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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佛山廉租房?周期长吗???

143****3891 | 2013-09-24 15:19:25

已有4个回答

  • 158****6791

    外地人申请有点困难,建议具体到街道居民委员会问问

    查看全文↓ 2013-09-24 15:36:41
  • 135****9273

    目前廉租房申请申请人可以凭本市户口本、申请人身份证、单位或社区居委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或低保证)、计划生育证明到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2、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市人均**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3、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1、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2、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
    4、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根据你的情况,可以购买房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查看全文↓ 2013-09-24 15:36:11
  • 145****6485

    申请佛山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城镇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村集体建房和分房政策(包括宅基地分配)范围内,并具有同一地址佛山市居民户口。
    (二)家庭人均收入标准为本市人均**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及以下;
    (三)居住困难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1、同一户籍内的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
    2、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含12平方米)以下;
    (四)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或解困房、微利房等住房;
    (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的三年内没有出售房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房产。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低收入认定标准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市建设局会同财政局、民政局根据本市居民的人均住房面积、居住情况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制定,报市政府批准后于每年1月份向社会公布。

    查看全文↓ 2013-09-24 15:21:16
  • 143****3317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在每年4、5月向属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
    1.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
    2.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3.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
    4.现住房情况证明及复印件;
    5.计划生育证明。
    (二)社区居委会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通过查对资料、信函索证、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居住情况及经济情况的初审,再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经公示有异议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建设局、民政局复审。
    (三)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居住状况符合条件的,由区建设局在部门网站及《佛山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建设局予以登记建档,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系统轮候,依申请办理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有关手续,经公示发生异议的,区建设局、民政局应进行重新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建设局、民政局提起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对其它申请户的审核结果。
    (五)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由各区政府按实际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

    查看全文↓ 2013-09-24 15: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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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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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在每年4、5月向属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资料:1.佛山市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2.申请家庭成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3.家庭经济收入情况证明;4.现住房情况证明及复印件;5.计划生育证明。(二)社区居委会受理后,应当在30日内通过查对资料、信函索证、入户调查等方式完成对申请人居住情况及经济情况的初审,再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实并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10日。经公示有异议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建设局、民政局复审。(三)经审核,申请人家庭收入、居住状况符合条件的,由区建设局在部门网站及《佛山日报》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四)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建设局予以登记建档,纳入廉租住房保障系统轮候,依申请办理领取住房租赁补贴或实物配租有关手续,经公示发生异议的,区建设局、民政局应进行重新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建设局、民政局提起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影响对其它申请户的审核结果。(五)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由各区政府按实际情况每月或每季度公布一次。

    全部4个回答>
  • 首先要说的是,我国每一个省份它的廉租房申请时间不一样,想要知道准确的申请廉租房申请时间只需要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就可以得到准确时间,一般情况是在十月至十二月之间进行的。接下来我们来说说廉租房申请的条件,申请人需要是当地人或是常住人口,而且居住时间必须达到五年以上。除此之外,申请人还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当地民政部门要认定你是低收入群或者**低收入的家庭。而且申请人他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十五平方米以下,家庭住宅总面积在五十平方米以下。不仅如此,对于申请人的家庭之间还有一定的要求,申请家庭成员必须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的关系,他们是一起共同生活的。并且需要经过当地部门的确认,确认他只有一个住房,并没有其他住房。当然说完了申请条件,视野君也要告诉大家这几种情况是不能申请廉租房的。第一个就是在五年之内有住房转让行为,或者他们的住房面积已经超过了廉租住房的保障面积要求的,除非申请的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因患重大疾病可以提供相关证明。第二就是有一些家庭挂靠的户口地址不存在,或是不居住在该房屋的家庭,也不可以纳入保障范围。第三个是一些家庭可能会有新建或者购买那些商品用房与一些高标准装修的现有住房家庭,也不会给予考虑。**后如果你的子女有出国留学或是他们读高等收费**,那么也没有廉租房的机会。**后我们一起来看看廉租住房的申请流程,首先要在自己那个街道或者镇的住房保障部门,他们设立了窗口,申请人需将书面申请送至这里。申请人需要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而且他们也需要做出一定的诚信承诺,并且交出相应的材料即可。国家为了让更多的收入低的人过上好生活,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廉租房正是国家福利政策得到提高的表现之一,随着我国的越来越成熟,我想我国社会福利制度也会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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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申请流程: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二、受理、配租: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廉租房申请材料:申请家庭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及复印件,所需复印件一式三份: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2、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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