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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适用房都需要什么证件?

138****3818 | 2014-02-19 13:17:29

已有9个回答

  • 132****2090

    ①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因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房改房还须出示原公房买卖合同;

    房地产买卖合同(一式三份);

    ③买卖双方身份证及卖方配偶身份证明(复印件) [证件号码一定要和房屋有关证件一致,不一致的话需打证明]
    ④卖房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

    查看全文↓ 2014-02-21 13:38:44
  • 144****4062

    申请条件 1、具有城市现状建城区内常住户口的居民(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无房或现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属房改房的需按原价扣除折旧后退回原产权单位。
    3、上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低于
    2.x万具体的要看当地政府的情况。申请时需要的证件、 申请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家庭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婚无户口簿的,夫妻双方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并提供结婚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家庭成员要提供单位工资认识部门或劳动、民政、税务部门开具的收入证明和单位行政部门开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加盖单位的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
    4、有失业证、下岗证或低保证的,可以依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凡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 答案补充可以找街道办事处开个失业或者无业证明,那样更好,或者随便找个小单位让帮下忙,就按个章就可以了,很简单只要是公章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4-02-21 09:11:22
  • 143****5135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资格申请、公示、核准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按照市统计部门每年公布的上年末标准执行。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查看全文↓ 2014-02-20 21:47:09
  • 141****9859

    不同的地方规定不一样,请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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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1.26平米可申请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者,必须有本市常住非农业城镇户口,家庭住房面积低于全市上年度平均住房标准(2002年人均21.26平米),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收入。但因市政建设或旧城改造的拆迁居民不受前述条件限制。 </FONT>
    2、购买者如何办手续?
    市民大体看好房屋后,在开发商处填写登记申请表格。要求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原住房证明(租约)或者拆迁协议。区房改办证明情况属实后,提交市住房中心审批。同时,在售楼部公示申请人情况,不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举报。
    审批通过后,持审批表到开发商处签订购房合同。审批只需数天,公示约需一个月,目前审批合理率为99%,审批后有效期为半年。 由于建设经济适用房使用的是国家划拨土地,因此进行该类房屋交易时,需补缴土地出让金。
    我市土地出让金目前“行情”是:每平方米**低80多元,**高200多元。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后,该户家庭不得再购买这类房屋。
    3、经济适用住房销售有哪些规定?
    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每平方米价格一般要低于同地段同结构房屋300元至500元左右。
    经济适用房房产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即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经济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还要得到物价部门的销售价格批文,方可销售。
    ————————————————————————————
    北京
    上北京建设网就可以了

    总的来说,购买经济适用房大致可分为六步骤。

    1 按类领表

    有北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住房面积没有达标的居民家庭或者无房户,可按不同类别分别领取《北京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和收入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北京市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或《北京市重点工程和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这些表格可以找开发商索取,也可自己到北京建设网便民下载栏下载。

    2 填表领表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6万元/年以下),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填写审批表的申请购房人(大多为公务员或教师),不需核定家庭收入,但要求夫妇双方为机关工作人员或教师的家庭,此表由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

    填表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一式两份。

    3 核定总额

    申请人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应按京政办发[2000]131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在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上核准盖章,并注明购房家庭**高购房总价标准。夫妇双方的补贴面积标准、收入证明以及户口所在地、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都应在审核表中注明。如果夫妇双方职级、补贴面积标准不一样,以职级高者为准。

    4 登记备案

    市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开发办)在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崇文区东花市北里1号楼)设立窗口,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登记和备案手续。购房申请人需持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后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加上夫妇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没有户口簿的需要携带户口卡),到办公窗口办理购房登记手续。

    5 网上公示

    市开发办将购房申请人资料挂在北京建设网公示10个工作日,之后申请人再到窗口进行终审,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

    6 持证购房

    申请人持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证件、身份证和领取审核通过的核定表、审批表或审核表,到自己看中的经济适用房指定地点登记购房。购房家庭购买超过规定面积的经济适用房,购房家庭需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暂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上述住房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其中超过规定面积购买部分在产权证中注明。再上市时,该部分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查看全文↓ 2014-02-20 13:04:58
  • 141****1378

    经济适用房办产权证需要交哪些费:
    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费用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一)房价款: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建筑面积。
    (二)税费:
    1、在交易过程中:
    ①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即交2%。
    ②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税: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5‰。
    ④公共维修基金:购房款的2%。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登记费:每建筑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每证收费4元。
    ③印花税:每件5元。
    (三)物业管理费

    查看全文↓ 2014-02-20 11:58:52
  • 136****5521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资格申请、公示、核准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家庭或家庭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区居民人均住房面积”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按照市统计部门每年公布的上年末标准执行。
    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3)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对其经济收入和住房情况的书面证明。

    查看全文↓ 2014-02-20 10:08:19
  • 154****3943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县人民**应当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规定享受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的处理办法,由市、县人民**制定并公布。

    查看全文↓ 2014-02-19 18:51:33
  • 157****7662

    (一)有当地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

    (三)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规定享受购买或承租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及面积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持家庭户口本、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查。符合条件的,应当公示。公示后有投诉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核实投诉不实的,在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并注明可以购买的优惠面积或房价总额标准。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文件选购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差价款的处理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查看全文↓ 2014-02-19 17:58:42
  • 158****2488

    还要看你家庭情况的

    查看全文↓ 2014-02-19 13:29:47

相关问题

  • 填写核定表的申请购房人,需核定家庭收入(老政策规定为6万元/年以下;目前在陶然亭试点的经济适用房购买新政策规定:1人户家庭、2人户家庭、3人户家庭、4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对应的年收入则分别低于2.27万元、3.63万元、4.53万元、5.29万元、6万元),此表交申请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分别核准盖章,没有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核准盖章。目前大部分人都填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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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2个回答>
  • 购买步骤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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