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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租房怎么申请

133****8679 | 2014-02-13 16:09:14

已有9个回答

  • 131****3240

    问当地房产局更清楚

    查看全文↓ 2014-02-16 15:48:41
  • 134****2468

    问当地房产局更清楚

    查看全文↓ 2014-02-16 15:47:07
  • 153****5048

    在58同城 发布信息,

    查看全文↓ 2014-02-16 11:50:06
  • 132****9666

    没什么要求

    查看全文↓ 2014-02-16 11:12:35
  • 145****3422

    蒋同学来电:我是一名毕业的大学生,想咨询一下如果想申请合肥公租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记者祁琳答复:合肥市房产局称,目前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房只有新站区“蓝领公寓”、滨湖区“惠园小区”,由用人(工)单位统一向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个人目前还无法申请公共租赁房。
    小区门前的灯啥时能亮
    张女士来电:高新区的金桂路(银杏路到梧桐路段)至今无路灯,晚上经过很不方便,不知道什么时候路灯才能亮起?
    记者江亚萍答复:金桂路(合欢路至梧桐路段)拟列入高新区基建计划,待条件成熟后肯定会安装路灯。
    到哪里办理单身证明
    汪先生来电:我在淮南工作,户口在合肥蜀山区,现在在淮南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出具单身证明,请问如何办理。
    记者祁琳答复:合肥市民政局称,办理未婚证明请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蜀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老年大学有电脑操作课程吗
    吴先生来电:我今年68岁了,想学习电脑基本操作,合肥老年大学是否有这方面的课程? 记者马冰璐答复:合肥老年大学的工作人员说,老年大学有此类课程,5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报名。但由于本学期课程已于9月1日开课。吴先生可以在春节过后致电老年大学,或在网上关注下一轮课程报名时间,到时再来报名。

    查看全文↓ 2014-02-15 09:06:01
  • 147****3997

    为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上半年本市公积金中心依据国家政策,在全国首次利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投资公共租赁房,实现了住房公积金投资公共租赁房政策零的突破。公积金管理部门昨天透露,年底前首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有望顺利入住公租房。本市首个公积金投资的公租房项目是位于新江湾城的尚景园,规划住房面积15.15万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0.6万平方米,住宅房型以60平方米的二房一厅为主,总计2202套。成功投资公租房不仅实现了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的突破,更重要的是通过向公积金缴存人提供公共租赁房,进一步完善了公积金制度,帮助相当一部分买不起住房的缴存人实现了住房消费,圆了他们的住房梦。据透露,成功收购了尚景园后,市公积金中心按照市**有关规定,对公租房进行了装修,装修工程将在年内基本完成。市公积金中心将与杨浦区公共租赁房运营公司研究尚景园的委托运营工作,争取年底前首批符合公租房申请条件的公积金缴存人顺利入住。此外,根据市**的统一部署,今年下半年经适房申购工作将在全市铺开。市公积金中心将积极安排资金,确保经适房贷款需要。同时为方便贷款人,市公积金中心专门开发了“经适房贷款预约排队系统”,通过“集中预约,分散受理”,减少经适房贷款申请人的来往奔波。

    查看全文↓ 2014-02-14 09:41:38
  • 157****1398

    《合肥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由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结合辖区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用人(工)单位统一向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单位统一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租赁合同向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申请单位必须提供使用方案,对使用人情况真实性予以担保。

    查看全文↓ 2014-02-14 09:11:05
  • 151****2444

    来信内容:市房产局领导:我是合肥市土生土长的市民,离异后一直单身,无住房。年收入又达不到廉租房的标准,月收入只有800多元,要生活又要租房很吃力。想咨询公租房要什么条件,怎么申请?盼回复。回复内容办理单位:市房产局 办理时间:2011年02月23日回复内容: 你好!目前,我市还没有由房产部门直接掌管的公租房。我局正在提请市政府投资新建市本级的公共租赁房,用于解决类似咨询人“居无定所”问题。相信在不长的时期内,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咨询人的公租房问题会得到逐步解决。 我市由政府投资的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房只有新站区“蓝领公寓”1040套、滨湖区“惠园小区”554套,共计1594套。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37号)规定“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用人(工)单位统一向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出。
    申请经审核后,由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申请单位统一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租赁合同向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规定。因此,咨询人无法申请公共租赁房。

    查看全文↓ 2014-02-13 18:56:00
  • 153****1381

    我市由政府投资的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房只有新站区“蓝领公寓”1040套、滨湖区“惠园小区”554套,共计1594套。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37号)规定“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用人(工)单位统一向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出。
    申请经审核后,由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申请单位统一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租赁合同向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规定。因此,咨询人无法申请公共租赁房。

    查看全文↓ 2014-02-13 16:21:25

相关问题

  • 为了给新就业的无房职工提供方便,更为了稳定外来就业务工人员及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2015年年底,合肥市公布了《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之后,各区都开始接受公租房申请。 为了给上述家庭或群体提供方便,我市住房保障建设发展中心特意制作了申请审核流程图及服务指南,可以在合肥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官方网站上进行查询。 从新发布的申请审核流程图及服务指南来看,将提供材料、保障标准、申请条件、提供材料、摇号配租及咨询电话等内容全部列出,出现的新内容也引起了大家的特别注意,比如年满35周岁以上的单身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 合肥市首批开工建设的8575套公租房即将交付使用,2016年年初将正式摇号配租。市区城镇户籍家庭收入困难、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符合条件现在就可以申请,需要的材料可以在合肥市住房保障信息网(www.hffd.gov.cn)下载。2015年11月26日下午,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召开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工作情况通气会,同时发布相关实施细则。 包河区花园大道公租房2982套 (其中,40户型1246套、50户型1246套、无障碍户型8套、宿舍类户型482套),位于花园大道以南、河南路以东。 庐阳区刘冲公租房2100套 (其中,30户型656套、40户型824套、50户型620套),位于刘冲以南、淮北路以东。 蜀山区新产业园二期公租房1143套 (其中,40户型448套、50户型687套、60户型8套),位于汶水路以南、雪霁路以东、开福路以西、湖光路以北。 瑶海区都市科技工业园公租房1136套 (其中,30户型810套、40户型132套、50户型194套),位于包公大道以南、古河路以北、君山路以东、相城路以西。 瑶海区龙腾家园公租房1214套 (其中40户型492户、50户型722户,位于明皇路以南、丰乐亭路以北、史城路以西。 三类群体可申请 申请市本级公租房时,分别针对市区城镇户籍家庭收入困难、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三大群体的不同申请条件。可以登录合肥市住房保障信息网站查询。 本次公租房只供应主城区 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谢华友介绍,这次市本级建设的公租房只供应合肥主城区,针对主城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只有在主城区工作的这类群体可以申请。 那么开发园区的人员需要申请怎么办? 可以申请开发园区建设的公租房。自2010年起,合肥市在各开发园区陆续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60668套(含园区企业投资建设30420套),这些房子都可供选择。 新就业无房职工须通过单位申报 此次,市本级公租房开始接受申请,但是需要注意,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中,不接受个人申请,必须通过用人单位申报,在租赁合同签订时单位还需要负一定的连带责任。 “需要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以保证单位的正规”,谢华友介绍,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程序和目前的保障房申请程序差不多,而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主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并初审、复审并公示、终审、备案并公示环节,其中前两步都完全在用人单位内部进行。 如若单身原则上只能申请集体宿舍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人还需提供大中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新就业无房单身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单身人员,原则上只受理申请集体宿舍,宿舍房源不足时,由市住房保障管理机构统筹调剂部分成套住房按申请顺序实行摇号分配。 而从目前即将交付的房源看,只有包河区花园大道公租房有482套宿舍类户型。 申请家庭摇号分配成套住房的时候,也需要夫妻两人同时符合市本级公租房申请的条件方可申请。 核心家庭成员需有合肥户口或居住证 申请条件还有一个要求,那就是家庭保障人口的确定以核心家庭(夫妻和未婚子女)为基本单位,核心家庭成员应有合肥市区常住居民户籍或合肥市居住证。 其中不满16周岁的外地户籍子女在合肥与父母同住的,由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证明后,可视为该家庭保障人口。 收入核查相比以前保障房申请更为严格,主要是为了避免隐瞒隐形收入。在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出示收入证明时,如果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轿车之外的运营性车辆及从事经营活动的,须提供相关管理单位出具的经营收入所得的证明材料;家庭成员中具备完全劳动能力的,其申报的个人收入低于合肥职工**低收入标准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并提交由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的相关证明材料。 低于1956元每月首次纳入保障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三类群体”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合肥市市区自2008年起,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保障住房10962套,主要供应市区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保障条件由原来的低保家庭逐步扩大到现在的中等偏下收入(由家庭人均年收入8840元/年扩大到现在的23478元/年)。 23478元/年相当于1956元/月,这类群体属于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群体,这是他们首次享受到住房保障。 房源分配摇号也要分层次分组 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采取电脑摇号排序分配的方式。申请成套住房的,按照“分层次梯度保障,困难群体优先,一个申请家庭一个号”的原则,进行分组摇号排序。 分组依次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低生活标准、60岁以上孤寡老人、三级以上残疾家庭和获得相关荣誉称号的家庭;上年度摇号未中号的轮候家庭和单身人员;本年度新申请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单身人员;本年度新申请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单身职工摇号分配集体宿舍),申请家庭摇号分配成套住房。 摇号排序结果在市住房保障信息网和市级新闻媒体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申请家庭)可按照排序结果和分配标准在规定时间进行集中选房,随后再签订租房合同。 租金租金标准已经上报合肥市政府 那么,市本级公租房租金到底多少呢?据透露,目前租金标准已经上报合肥市政府,将会“比廉租房贵,比市场商品房租价便宜。” 对较低收入困难家庭主要以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残疾家庭还会将补贴标准提高20%。 数据全市累计开工保障房11.82万套 截至2015年,全市累计开工(含保障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11.82万套;其中廉租住房1.5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9.85万套。 全市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7.77万套,其中廉租住房1.57万套,公共租赁住房6.2万套;企业投资公共租赁住房4.05万套。 市区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7420套(含廉租住房10962套)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6752套(含廉租住房10962套),各开发园区投资建设公租房60668套(含园区企业投资建设30420套)。

  • 2015年11月23日,我们从合肥市法制办等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公租房依法管理,合肥市日前正式出台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严控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内,明确承租人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高不超过3年。 据介绍,公租房是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内容之一,主要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住房难问题。 根据合肥市出台的市本级财政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该市的市级公租房房源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和在市场上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但对新建的成套公租房设定“红线”,即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另据办法规定,承租人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续租。

  • 可以照在上面写就行了。

    全部4个回答>
  • 什么是公租房?公共租赁房简称公租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租房如何申请?《意见》规定,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申请和审核,参照廉租房相应程序执行。已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资格审核正在轮候的住房困难家庭,也可直接申请轮候公租房;已享受廉租房配租和经适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租房。同时,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须编制住房配租方案报房管部门核准后实施。用人单位自建的公租房优先考虑提供给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租住,剩余房源纳入政府统一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