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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起还贷房产证上可添加名字吗?

144****0865 | 2013-10-27 15:14:54

已有2个回答

  • 137****4341

    我国房产权属实行的是登记制度,因此房屋房产证上的名字,在房产权属清晰、明确的情况下,房产所有人可以根据自身意愿自行处分该房产。
    也就是说,闫女士要求在房屋产权证上增加自己的名字,与丈夫一起成为该套婚房的房屋共有人,只要丈夫同意,则完全可以实现。
    因此冯荣律师建议,闫女士可以到当地房产登记部门具体咨询。同时,冯荣律师认为,闫女士丈夫所写的双方共有财产证明,是他们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因此具有法律效力。若他们夫妻一旦离婚,则闫女士可以将其作为分割财产的依据,即便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也可要求丈夫对其进行补偿。

    查看全文↓ 2013-10-27 15:16:32
  • 148****8091

    关于婚前房产离婚时如何分配的问题,法律有明确规定。林方平律师介绍,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十条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查看全文↓ 2013-10-27 15: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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