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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住房公积金是怎么提取的,提取手续有哪些啊?我打算在近期提取住房公积金,有什么要求吗?是不是都可以提取?

135****3403 | 2013-11-10 21:26:48

已有5个回答

  • 131****5678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领取转账
    1、如果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银行会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查看全文↓ 2013-11-10 21:30:39
  • 154****5077

    前提条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3、离休、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查看全文↓ 2013-11-10 21:30:21
  • 135****7427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
    一、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使用原则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和职工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自住住房消费,职工离退休后,本息全部支付给职工个人。凡单位及个人出具伪证,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将追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基本证明材料: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存折、单位行政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专项证明材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的住房公积金,并按以下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未办产权证的,提供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管部门网上备案证明;购买商品房已办产权证的,提供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
    (3)、建造一般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
    (4)、建造集资房的,提供土地、规划、施工许可证及发改部门的集资建房通知,单位分房名册(需同时提供单位基建帐户,转帐划款)。
    (5)、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相关部门危房鉴定证明、施工合同、工程款发票(装修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2、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复文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相关部门的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
    4、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贷款帐户对帐证明(还款明细表和贷款余额表)。
    6、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关系证明、死亡证明。
    7、因判刑、辞职、解聘、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合法证明。
    8、房租超过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需提取的: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租房合同、支付房租凭据、单位出据的收入证明及无住房证明。
    (三)特殊证明材料:
    1、符合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
    2、符合提取同户籍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直系亲属同户籍证明、直系亲属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一般应由本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
    (二)、
    (三)项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公积金管理机构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及时效
    1、符合离退休、辞职等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的,职工一般应在2个月内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相应注销。
    2、购买自住住房的,在住房买卖合同签定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或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到买卖合同签定生效日或房屋所有权证颁发日,且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买房屋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时效比照本条执行。
    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完全清偿前,职工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偿还本息额。除首次提取外,以后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偿还贷款本息额,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补提。
    4、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提取额度为年房租费超过家庭年收入15%的部分。
    5、除销户提取外,提取时取整不取零。
    6、每月**后一个工作日,公积金管理机构不对外办理业务。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七年九月十日

    查看全文↓ 2013-11-10 21:29:19
  • 133****2559

    如果你已经买房子了,能用你的购房合同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非正常的程序不是很了解,建议您优先查看你是否满足正常提取的条件

    查看全文↓ 2013-11-10 21:27:54
  • 158****6196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九种情况: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不含装修);
    第二,离休、退休的;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第四,出境定居的;第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第六,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第七,因判刑、辞职、解聘、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第八,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第九,重大疾病和重大灾难事故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尿毒症、器官移植及术后抗排斥治疗、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肝硬化、帕金森症和精神分裂症等八种疾病。

    查看全文↓ 2013-11-10 21:27:22
南充买房交流群-73群(373)

相关问题

  • 1、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费用。举例说明2、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已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举例说明3、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本办法实施后并被纳入**低生活保障范围期间已支付的房租。4、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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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有关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但仍有不少市民对公积金的申请和使用等问题仍存有疑惑。  日前,读者陈先生来信称,他**近打算购买住房,却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也不知道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文件、办理什么手续,在提取公积金的过程中又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本报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市公积金住房管理中心的相关人士。  什么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负责人介绍,职工参缴公积金后,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一是需用公积金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二是用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是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自住;四是职工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五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六是职工要出境定居;七是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八是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九是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0岁(含40岁)、女性35岁(含35岁)以上的职工;十是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流程  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再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提取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若一次性付清房价款的,申请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地产权证;分期支付给开发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分期付款发票;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供楼存折(打印至**近一次余额);租房自住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时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  其他符合条件的职工(或委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及所属情形的有关证件。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属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明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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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流程根据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再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由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提取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若一次性付清房价款的,申请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或房地产权证;分期支付给开发商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分期付款发票;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供楼存折(打印至**近一次余额);租房自住的,需提供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时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施工许可证》或《建筑用地规范许可证》)、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其他符合条件的职工(或委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及所属情形的有关证件。对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的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属配偶关系的,须提供结婚证明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能否用作**款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还可以用于缴纳购房**款,但提取时不能超过合同**。职工申请时需填写《江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办理时要带上购房合同,以及**借款合同等,审批后,即可到住房公积金所属银行办理划款手续,银行会将该款项直接划到开发商的专用账户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彭先生如果在当初买房时申请公积金作为**,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现在,他只能将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偿还一年内所应付的按揭本息,一年只能提取一次,若提前还款,则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公积金申请有无时间、限额规定据介绍,若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需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购房款;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要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每满一年提取一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应还款付息额;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要在报建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作租房自住的,可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每满一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销户提取时,职工可以全额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如何才能快捷地提取公积金职工若想提取住房公积金更快捷、更方便,首先申请人要了解有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然后严格按照这些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其次,符合提取条件的,要准备提取时所需相关资料。第三,了解公积金办理步骤,正确、清晰填写有关表格,主要是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公积金账户余额,代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然后按程序办理提取。这样就不会走弯路、多跑路,快速办理完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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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公司专业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主要针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客户 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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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条件的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一手、二手住宅或者是准备用征地补偿购买住房以增大住房面积的人、需要交房租的人(需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自建房的人(需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翻建、加建或大修住房的人(需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以及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产所有权人的配偶都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离休、退休人员(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非本市户口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45岁或以上、女性40岁或以上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死亡及被宣告死亡的人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都可以提出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此外,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集中封存的职工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