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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户公积金贷款担保抵押金如何收取?

157****1463 | 2014-01-24 12:47:06

已有2个回答

  • 147****3773

    北京市的标准:
    收费标准为:年初贷款本息余额*年担保费率1‰(每万元贷款担保费速算额见附表)。担保费不促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你中心可根据担保业务具体情况适当下浮。
    二、担保费应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收取。担保费中包括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费用、支付代办机构费用以及为担保人投保费用等。担保费以外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可自愿选择保险或担保。
    四、该收费标准仅适用于公积金贷款的担保业务。

    查看全文↓ 2014-01-26 13:29:49
  • 141****3441

    各个地方政策不一样,我知道的是公积金可用于职工个人购买住房、装修等,当然也可以用于贷款(是有条件的),有的单位还可以用于职工大病贷款。具体的要看你所在的单位或是地区是怎么规定的了。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住房公积金的法律特点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住房消费提取:
    1、职工在本市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且拥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①、职工只能在购房合同签订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一次支取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②、支取额为支取日上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的百位整数,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费用。
    2、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未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须同时符合以下规定:
    ①、住房公积金还贷必须正常还贷满一年后方可用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并且每一自然年度只能支取一次。
    ②、提前归还多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归还期限不得超过当年12月份。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范围的职工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4、职工符合住房消费提取条件的,可同时提取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额度应合并计算,不得超过规定额度。
    二、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或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调离本市的。
    5、失业一年以上且未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6、男职工达到50周岁、女职工达到40周岁且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7、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籍)的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单位破产清算(单位主体不再存在)的全体职工。
    9、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备注:
    1、以上所指的“本市”是指三明市行政区域(含三明各县市)。
    2、翻建住房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
    3、大修住房指住房部分主体构件出现危及住户安全,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全部拆除住房。
    4、职工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其账户下的住房公积金在其担保的贷款未还清前,不得支取、使用。
    5、职工符合以上提取条件,但存在尚未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职工本人和配偶及共有权人的住房公积金必须优先用于偿还贷款。

    查看全文↓ 2014-01-24 12:56:12

相关问题

  • 其实,购房者不管是通过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贷款,都需要交纳这笔担保金。当然,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交纳的金额也各有不相同。”为什么要交这笔钱?据其介绍,一般银行会根据借款人的信用记录,需要借款人提供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的担保证明。如果借款人能找到愿意提供担保并且有经济实力的朋友或亲人,那么可以由他们为银行出具一份愿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和资信证明。如果不能,则需要到专业的担保公司那里,由他们为借款人提供担保,这时所支付的费用就是房贷担保费。同时,不同的贷款时间、贷款的金额,担保费率都是不同的,另外还要考虑个人的还款能力等等。  其实各家银行都会根据自身的准入指定相应的房产担保公司,以此来保障维护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担保公司:提前还款或可退保  针对市民王先生的疑问,一家规模较大的住房担保机构的相关负责人逐一进行了答复。王先生提出的“明明自己在银行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可靠的担保,为啥还要另外交一笔担保费”的问题,该负责人解释说,一方面银行审查借款人的信用记录,另一方面还要看借款人贷款的方式,根据借款的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追加担保。如果是套现,考虑到风险性较大,这种情况下银行就会追加担保,即借款人向担保机构缴纳一笔担保费。对于担保费能否退换的问题,该负责人表示:我市的做法比较灵活,若借款人提前还款后,一些担保公司也可根据先前的协议约定退还担保费,不过并不是全额退还,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所以特别提醒,计划提前还款退还这笔担保费的购房者,在与担保公司签订协议之前,首先应看清具体条款。  另外,在担保费金额方面,根据借款人不同的个人情况费用也不同,具体可以致电咨询担保公司的相关业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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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额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权,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它与一般抵押权的区别是:**高额抵押权是为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的担保,即设定**高额抵押时,债权尚未发生,为保证将来债权的实现,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商定担保的**高债权额度,抵押人以其抵押财产在此额度内对债权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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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以新购住房作**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款;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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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条件如下:1、抵押物房屋应该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物房屋必须产权清晰,2、借款人具有完全处置的权利,能做抵押登记。3、抵押人必须将抵押物房屋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4、房屋可以合法上市交易,容易变现。5、危旧房屋、非法建筑或已经列入拆迁范围;产权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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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房子作抵押、以经营的企业(工商执照)为贷款人申请贷款。  贷款着带着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收入证明、银行的资金流水、房屋的评估报告到银行申请,批准后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之后到银行支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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