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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用问题

131****2539 | 2014-02-10 18:59:50

已有9个回答

  • 146****6959

    如果每年每亩1800元的租金是很划算的。不管原来是说是搞什么,现在是搞什么,总之这个租金的价格是不低的。按一般常理,修菜场,土地确实商业化了,应该采取征用的形式,如果采取征用的形式,也没有你这样收租金划算,因为征用每亩田也不过一次性的二、三万元钱,你收租金十多年就可收回,土地永远都是你的。划算划算,不要觉得亏。

    查看全文↓ 2014-02-13 09:54:58
  • 133****6076

    房租用的用途是什么?如果你家的是耕地而乙方用于其它生产,那么这份合同是无效的。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你家也可根据合同有瑕疵显失公平向法院起诉,你说的“平盖”是什么意思?如果是村里对土地的改革政策,乙方作为租用方,在某些政策上是得不到补偿的。

    查看全文↓ 2014-02-12 21:01:46
  • 135****1874

    列入成本每月分摊 一次性付也是如此 挂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查看全文↓ 2014-02-12 19:00:23
  • 135****4467

    该案件主要涉及三个权属问题:土地使用权、承租权、转租权。应准确区分三个权利的差异。
    根据国家规定,该24亩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土地所属农民集体,使用权人为具体的农民个人,某单位租赁该土地只是取得承租权,对应的权属证书为《土地他项权利证书》。而《集体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权人是具体的农民个人,某单位无权将该《集体土地使用证》抵押给行。但是,该案中,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下裁定书,要求由银行对外收取租金抵补补贷款的情况属于转租行为,并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行为的实施并不意味着农民丧失了土地使用权,也不意味着该单位丧失了承租权,只是涉及租金分配的问题。该单位将对外收取的租金支付抵押贷款的同时,必须按原租地协议支付尚未兑付的农民租地费,简单点说就是某单位欠银行贷款和某单位欠农民租金是两个案件,不能混淆在一起。
    说的可能不够全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您补充的问题不清晰,不知道如何回答:(

    查看全文↓ 2014-02-12 09:38:59
  • 132****8642

    1.租用耕地建猪场,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3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即“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的规定,应该是违法的。
    2.若避开以上不说,单说村委会擅自扣留补偿费也是不合的。补偿款应该归村民小组或村民进行分配。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文件的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
    3.如果经国家批准征用的土地,是耕地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进行计算相关补偿费用。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通过村民会议决定后,按村民会议决定的办;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由青苗和附着物所有者所有。所得的补偿费用肯定一次付清,**多不超过60日(从土地交付之日算起)。

    查看全文↓ 2014-02-12 09:35:07
  • 148****6313

    那你们只能自行协商了,因为这个没有协议,无法保障权利的

    查看全文↓ 2014-02-11 15:12:23
  • 135****9654

    1、农村集体土地原则上不能在上面建房,但目前很多地方出台了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可以建房,也还得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手续。
    2、建设时,要符合当地的规划。
    3、必须要在合同中注明建房的问题,否则今后遇到拆迁的补偿很麻烦。
    4、如果你在合同中将建房之事说清楚了,今后遇到拆迁你可以得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即你的建房补偿。
    5、如果你因资金跟不上,只要你按时付租金,其租赁的土地可能不会被收回,但你不能按时付租金,就说明你违约,租用的土地便会被收回。

    查看全文↓ 2014-02-11 11:47:39
  • 137****8614

    这个问题属于社会建设问题,你土地多大面积,按照土地年收益给你就行了,如果觉得自己亏了,商业化运营你可以找当地的相关机构协商!

    查看全文↓ 2014-02-11 10:04:43
  • 136****8736

    你家本来就是租用土地,租用是有期限的,不可能无限期。如果需要延展期限,必须通过协商一致。

    查看全文↓ 2014-02-10 19: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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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土地时应把情况说明确,如果租后搭建临时房屋或其他并没有违反法律,租了后是有权力自己私下使用土地的。如果没有签合同给租金的情况下动用土地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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