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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土地有偿发票能办土地使用权吗?

155****7686 | 2014-02-12 10:35:52

已有11个回答

  • 147****5689

    后者是前者的一种形式。
    有偿使用是指: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是指调整国家与国有土地使用者之间经济关系的一系列制度的总称。它实质表现为国家在国有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在使用国有土地的过程中从土地使用者那里所获得的土地经济收益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意思: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的**高年限按不同的土地用途确定;出让的方式有协议、招标、拍卖三种

    查看全文↓ 2014-02-15 09:58:12
  • 145****5782

    如果房产证和土地证上名字都是你的话就可以,去年下达的文件,个人有两套或两套以上房子,银行才给于抵押贷款。
    现在对大中专生创业都有很多优惠的,政府贴息或免息贷款,你可以到相关单位去询问一下,我也是刚申请了,还没批下来。
    祝你好运!

    查看全文↓ 2014-02-15 09:23:11
  • 132****3566

    土地的使用本来就是有偿的啊,因为土地永远是国有的,我们有的只是使用权,而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只有交纳一定的出让金后方能使用。而我们从开发商手里买的房屋,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已经包含在我们的房价中了。

    查看全文↓ 2014-02-15 09:17:39
  • 158****5366

    有土地使用权,70年。要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2-14 19:10:15
  • 136****5172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查看全文↓ 2014-02-14 09:31:42
  • 136****2410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而土地有偿使用除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外,还包括土地使用权出租,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和收缴土地使用费或者场地使用费。

    查看全文↓ 2014-02-14 09:28:08
  • 151****0332

    去小区随便找个人问问吧!

    查看全文↓ 2014-02-14 09:06:04
  • 131****3686

    土地交易它不像其他的商品,只要上市交易即可交易。土地必须到国家的土地交易市场交易,发票由国家土地交易市场开具,一般是普通发票。

    查看全文↓ 2014-02-13 22:08:01
  • 153****1699

    您有偿使用土地的权利!

    查看全文↓ 2014-02-13 09:41:41
  • 156****9864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是不可分离的,只要是购买的规范的商品房,都有土地使用权,都能办土地使用证!

    查看全文↓ 2014-02-12 20:21:34
  • 158****9926

    您可以问下小区里的现有业主。

    查看全文↓ 2014-02-12 10:55:02

相关问题

  •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 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编制挂牌文件,竞买人在规定日期前提出竟买申请,按规定交纳保证金、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资信证明后提交竞买申请书。在挂牌文件规定的挂牌起始日期,挂牌人应该将挂牌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等内容,在土地交易市场挂牌公布,符合条件的竟买人应定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写竟买报价单,在挂牌期限内竟买人可多次报价。如果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竟买人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且报价不低于挂牌底价,并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成交;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报价**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均不符合其他交易条件的,挂牌不成交。挂牌交易的挂牌期限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竞买人确定后.挂牌人应当向竞买人发出《挂牌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应该根据《挂牌成交确认书》所约定的时间与市国土房管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挂牌同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不同之处在于不是现场报价.由于挂牌是以书面的形式报价,所引发的关注程度及暴光不如招标与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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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合法的,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都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国家可以征收或征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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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可以买卖;  土地使用权买卖是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  变更登记:  l、借款合同、(**高额借款抵押合同有借款内容的,不必单独提交借款合同)、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含**高额借款抵押合同,在此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土地使用证、地上物权属证明材料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债务人属单位的要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土地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属个人的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委托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共同共有的土地,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共有人应共同申请或委托代理人申请。  3、土地评估报告书或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对标的物价值证明:出让用地的评估报告需提供抵押权人的认可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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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土地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1.1转让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原价)÷(1+5%)× 5% 文件依据:财税〔2016〕47号 1.2转让4月30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11%)× 11%文件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2.小规模2.1转让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土地使用权的原价)÷(1+5%)× 5% 文件依据:财税〔2016〕47号 2.2转让4月30日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1+3%)× 3%文件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二、契税。受让方应按照转让价格(或评估价格)缴纳契税,税率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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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和公司都可以拿地。个人拿地比较困难(成功案例不多),但是如果有渠道也无所谓。其它大概有如下四种方式:1、招标 国家出让某块土地,通过发出招标公告告知房地产公司,房地产公司制作标书竞标,国家综合评定房地产公司的资质、信誉、资金实力、项目设计方案、招标价格、付款方式等多个因素,从而决定由哪个单位中标。这方式因为有人为评分因素在里面,所以还是有暗箱操作的余地。 2、拍卖 这方式简单,国家把土地情况公示出来,约定好拍卖日期,所有有兴趣的开发商都过来,交一笔拍卖保证金之后,就可以参加拍卖,现场谁喊价高谁拿走,其他什么都不考虑。这方法虽然简单且不容易暗箱操作,但因为自由竞价,价格无法控制,现在市场上那么多地王级别的土地价格,几乎都是拍卖产生的。 3、挂牌 这方式就是国家把要出让的土地公示出来,各房地产开发商将自己的报价和方案交到指定地点,其中**优的公司会公示出来,在挂牌期间内,其他公司仍可修改或重新提交自己的报价和方案,挂牌期限结束时,**后确定的公司为土地获得者。 4、收购 上面三个是国家承认的土地获得方式,按道理来讲,土地是不可以私自交易的,但有的人手里有土地,但是没有实力开发,或者干脆就是想转手,这样开发商就会通过收购具有土地的公司的方式,将土地转到自己的手里。这方式在市场上也不少见,不过里面存在诸多的信息陷阱,每个开发商都比较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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