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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小产权房能买吗?我家里蛮贫困的,很想买套小产权房!

151****2408 | 2013-11-23 08:4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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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2****5612

    买“小产权房”应三思海南阳光岛律师事务所的陈剑律师认为,只要政府还没有给“小产权房”办房产证的政策,那“小产权房”从建设到买卖本身就是非法,因此不管是卖房者还是买房者,双方签订的协议也被视为无效。
    虽然合同法有合同无效可退款的规定,但如果购买人明知“小产权房”不合法仍继续购买,则本身就形成了过错,需承担一定责任。
    如果“小产权房”被当作违法建筑拆除的话,开发商本钱都拿不回来,不退还房款的可能性很大,**后损失的就是购房者。
    1月25日,市城管部门的一位负责人向市行评员表示,由于“小产权房”是在城中村宅基地等上建起来的,不能办理相关产权证明,也不能报建,实际上就是违法建筑。
    所以,建议购房者在购房之前一定要先了解自己买的房能不能办房产证,不要购买“小产权房”。

    查看全文↓ 2013-11-23 08:48:59
  • 134****0787

    “小产权房”低价进市场,购买当心房管部门提醒:不受法律保护,风险大2007-07-08本报讯(林文)没有产权证的“小产权”房正在悄悄“潜”入市场!
    记者昨天走访发现,这种存在高风险的房产,因价位低受到一些市民青睐。有关部门提醒,“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请市民谨慎购买。市民张先生近日从一家房介所得知,瓯海南白象有一处村民联建房,每平方米售价不到4000元,张先生决定购买。
    据了解,张先生欲购的房子属“小产权房”。这种房子一般位于城市郊区,系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的农民住宅楼,价格比市区房屋价格低三分之一,但没有房产证,没有真正的产权。
    在对近郊房介市场的走访中,记者发现类似的“小产权房”为数不少。市房管局有关人士指出,“小产权房”受青睐的**主要原因,是价格便宜,但不受法律保护,市民千万不要图一时便宜而遭受大损失。

    查看全文↓ 2013-11-23 08:47:56
  • 144****1015

    近日,浙江温州市出台《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12类农村产权可上市交易,其中对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两类,特别强调了要“依法交易”。
    该《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这一政策出台,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国土部新闻发言人日前透露,目前国土部并没有形成相关指导文件。尽管如此,各地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探索已经广泛展开,其中也包括宅基地流转。试点只在农村进行根据《温州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温州产权交易的收益、农村集体产权的交易收益,应当纳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产,实行统一管理,并用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福利分配、社会保障、新农村建设等公益事业;
    而农村个人产权的交易收益,归个人所有。实际上,一直以来,我国法律对农民私有房屋的买卖、转让限制严格,禁止转让给外村村民和非农业户口居民。
    有分析认为,《办法》为温州的农地使用权流转提供了法规依据,有望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亚太地产研究院院长谢逸枫表示,温州此次土改的**大突破在于,农屋从村级交易扩展到县域交易,同时允许宅基地在非城镇户籍中流转,盘活农村空置土地,增加土地供应量、提高农民收入。
    申银万国研报认为,过去十几年来,我国所推动的城镇化更大程度上属于土地城镇化。为实现人口城镇化,必须进行土地改革。通过集体土地特别是宅基地的流转,一方面可以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税收等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可以使农村人口获取土地增值收益,提高农村人口的购买力。
    和外界的乐观预期不同,谢逸枫表示,温州农用房、小产权房量巨大,一旦允许上市流转后,温州房地产市场房源继续增加,导致更多空置房,有可能刺破温州的房地产泡沫。
    “目前来看,这种试点方案可能只在农村里进行,而不能扩展到城镇里。”谢逸枫向记者表示,集体土地没有使用年限,一旦上市后,如何计算?上市交易后,交易所得归谁所有?“一连串的问题都在于,目前我国土地制度、产权制度仍不完善。
    ”城镇居民仍不得购买小产权房温州的土地制度政策出台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温州市农办近期对一些敏感问题进行了解释。城市里的人能到农村买房子吗?对这个问题,温州市农办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
    农村房屋所有权怎么交易?温州市农办对此作出解释:农村房屋所有权也就是农房的交易,因为其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只能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交易,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的农房交易是不能办理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
    9月3日,国土资源部新闻处处长谢晖表示,目前,关于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部并没有向地方政府下发过这一文件。
    有消息人士称,虽然目前没有形成**终的指导文件,但各地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探索已经广泛展开,其中也包括宅基地流转。
    谢逸枫说,由于当前法律障碍尚未完全破除,各地政府又无明确文件可依,土地制度改革的进展可能低于外界预期。
    南方日报记者 赵晓娜

    查看全文↓ 2013-11-23 08: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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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市房产局地址:九山路7号房管大楼电话:(0577)88222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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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是招行个人贷款,接受产权明晰、变现能力较强的商品住房和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用于抵押的房产与贷款经办机构必须位于同一城市,个人抵押购房贷款不接受异地抵押物;2、不接受评估现值在10万元(含)以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3、已办妥产权证明,产权清晰,可上市流通并能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没有产权争议等不利变现的情况;4、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房产结构完好,水、电、环保交通、城建、物业管理等各项配套设施和服务齐全,不存在纠纷和问题,不在政府规划的拆迁范围内;5、抵押物为商品房的,房龄一般不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40年;抵押物为商业用房的,房龄一般不得超过20年,且贷款/授信期限+房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0年;6、原则上不接受闲置超过6个月的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具体您的房子是否符合条件,需要您申请贷款时与经办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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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小产权房可以买卖吗1、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2、小产权房可以买卖,但是存在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职工购买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内,可以按标准价出售。职工购房后另外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要在购买5年以后才能进行,原售房的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按个人与单位或政府各自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从这里可以看出部分产权和全部产权的一些区别。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是强调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而对收益权和处分权的行使则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小产权房是一个狭义概念,通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民居是合法的,可以长久拥有居住。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房屋,不要去买这个才是真正的小产权,它不合法随时会被强制拆除。1、根据建委发出购房风险提示指出,“使用权”、“乡产权”、“小产权”的房屋无产权保障,不具有房屋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且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2、像小产权中的“乡产房”、“村产房”等并没有国家的产权证书,只有乡政府或村委会给的产权证,不能像大产权的房子一样抵押、流转。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或拆迁,购房人的利益将很难保证。双方签署的购房合同也不是法律认可的正式购房合同,如果房产出现纠纷,缺少法律支持。3、购买乡产权那样的小产权房无法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这样无形中会加大购房人的资金压力,增加购房风险。4、如遇到拆迁,将被视为违章建筑,得不到拆迁补偿。就算有补偿,也是先将补偿款给产权拥有者,之后按先前购房协议补偿到每一位小产权房业主,如果没有协议,或者产权拥有者不讲诚信,小业主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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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买卖不受现行房屋相关法律保护 如果你不怕以后产生使用权属纠纷 不怕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你不想招惹麻烦就可以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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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一个冷门知识,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小产权房能买吗?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需要注意的是,小产权房的出现与城市房价蹿升密不可分,其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亦是从房价上涨迈入快速之年的2007年开始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性质分类 “小产权房”的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不能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小产权房产生原因 1、城市房价过高:中国许多大中城市的高房价是催生小产权房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若干大城市的房价长期快速上涨,远远超出了当时当地一般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此同时,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无法满足这些住房需求。小产权房存在着大量现实的购买群。 2、擦边球的空间:根据法律规定,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上,农民可以自行经营,而且农民自建的住房也是可以进行交易的。正是因为政策法律规定中存在很多模糊不清的地方,才导致了各地小产权房建设的泛滥,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给小产权房留下了一个擦边球的空间。 3、农地制度不合理:小产权房是农民集体自发在其集体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设的房产,不需要缴纳类似开发商为获取土地交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包括由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支付的征地费用);由村集体牵头开发,省去了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政建设费用及成本费。在这一开发过程中,农民集体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的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小产权房购买风险 (一)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 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 (二)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也有一定影响。 (三)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四)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小产权房相对于的就是“大产权房”,与国家发产权证的“大产权房”不同,小产权房国家并不发权产证,因此并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购买的时候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