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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的廉租房如果我买了能正常过户吗、

131****6793 | 2014-02-16 10:12:53

已有11个回答

  • 158****3723

    这种房子不让交易的,风险大

    查看全文↓ 2014-02-19 09:41:35
  • 136****0624

    是的你是有自己房子的,所以不符合申请!
    请考虑采纳,谢谢!

    查看全文↓ 2014-02-18 17:46:05
  • 158****3989

    廉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所以不存在买卖。

    查看全文↓ 2014-02-18 11:35:35
  • 151****6511

    抱歉,不是太清楚这些事……

    查看全文↓ 2014-02-18 11:35:19
  • 132****5235

    估计是不行的,。廉租房是不能买卖的。

    查看全文↓ 2014-02-17 20:40:21
  • 152****3716

    曾经有过房产应该不可以,你可以直接百度搜索当地廉租房申请标准来查询。

    查看全文↓ 2014-02-17 17:59:31
  • 151****6833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是不可以买卖的答案补充对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可以永久的入住

    查看全文↓ 2014-02-17 12:59:48
  • 145****3726

    不可以的这样操作通不过审核

    查看全文↓ 2014-02-17 11:09:32
  • 132****1265

    正常过户可以,他应该提供委托证明

    查看全文↓ 2014-02-17 10:44:44
  • 148****3176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我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
    廉租房是国家和当地政府为了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廉租房有特定的供给对象,符合廉租房供给条件的由本人(家庭)向政府提出申请,并经过政府相关部门核实批准后,方能购、租、补。廉租房无继承权。

    查看全文↓ 2014-02-17 09:25:04
  • 136****3487

    关于廉租房的买卖是触犯法律的因为这个是不允许买卖的更不要谈正常过户了

    查看全文↓ 2014-02-16 10:31:30

相关问题

  • 此类住房不能过户,可以申请办理变更承租人手续。

    全部3个回答>
  • 廉租房是不可以买卖的,所以不存在买卖。

    全部3个回答>
  • 廉租房是不允许落户口的,廉租房是国家的,国家照顾困难户租赁给困难户只有在条件具备时可住,当条件超出廉租范围内国家随时就收回,如你死了国家肯定收回,廉租房归属权是国家的只是因你困难租给你住,没有你了国家就收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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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房可以购买,但是廉租房物权仍属于政府所有。根据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相结合。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是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因此,廉租住房是政府向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住房,并按照**优惠标准收取租金。廉租住房只能用于出租,不能出售。但是单纯从政策上而言,是允许进行购买的。毕竟廉租房的初衷,就是以购、租、补的形式,来帮助特定的群体。只要达到相应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标准,从某种程度上,是可以购买。因廉租房牵扯地方财政,导致廉租房政策,在实际实施中,有很多的问题。而廉租房的物权,是完全属于政府的。购买人只拥有使用权。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五条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鼓励社会捐赠住房作为廉租住房房源或捐赠用于廉租住房的资金。政府或经政府认定的单位新建、购买、改建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廉租住房房源、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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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要看其它相关条件,具体条件因不同省县情况而异。我们的人民群众呼唤着事业单位改革,呼唤着公平正义。我们是否还有当年党员的胸襟和气魄,是否还有为人民服务、求真务实的信念?新加坡等国国家购买服务支付费用,市场用人。目前事业单位未来公平正义历程图预测凡事预则易立,不预则易废。 相信沐浴喜历化材,目前事业单位未来改革发展的渐进历程图将会如下演绎: 1)公益一二 竞聘上岗 进退考核 2)动态编制 人才市场理事会、合同化管理和信息披露机制 教育券终身教育制度 3)基金理事会结构 政府投入考核奖惩 人民监督评价 即**终将无目前事业单位,过渡成为基金理事会运作模式和动态岗位的人才市场用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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