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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过户了才发现该房已被出租,我们该找谁解决

135****5729 | 2014-01-23 20:28:17

已有8个回答

  • 155****3328

    您好委托中介公司帮你登记 或者是登记在网上 自然就会有中介公司给电话帮你登记的

    查看全文↓ 2014-01-26 16:24:57
  • 148****1638

    与房主交涉,租房人不会认你的,因为租房在先,你购买在后。

    查看全文↓ 2014-01-26 14:54:53
  • 151****2751

    原业主没有租约转移吗?如果没有可以强制收回房子,租户的违约金由原业主赔付.

    查看全文↓ 2014-01-26 12:35:51
  • 147****4295

    在网上可以发布你的房源,还有可以到中介公司登记。

    查看全文↓ 2014-01-24 18:53:00
  • 141****1226

    合同无效,但这个无效是对于承租方来说的,没有过户前卖房丢的确有房子的出租权利,但过户后,房产证你是所有人,你有对房屋租售的权利,方法是卖方和承租者自行解除合同,承租方的损失由卖房承担。

    查看全文↓ 2014-01-24 16:21:24
  • 135****0893

    先让原业主和租户沟通搬出事宜

    查看全文↓ 2014-01-24 13:59:38
  • 158****3669

    你有点惨了,被保全,当然是优先是人家的,你只能通过与卖家协商退款了呀,如果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仲裁为你们的买卖无效了!

    查看全文↓ 2014-01-24 09:09:14
  • 134****7996

    经纪公司,

    查看全文↓ 2014-01-23 20:47:34

相关问题

  • 经常有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比如房子被抵押,物业费欠缴等各种问题。这些问题轻则浪费买房人的时间等,重则会导致重大的经济损失。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规避这些风险呢? 关于怎样才能**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权利,小编给出以下三点建议: 一,要在付款方式上做好约定,千万不能一次性把钱付给房东。所有的钱都必须先打给中介公司的监管账户,并约定在办完三证之后再由中介打给房东。 二,除了中介带领去看之外,**好自己在不同的时间段去看房子,或者去问问邻居和物业,了解下房子的具体情况。 三,要对卖方的个人和家庭情况做一定的了解。检查房产三证的原件,知道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和拥有权形式。 其实小编倒觉得,每个参与交易环节的人,都应该反省一下,比如说中介,有没有尽到提醒义务,有没有对房东进行严格把关;买家有没有做些防范措施,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大家都能做到**好,相信再高明的骗子也是无缝可钻的。  

  • 1、了解房屋情况毕竟是要成为购房者的新家的房子,在二手房过户的时候也要像选购商品房一样,认真了解房屋各方面的情况。比如房屋位置、地址、门牌号,还包括面积、户型、格局、结构、朝向、采光、开间、进深等细节,更包括房屋预留物品、装修情况、物业服务、生活配套、商圈环境等。购房者了解过这些以后心里才有个底,才能放心地接手。2、核实手续是否齐全二手房过户的过程中需要各种各样的手续,其中**重要的手续是房产证,因为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让自己能有享有法律的保障。3、明确房屋产权在接房是要认真看看房屋的产权到底属于谁,因为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购房者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购房者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为了避免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在过户时就应该明确房屋产权的所有人。4、交易房屋是否在租因为是二手房,那么此前对于这个房屋的处理是由卖方决定的,也就是说有可能这个房屋还在出租。而且大部分人更注重房产证,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情况,购房者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购房者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卖方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5、物管费用是否拖欠这也是一个在二手房过户过程中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购房者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购房者有可能要全部承担。建议将这些可能发生的情况都落实到合同中去,并留有尾款,本着谁消费谁清零的原则以此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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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像那样是不行的。首先保证的是租客的利益。我身边也有过这样的例子,是给了租客钱让租客搬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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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风险肯定有,在合同写好具体条款,违约金加高,**好公证,PS:现在已经有银行接受一年内提前还款了,比如说交行,或者一年内同行转按揭看行不行得通。这样可以立刻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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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因此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出现,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好预防:1、户籍核查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2、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核实结果表明有户口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和司法救济条款。3、户口迁不出则解约对于以迁入户口作为主要购房目的的买房人,可以在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出售方因特殊原因导致**终不能将户口迁出的,则买方享有单方解除权,且买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卖方应予全额退还”,以此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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