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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啊?现在我想买房,想知道有关规定,谢谢

157****9121 | 2013-11-22 15:03:24

已有4个回答

  • 157****1187

    只要提取公积金的手续符合国家规定,是可以把公积金都提出来的。我办过的。

    查看全文↓ 2013-11-22 15:10:11
  • 138****9240

    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 提供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契约》正本和**款收据,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 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房地产买卖契约》,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查看全文↓ 2013-11-22 15:10:03
  • 131****1779

    如果要买房子,直接办贷款,但是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连续交满6个月,限额是你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补充公积金

    查看全文↓ 2013-11-22 15:09:55
  • 156****7151

    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条件的,不是简单说提取就提取的,至少我觉得你还没退休时不可以提取出来的

    查看全文↓ 2013-11-22 15: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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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几个工作日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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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金缴费办法及时间:(1)职工个人缴存积房积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2)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3)单位录用或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录用或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或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手续。(4)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5)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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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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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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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比例的详解: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 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 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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