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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违约问题

151****8058 | 2014-01-26 10:46:03

已有2个回答

  • 157****0414

    这样的合同明显是不公平的,现在你拿不到房产证要这套房子也没有用了,还是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吧。另外还要提醒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要是4年前就知道了,这样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你的胜诉权已经失去,合同的诉讼时效是2年。要是没有经过诉讼时效你就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违约金过低的可以要求法院适当提高,也就是现在你房子的同一地段同一户型是多少钱,让对方不足差额。
    我是上海的律师,要是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给我留言或给我打电话(我的个人空间里面有我的联系方式),免费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1-28 14:36:53
  • 155****9059

    开发商给你违约金是不可能,房产证是开发商集体办或者你自己到地税局交税到建委拿本

    查看全文↓ 2014-01-26 11:11:16

相关问题

  • [1]发票该开,但是否开发票,不是解除合同的理由;[2]税的负担,依约定或者法律规定;[3]实际损失,违约金,可以选择,但须有证据证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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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看看合同约定争议解决是诉讼还是仲裁?再其次,合同已经明确表述了意思表示,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应该予以全额支持;同时你也可以申请在此基础上加收滞纳金(对方应该给你赔偿之日起算,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后,在中国**大的问题是自由裁量权。这个不宜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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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明确一个前提:按日计算。公式:房款×该利率÷360×天数×2或4。 2、自合同上写明交房之日起至实际交房日止,计算的逾期天数。 3、当期利率是按银行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4、重点在于天数。如果你的合同中描述是“延期半年内按当期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半年之外按银行当期利率的4倍支付违约金”,那么:如果逾期交房时间少于半年,按当期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交房时间大于半年,超出半年的时间(即逾期天数减除半年时间)按银行当期利率的4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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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行协商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但这并不是说,购房合同当事人可以过分高的约定房产合同违约金。《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因此,当事人在确定购房合同违约金时,违约金数额一般不应过高。如果购房合同违约金超过了违约行为所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那么在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下,法院会减少购房合同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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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违约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价款万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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