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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苏州园区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我是四川的

147****8874 | 2013-10-03 17:11:15

已有2个回答

  • 146****1299

    1.购房提取,领到产证后可全额,但公积金账户要保留一个月。2.还有不够房提取,离职后不来苏州,提取只能提取一部分。具体可以咨询所在地负责公积金管理处。

    查看全文↓ 2013-10-03 17:34:08
  • 157****1595

    7月1日起,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制度按照国家社保法要求作出调整,调整后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 (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今日公布。
    这一新政策是园区贯彻落实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结合园区实际情况,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进行专家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的。
    新的园区社会保险 (公积金)制度将与《社会保险法》同步实施。制度调整后,将严格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要求,按各项社会保险险种分账设立账户;在个人缴费比例和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方面,都与省、市社保制度的规定保持一致。调整后的新制度充分考虑到老参保员工 (包括非苏州市户籍回乡务农人员、之前已使用普通账户摊还购房贷款人员等对象)的切身利益,尽可能减少对会员带来的影响,采取逐步过渡的办法,并**终与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现并轨。
    在具体操作上,将坚持“老人老账老办法、老人新账过渡办法、新人新账新办法”的原则。所谓“老人老账老办法”,即对于会员在2011年6月30日前缴纳的公积金按老办法处理,其中非苏州市户籍农村人员的个人账户,仍允许“可提可转”,即在7月1日之后仍可办理。
    所谓“老人新账过渡办法”,即对于正在摊还购房贷款的公积金会员,在较长时间内,可以借用养老补充账户和特殊补充账户摊还购房贷款,使得会员的摊还资金不受影响。
    所谓“新人新账新办法”,即今年7月1日以后参加园区社保的员工,完全按照国家社会保险制度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统一规定进行操作。
    这一调整方案既贯彻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又兼顾了新老参保员工的不同情况,切实维护了员工的切身利益。
    从1997年以来,园区实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在借鉴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基础上建立的公积金制度。
    该制度是一项综合型社会保障制度,设立综合账户,涵盖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住房保障和家庭保障等方面,不分别设立账户,具有“总体费率较低、个人账户为主”等特点,特别是会员在年轻时可以使用养老的资金摊还购房贷款,减轻了会员的购房压力,这些尝试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创新提供了积极的探索。
    该制度实施14年来,为促进园区经济发展、保障员工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查看全文↓ 2013-10-03 17: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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