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财产的话,再改成你们俩人的名字,要交易过户,交易一半的产权,不过交易的时候**好做婚前财产公证,因为新的产权是婚后登记的,有点麻烦,做个公证**好。加了你的名字,你占一半的产权。
我爸妈在十几年前买了一套房子,后来我妈去世了,我爸又找了一个女人,在一起生活了8年,但没有领结婚证,如果我爸生病去世了,那我后妈可以分得房产吗?
151****4782 | 2013-08-29 14:57:06
已有1个回答
相关问题
-
答
-
答
首先确定你妈妈和你继父的婚姻关系。根据我国**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第五条之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如果你母亲和你继父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没有办理结婚证的,以事实婚姻定。第二,如果那套房子是你继父在婚前,即与你母亲共同生活之前拥有的房产,那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也就是说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仅属于你继父个人财产,那么非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不能被分割财产的,也就是说你母亲没有分担房产的权利。但也有例外,例如虽然房产属于你继父个人财产,但是在你继父和你母亲共同生活之后,你继父与你母亲约定其婚前财产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则根据约定,你母亲对该房产拥有权利。第三,如果那套房产是在你母亲和你继父共同生活之后取得的,那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你母亲对房产拥有权利。
-
答
当然属于婚前产权,并且,你和你妈妈作为第一继承人,在法律上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后你继父则没有继承权
全部2个回答> -
答
按照公租房的申请条件,需要满足三项规定: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2、低于公布的中等偏下人口收入(财产)标准(具体由市民政局按年度报市政府批准后确定);3、无房户或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换而言之,除非说你名下的房子非常的小,居住条件差,才有机会申请的到的。如果有城镇户口又有房的情况下,一般情况是无法让你爸以个人名义来申请公租房的。
-
答
是夫妻的话就有份啊!共同财产
全部15个回答>
郑州买房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