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买房 >房产问答 >南宁楼市 >南宁楼市 >详情

南宁房产税如何计算的,之前听同事说南宁这边没房产税,不太清楚,想知道房产税怎么计算好做买房准备

145****7262 | 2013-10-29 20:50:05

已有5个回答

  • 157****5647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财税地字[1986]第00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0]125号 文件规定:个人出租的房产,不分用途,均应征收房产税。
    按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税率为12%,但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

    查看全文↓ 2013-10-29 20:54:01
  • 136****2247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查看全文↓ 2013-10-29 20:53:29
  • 146****0525

    144平方以上的3%,90平方以上到144平米以下1.5%,90以下的1%(二次置业都按3%计算)

    查看全文↓ 2013-10-29 20:52:59
  • 155****0362

    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独立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
    1、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应纳税额计算。假设某家庭拥有的第一套存量独栋商品住宅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交易单价为16000元/平方米,其纳税额为:(400-180)×16000×1%=35200元
    2、新购高档住房纳税额计算。假设某家庭在2011年1月28日-12月31日之间,新购了一套符合扣除免税面积的应税住房,其建筑面积为180平方米,交易单价为10000元/平方米,其纳税额为:(180-100)×10000×0、5%=4000元
    3、应税普通住房纳税额计算。假设在2011年1月28日-12月31日之间的应税普通住房建筑面积为80平方米,交易单价为7000元/平方米,其纳税额为:80×7000×0、5%=2800元

    查看全文↓ 2013-10-29 20:52:26
  • 151****0685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分为从价或从租两种计算缴纳形式。从价纳税的,依照房屋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纳税,税率为 1.2%。从租纳税的,依照房屋的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税率为12%。没有房屋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屋核定。纳税人应依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将现有房屋的坐落地点、数量、房屋的原值或租金收入等情况,据实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登记,并根据规定纳税。纳税人住址变更、产权转移、房屋原值或租金收入哟变化时,要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房产税在何时缴纳,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企业、机关、事业等纳税单位缴纳期限是: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个人非居住用房可以分月、分季或全年一次缴纳。出租私房的人应缴纳房产税。出租私房时,在取得租金收入后,应及时到税务机关或街道“协税办”申报,并根据规定,缴纳税款。

    查看全文↓ 2013-10-29 20:51:04
南宁买房交流群-61群(371)

相关问题

  • 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全部4个回答>
  • 企业、公司房产税如何计算?其实有三种情况。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屋。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产权所有人、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其经营管理的单位为纳税人;产权属于集体和个人的,集体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人。

    全部3个回答>
  • 企业房产税的计算公式,以及两类情况下的不同: 1、如果是公司自己的房产,用于自用,那么房产税从价计征:每年应纳房产税额=房产原值*(1-扣减率)*1.2% (扣减率各地不同,一般是20%或30%);2、如果公司把自己的房产出租,取得租金,那么房产税从租计征:房产税额=租金收入*12%。房产税的计税公式为:1、从价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2、从租计税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3、个人出租住房 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4%。

    全部3个回答>
  • 一、征税范围1.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房屋,不包括农村。2.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不是房产税的征税对象。二、应纳税额1.从价计征(1)以房产余值(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为计税依据(2)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3.特殊规定(1)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照“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2)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经营风险的,视同出租,按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3)对于融资租赁的房屋,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三、税收优惠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不包括出租)的房产,免征房产税。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全额或者差额)的单位(**、医疗卫生单位、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文化、体育、艺术类单位)所有的、本身业务范围内使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居民住房),免征房产税。5.纳税人因房屋大修导致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在房屋大修期间免征房产税。6.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7.老年服务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全部4个回答>
  • 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纳税。房产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纳税申报,并如实填写《房产税纳税申报表》。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