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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经适房

135****8018 | 2014-02-16 10:40:41

已有2个回答

  • 148****3251

    2014年可以转商,交纳的费用需要看签订购房合同的日期。

    查看全文↓ 2014-02-16 17:53:25
  • 131****2281

    1、会有冲突;2、均可;3、**佳方案就是申请,申请了只不定哪年才能有房住,如果期间拆迁了,就走拆迁补偿,如果没拆迁就等经适房。

    查看全文↓ 2014-02-16 10:54:45

相关问题

  •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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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所居住房屋在2004年1月1日以后拆迁。 2、家庭上年收入低于4.2万元。 3、实行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平房拆迁补偿安置费低于10万元、楼房低于18万元,(现在改为25万)且他处无住房。 其次,带着拆迁通知和协议.到区房管局申请购房证.(半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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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房地产去库存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于前不久召开,“化解房地产库存”被列为2016年我国经济工作五大任务之一。 据报道,“十二五”期间,首都北京已累计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100万套,实现了市政府2015年底基本解决保障房有效备案家庭住房困难的承诺。“十三五”期间,原则上北京在解决已有轮候家庭以后,不再新建经适房、限价房,未来的建设围绕着棚户区安置房、公租房以及自住房展开。 “经适房”或退出市场 经适房的制度要追溯到上世纪。1994年,彼时由建设部、国务院房改小组、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指出,经济适用住房是以住房困难户、中低收入家庭为供应对象,并按照国家住宅标准建设的普通住宅。2007年11月19日发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在我国,地方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转售多有规定,一般要求取得房本5年后才可上市交易,但因其初次购得时大大低于周边商品房,而转售时价格则与周边商品房相差不多,经适房一向被视为“香饽饽”。 既非完全市场化,又非完全政府保障,性质略显模糊的经济适用房,因暗藏“寻租”空间所以自推出后便争议不断,其存废也引起社会争辩。 在2008年中国大规模新建保障房以前,经济适用房是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主力。此后则是廉租房和公租房为主,因两者一般以出租为主,并不对外销售,可以避免不少“违规获利”的情况。 新城控股高级副总裁欧阳捷表示,经适房应该退出保障房市场,因为管理成本很高,并且浪费了大量的土地资源,货币化补贴的方式去租赁更好。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赵秀池教授则认为,未来经适房取消是大势所趋。新的经适房也逐渐全面停建,停建后会使一部分保障群体进入公租房、自住房的需求行列。 对去库存有利 “经济适用房逐渐退出保障房市场,是个大趋势。”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表示。 虽然全国各地退出经适房尚未有明确时间表,但各地已有所行动。早在2012年1月,江西省将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三房合一”,停建经济适用房,重点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2012年3月,广东大力推进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根据广东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广东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体,除已批准立项的项目外,将暂停新建经济适用住房,鼓励各地发展小户型公租房,将逐步对现有的廉租房、直管公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并轨”管理,只租不售。 河南则明确提出,从2014年起停建经济适用住房。 2014年4月1日,烟台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合一”,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武汉、福州等地的经适房也已陆续退出市场。 随着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闭幕,“去库存”成为明年我国确定的五大经济任务之一。为此,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就业地落户、鼓励各方购买库存商品房出租、鼓励房企降价,以及取消过时的限制性措施等手段一并祭出。 面对巨大库存压力,自2014年开始,多地开发商已选择降价走量去库存。开发商频繁采取以价换量的举措,“打折优惠”、“垫**”、“送精装”等促销戏法频频上演。随着市场供应不断放量,买房者心态愈发理性。 在业内人士看来,去库存,或更多寄希望于供求关系。经适房供应的减少,会加速刚需人群入市,间接为2016年的楼市增添“一把火”。 陈晟认为,保障房未来供应的比例还是比较大,动用货币化政策,通过购买商品房变成保障房的方法,对去库存是有利的。欧阳捷也认为,如果全面停建经适房,对库存来讲是有利的。

  • 商品房这一类住房相信大家都很了解了,**简单的房屋性质.如何确认产权?一、房产证:表现形式是房产证编号,例:京房权证昌私字第****号orX京房权证昌字第****号。二、购房合同:与开发商签署或与第三个签署的,即从开发商处购买或从其他个人手中购买的房屋。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所建造的住房,是增量房,售卖价格由政府制定。房产证表现形式为在标明有房产证编号一页上部加盖红色条形章,“经济适用住房”。交易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但房地局需征收售房人售房总款10%综合地价。是否满五年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房地局开具正式完税发票的时间为准。2007年政策,07年以后购买的经济适用房不得再自由上市出售或出租,均由政策回购。房改房(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优惠价)从单位购买的公有住房。一、房产证表现形式为在标明有房产证编号一页上部加盖红色条形章,“按成本价出售”、“按优惠价出售”或“按标准价出售”。二、购房合同:与原单位签署的,即从单位购买的房屋。交易注意要点:一、区分央产房。如原产权单位为中央国家机关,那么此套房基本上就属于央产房,需要先办理央产上市登记手续才可以出售,同时也有部分不是中央国家机关的房子也属于央产,所以需要在签属合同之前弄清楚产权。二、如房产证上注明是“按优惠价出售”或“按标准价出售”,则需要补足“成本价”才能出售,计算公式为:1290(城六区1560)*建筑面积*6%。然后再补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1290(城六区1560)*建筑面积*1%。三、如房产证上注明是“按成本价出售”,则需要补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1290(城六区1560)*建筑面积*1%。回迁房顾名思义开发商拆迁后再建房分配给原住户的房屋.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回迁房再售时,房产证在标明有房产证编号一页上部加盖红色条形章,“按经济适房管理”.如果遇到这样的房子,在交易时应该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的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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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经济适用房是政策性住房,只有达到条件(经济、个人资产、人均住房面积)才有资格申请,审核后,还需要公示、轮候、等待摇号,几率相对来说较小。第二、两限房就是政府通过减免开发商的各种税款,从而限制房价、限制户型(面积)。比起经济适用房来说,两限房的申请条件要比经济适用房宽松一些,主要针对中高收入家庭。具体的北京市两限房政策还没有出台。第三、地理位置和交通方便程度的差距程度原则上讲不会有太大的差距,几乎都在四环以外或在远郊区,比如说顺义、亦庄、通州等地。2012年通往顺义、亦庄等地的城铁就将通车运行。相比较而言,两限房比经济适用房要容易购买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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