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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二套房如何贷款?可否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141****7532 | 2013-11-23 20:25:48

已有4个回答

  • 133****5362

    您好,凡是签订过购房合同且在房管局备案的,再次购置商品房均属于二套房,**为50%。

    查看全文↓ 2013-11-23 20:26:50
  • 132****7601

    能。只要首套公积金贷款还清3个月后,便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账户进行贷款的,如果办理加急的话一个半月也可以。但是二套房**是要6成的,并且没有下浮。

    查看全文↓ 2013-11-23 20:26:44
  • 134****4546

    1. **款为房款的50%;
    2.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即目前为5年(含5年)以下为4.895%,5年以上为5.39%。

    查看全文↓ 2013-11-23 20:26:34
  • 157****7633

    凡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县(市)管理部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以开户日期为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我市区域内购买与中心签订有《贷款合作协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查看全文↓ 2013-11-23 20: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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