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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房公积金什么时候就不能取了

141****5001 | 2014-02-19 18:29:26

已有9个回答

  • 143****7762

    现在可以取,没有说什么时候不能取,预约!

    查看全文↓ 2014-02-21 22:37:25
  • 151****2137

    要明白全称的意义“住房公基金”就是为了解决购房的问题而出台的,怎么会取消呢?

    查看全文↓ 2014-02-21 21:01:12
  • 151****3198

    没有听说,公积金一年可以提取两次

    查看全文↓ 2014-02-21 15:17:51
  • 136****3716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2011年9月1日开始!!

    查看全文↓ 2014-02-21 09:41:08
  • 151****3331

    尼玛...不对,

    查看全文↓ 2014-02-21 09:26:07
  • 151****1119

    现在可以取,没有说什么时候不能取,预约!

    查看全文↓ 2014-02-20 13:18:06
  • 135****8613

    还没有听过不能取

    查看全文↓ 2014-02-20 09:57:12
  • 145****3411

    基本上是可以的,新政月底就可以出来了

    查看全文↓ 2014-02-19 19:51:06
  • 157****3888

    现在可以取,但什么时候不能取就要等通知了

    查看全文↓ 2014-02-19 18:38:37

相关问题

  • 您好,住房公积金只能够用于购房方面的!

    全部6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并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为: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中心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须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七)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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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以及职工按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只要符合规定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12、职工为农业户籍或非本地区户籍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全部3个回答>
  • 不买房也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但需要满足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所在单位以及职工按条例规定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只要符合规定条件,才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可申请提取的条件是: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7、正在享受城镇居民生活保障待遇的;8、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患重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和因做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0、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12、职工为农业户籍或非本地区户籍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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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自住的;(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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