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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地产产权法律是什么法?

153****9714 | 2014-02-15 15:43:02

已有10个回答

  • 142****7354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了房地产管理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查看全文↓ 2014-02-18 12:02:53
  • 144****6688

    产权是08年以后的个人产权就可以自己处理,物权法是这样规定的

    查看全文↓ 2014-02-18 09:44:55
  • 131****6816

    你好!现在全国大多地方实行房产和地产合二为一的政策,所领的房产证叫房地产权证,这种证书包含了房产证和土地证。
    而有的地方还没有实行合二为一的政策,所领的房产证叫房屋所有权证,这种证书仅能证明的房屋所有权。
    如果你的房产证是房地产权证,就不需要办土地证了,因为已经包含土地证在里面了。

    查看全文↓ 2014-02-18 09:14:36
  • 147****1742

    据**新的婚姻法,可以举证购房款来源的,可以按比例拆分房屋款 这套房子如果你能举证你出过购房款,那么还是有你的份额的

    查看全文↓ 2014-02-18 09:07:39
  • 151****4284

    危险 很有可能 赶快加上你的名字

    查看全文↓ 2014-02-17 17:23:44
  • 144****8958

    1、“乙方是否有权力将房子的所有权遗传给自己的亲孙子?”:无权,因为:
    (1)此房是甲乙在婚后所购,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乙方的名字,但因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2)虽然购此房的出资是双方各自的婚前财产,但也仅是出资可以认定为各自的婚前财产,房子的所有权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前财产价值相当、双方都不再主张婚前财产的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双方同意作为共同财产。
    (3)既然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乙方就无权单独处分。

    2、“甲方的儿女对该房子有没有继承权?”:有继承权。在甲去世后,房子的一半成为甲的遗产,由乙和甲的子女、甲的父母(如果甲去世时在的话)共同继承。

    3、“如果打官司的话,甲方儿女有没有可能赢”:能羸,甲的儿女可以起诉主张分割父亲的遗产。

    4、关于乙的遗嘱:不是遗传只是遗嘱。乙的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
    (1)乙可以处分的房产份额是:自己所有的1/2+她从甲那里继承的份额。
    (2)乙的遗嘱中说将这部分房产给其孙子的内容有效。但说将房子的其他部分也给其孙子的内容无效。

    查看全文↓ 2014-02-17 09:19:59
  • 148****7225

    您可以去看看《物权法》。

    查看全文↓ 2014-02-16 09:58:53
  • 135****66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查看全文↓ 2014-02-16 09:26:45
  • 136****3803

    您好:不需要办士地证的,有房产证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4-02-15 20:14:47
  • 155****9455

    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当初你签了合同之后有没有去备案?有没有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从这点出发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你和开发商办理了过户手续,这就说明房子是你所有的。开发商再把该房子出卖就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这时就要看你要不要追认那份合同是否有效了。
    第二种,你和开发商仅仅签订了合同,而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后开发商又把房子卖给他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房子就属于后来的买家了。而开发商则应不能交房而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要求赔偿。
    第三种,两次买卖均未过户。房子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开发商。那么你和后来的买家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不会因为你是先买而享有优先权。这时就要看你们两个买家谁先请求办理过户了,有时候法官会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
    当然在本案中,别人已经装修好了,法官就有可能从房子的**有实用性出发来考虑,这个也很难说。
    关键是看你自己怎么想。
    我觉得你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查看全文↓ 2014-02-15 15:53:38

相关问题

  • 产权是08年以后的个人产权就可以自己处理,物权法是这样规定的

    全部3个回答>
  • 发展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常发生许多矛盾和纠纷,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麻烦,究其原因,大多数矛盾或纠纷的产生是由于物业管理公司或发展商对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关系不清楚,许多业主不明确自己拥有的权力,应承担的责任。   物业管理中有着哪些法律关系   要想把物业管理工作搞好,首先应当理顺物业管理中心的法律关系。只有理顺了关系,才能够知道臬直辖市各方面的关系。物业管理工作中几个主要方面有: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发展商、物业管理公司和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连的行业以及政府有关部门。   1、发展商早期在物业管理中的作用   发展商将物业建成,并经政府有关部门综合验收合格后,经过房产交易将产权转移给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这里的法律关系的变化是发展商由原来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到转移给了新的产权所有人。对于一处新的住宅区,包括公寓或别墅,发展商在竣工前,一般是先期委托物业管理公司介入新建物业的管理工作。有时发展商也自己充当物业管理的角色。不论发展商是自己来管理物业或是委托其他管理公司来管理新建的物业,都是在为新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或使用人提供服务。对于新建物业来说,由于发生了产权交易行为,发展商的角色变了,位置也变了。发展商由原先对物业的拥有,变为部分对物业的拥有或完全不拥有。

    全部3个回答>
  • 是地随房走。《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担保法》第36条中也规定:以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物权法》第182条第1款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楼主可以详细在网上找一下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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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目前的现状是:有钱买房的,你就是限制3套他也一样买,没钱买房的再有经济适用房他也买不起。房价的涨幅与地价的涨幅是有关联的,怎么政府很少说要控制地价呢?因为这可是财政收入,是官员的业绩阿。如何回归?2、拆迁,目前的拆迁规定已经不允许强制拆迁了,大概也因此才不断冒出“史上**牛拆迁户”,这本是就不是一种合理现象。而开发商在无法可依又不愿过多拿钱的情况下,势必会“请人帮忙”了。政府方面呢?一般来讲,只要别出人命,别闹得太大,稳定了和谐大环境的情况下,你能多要钱是你的本事,你能强拆我也尽量放行。3、项目策划的**终目的就是生产能销售的产品,所以关键是把握好客户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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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看房子产权是谁的,如果只是吴某的,那肯定不关吴某女儿的事,如果其女儿也是房屋的所有权者之一,那肯定当初签的协议都有问题了,不过,一般来说拆迁公司不会犯这种错误的,其女儿是无理取闹,主要看房屋所有权者是谁,拆迁只对房屋所有权者进行赔偿安置,对使用者由被拆迁者进行安置,协商不成的进行房屋调换,但是这种一般都是指的租赁,我觉得张某的主张可能得不到认可的,再就是都2005年的事了,到现在诉讼时效都过了,还主张什么啊? 不过,可能还要看法院如何认定,张某与吴某的关系了,不过我觉得可能张某的用胜算不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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