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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哪些?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谢谢!

133****1014 | 2013-10-19 10:16:09

已有4个回答

  • 135****5783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
    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查看全文↓ 2013-10-19 10:16:45
  • 134****2950

    第一,具有该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第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第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第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第五,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第六,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它条件。磨刀不误砍柴工,大家在申请贷款之前可以先向当地相关部门进行咨询。在悉数满足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后,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了。

    查看全文↓ 2013-10-19 10:16:37
  • 144****5194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2个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不是未成年人贷款 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通过以上5点就可以计算出你**高可以贷多少钱。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查看全文↓ 2013-10-19 10:16:28
  • 147****7874

    有效居住证是指你购买的商品房产权证,如果你是银行分期付款的,可以拿银行开出的证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4个条件  
    1、首先你工作的单位给你上了公积金,那么你就有了个公积金帐号;  
    2、公积金需缴存12个月以上,时间和缴存额必须满12个月(购买政策性房只需一个月)   
    3.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4.是成年人需要的相关手续,你只需要准备:   
    1、你的公积金帐号;  
    2、单位的公积金帐号;  
    3、月缴存额;  
    4、缴存比例;  
    5、公积金缴存地点。  通过以上5点就可以计算出你**高可以贷多少钱。

    查看全文↓ 2013-10-19 10: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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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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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可至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提取业务中详细参阅提取条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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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贷款银行有关住房按揭贷款的规定。具体来说, ⑴ 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⑵ 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⑶ 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⑷ 有合法有效的购买自住住房合同、协议或其他证明文件; ⑸ 有用于支付所购房产总价款20%以上**款的自筹资金(**款从贷款银行规定); ⑹ 自愿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⑺ 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⑻ 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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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流程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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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南昌申请公租房具体价格还没有出来,但申请办法已经明确。南昌市家庭、就业职工和外来人口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分别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准备什么材料? 南昌市家庭申请公租房办法 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开发区,新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 2、家庭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4、未享受房改政策; 5、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或者无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员(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申请人未婚的,应当年满25周岁,符合本条第一款(一)、(二)、(三)、(四)项条件且在本市无房。 所需材料 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1、《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单位的由单位出具,无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出具); 4、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5、其他必要材料。 南昌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办法 申请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工作满一年,毕业不满5年; 2、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3、已被本市用人单位正式录用; 4、未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者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5、未享受房改政策; 6、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或者本市无房、未租住公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员(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所需材料 本市新就业职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1、《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学历证书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者其他能够证明人事劳动关系的材料复印件; 6、在本市缴纳满1年以上(含1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7、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无房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或者相关证明; 8、其他必要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办法 申请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人均年收入不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 2、在本市实际居住满5年(含5年); 3、已被本市用人单位录用;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本市无房、未租住公房,且申请之日起前两年无房产交易记录。 申请人已婚的,其家庭成员(指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所需材料 外来务工人员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居(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1、《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劳动合同复印件; 5、在本市缴纳满5年以上(含5年)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其承租资格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认定。 1、申请。需要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到居(村)民委员会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2、社区调查。居(村)民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采取上门查询、邻里座谈、信函索证、张榜公示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并将相关调查情况连同申请材料报街道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对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在5日内补齐;逾期不补齐视为放弃申请。 3、审核与审批。街道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示,并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移交区住房保障部门。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审查,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市住房保障部门及时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开。 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4、资格认定。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申请人,获得承租资格,进入公开摇号程序。 已通过廉租住房或者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查且本人自愿申请政府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直接进入公开摇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