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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是怎么样?

146****9897 | 2014-02-12 15:45:43

已有8个回答

  • 153****4517

    **简单的办法就(我就用这个的)是:直接和买主商定税后价格,其他的手续和金额由买家承担,你自己协助办办手续就可以的.还有就是在这个基础上你可以先拿钱,少报交易金额减少税收.

    查看全文↓ 2014-02-15 09:41:09
  • 154****0814

    有些是有产权证的,一般是交房之后一到两年,跟商品房没什么区别,只是安置房是不可以交易的

    查看全文↓ 2014-02-15 09:25:54
  • 133****6457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查看全文↓ 2014-02-14 11:37:44
  • 151****5392

    法律是以拿到产权证来确认获取产权的,虽然你是98年拿到的房子,但从法律上来说是从2004年才拿到的,所以根据**新规定,你要交纳5.5%的营业税的。

    查看全文↓ 2014-02-13 20:16:54
  • 157****8605

    这个要根据拆迁协议上的约定。看协议上约定安置房的产权人是谁。
    如果拆迁没有确定安置房的产权人的,所以被安置对象将签订一份内部协议确定房屋产权人登记在谁的名字下,在办理产权证时提交给房产登记部门用于产权登记。

    查看全文↓ 2014-02-13 09:53:54
  • 144****4364

    不是一年以内,是房屋竣工后(有竣工验收报告)90个工作日内,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查看全文↓ 2014-02-13 09:20:15
  • 145****5565

    拆迁的安置房一般是五年以内不能卖,没有房产证你**好不要买,因为政府出台的这项措施,实际就是在保护房地产的利益,为了以后少打麻烦,你**好不要买这样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查看全文↓ 2014-02-13 09:15:00
  • 133****2726

    你要搞清楚卖方是否真正拥有产权,因为拆迁安置房有的地方有附加条件的(比如要出售政府统一回收、对外出售政府要补收配套费等);
    还要搞明白该宗土地的性质,如果是村集体性质是不能过户的,是划拨的土地将来过户也缴纳政府收益金或者土地出让金,是出让土地那是可以直接过户的

    查看全文↓ 2014-02-12 16:00:07

相关问题

  • 1、房价上涨容易导致出卖方违约,根据法律规定,第一类安置房房屋产权取得后,有五年的限制转让期,安置房屋下来的时候通常都是没有取得产权证的,所以,与对方签约后可能存在房屋不能转让的情况,尽管自己已经住进去了,但是所有权不是自己的,可能存在房价上涨过快,从而对方因巨大利益违约的情况出现。2、共有人导致的风险。通常安置房补偿,很少有一人补偿一套房的,大多是一家人每个人几十平米,**后叠加起来共有一套房,这时候,购房的风险就大很多了,在日常中碰到的大部分安置房买卖的风险都与“共有人”有关。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8条规定(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共有人如果反对出售房屋,通常会提前咨询律师,主张其中的第四项和第六项,**终导致房屋买卖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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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为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存在很大的不同。  按其土地使用权性质的不同,拆迁安置房可以分为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和城市拆迁安置房。一般来说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征地拆迁中的安置房,其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不能随便买卖。《常州市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管理办法》第15条也明确规定了:拆迁住宅房,采用统一安置、统一复建、自拆自建等形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货币安置方式。统一安置房、统一复建房建设应依法向市、辖市(区)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而在城市中的拆迁安置房,根据政策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所以,在进行拆迁安置房交易时,首先要明确拆迁安置房的性质。  其次,拆迁安置房在交易时一般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交易?本律师认为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拆迁安置房的出卖人,完全可以通过《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相关材料证明自己对拆迁安置房的权属,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综上,部分拆迁安置房是可以交易的,但在交易中存在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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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产权。一般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这种分法主要是从数量上来界定的,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没有质的区别。小产权在转让时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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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量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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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产权一般把开发商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为“大产权”,把买房人取得的房屋所有权称之为“小产权”,这种分法主要是从数量上来界定的,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没有质的区别。小产权在转让时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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