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苏州楼市 >苏州楼市 >详情

我和老公都是苏州户口,婚前有一套房子 没有贷款 现想买二套房子,**怎么算?公积金里的钱能取出来吗

156****8476 | 2014-04-25 12:39:23

已有4个回答

  • 134****1846

    可以,看第一套房产在不在北京。在的话,可能要麻烦点。详细可以来电咨询。

    信义房屋的在租和在售房源均有业主的直接书面委托授权,任何无委托的房源我们公司是坚决禁止推荐的。信义房源,放心永远!



    信义房屋资深CBD(社区网 论坛 商铺)置业顾问—张安仓

    查看全文↓ 2014-04-27 22:52:28
  • 147****8440

    你好,二套的认定是在北京是否唯一住房,以家庭为单位。再买房的话,不管是商贷还是公积金都算二套。但公积金有要求的,人均住房面积是29.4平米/人。按级别分类,A级的**多贷104万,B级的**多贷92万,C级的**多贷80万,你的月缴存多少也跟你贷的款有关系。二套**6成,贷4成,利率上浮10%。

    查看全文↓ 2014-04-26 11:34:32
  • 136****8652

    您现在用你的名字可以购买也算是首套,**少可以三层**

    查看全文↓ 2014-04-26 09:13:26
  • 143****8686

    你好,根据你的情况女方可以买房,算是首套。**少可以做到三层**。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查看全文↓ 2014-04-25 12:50:52

相关问题

  • 是可以提取的,只是先后顺序不同。公积金不能先提取作为购房款。但是您购房款全部缴纳后,可凭购房合同以及不动产发票到公积金管理所提取公积金。

  • 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公积金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是可以将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的。一般情况下,住房公积金是不允许全部提出来的,只有在离职、调任、退休等特殊情况才可以全额提取出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第二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第三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第四离休、退休的;第五出境定居的;第六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第七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第八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后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 离休、退休的;(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 出境定居的;(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全部3个回答>
  • 可以的。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7、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

  • 有一套房,婚后再买房就算二套房,因为目前国家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个人名下有几套房产,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名下有房产,再次购房就都算二套房,所以如果婚前已经购买过房屋,同时也申请过房屋抵押贷款,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再次购房就都属于二套房,待购房的时候需要按照二套房的标准执行,比如首付比例至少50%,而且贷款的利率也会上调。首套房贷购买的时候能够享受到不少的优惠政策,不仅仅首付比例会比较低,而且年代贷款的利率也会比较低,在最近国家调整了贷款的利率,目前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商业贷款的话最低在4.5%,二套房的贷款利率在5.05%,如果是按照公积金的话,利息还会更低一些,所以大家要保留好自己的首套房购房资格。

  • 楼上的说的很详细,要看具体情况

    全部2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