工程”、“德政工程”,靠的是公心要营筑。棚户区改造工作是“民心工程”,更应是“阳光工程”,基层党组织纪检部门必须加强对本单位棚户区改造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阳光操作。在实际工作中,要建立一套监督机制,把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重点环节全部纳入监督范围,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把质量与安全放在首位,绝不能片面追求速度,忽视质量、安全,应实行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决不能出现漏洞。要把好设计审查关、材料购进关、隐蔽工程关与竣工验收关,使棚户区改造工程真正成为高质量的“廉政工程”、“标杆工程”,赢得群众的支持与尊重。总之,只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的作用,秉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做到与民共忧乐,得到职工的理解和拥护,确保棚户区改造工作平稳、顺利、和谐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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