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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退房损失

147****4079 | 2014-02-25 09:58:28

已有8个回答

  • 131****4225

    先协商解决 和气生财嘛 不行就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吧

    查看全文↓ 2014-02-28 12:29:58
  • 157****2951

    你好,如果你能有证据证明你所要的那个户型不存在,你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及要求赔偿,但你购买的那个户型真实存在,只是没有了户型图,那就要算你违约了

    查看全文↓ 2014-02-28 11:58:44
  • 136****0368

    如果你是未成年,你可以赢得这场纠纷,以你自己不是完全行为人而赖给中介。
    如你是成年人,那么·何为成年人?完全独立行为人。那么独立行为人做事情是否需要前期去考虑,做决定之前是否要承担事后带来的后果?

    除房屋本身结构,产权事实外。配套以及交通以及开发商哪怕物业,这些都是需要你在买房前考虑清楚才付款的。既然现在你都已经付了款。那么就得承担这样的责任。哪怕楼上所说,是中介的原因。你大可以去告这家中介,但是我想告诉你的是,你会失败而告终,中介的义务是推荐房屋并且成交收费后结束服务。以上答案所说不在中介职业范围内。

    以上对事不对人,说的话可以语气重了些,但我只是在为事实做个概述并且分清主次。你现在只能去购买,办理,居住。房主不会退钱,哪怕退钱银行的损失,房主过户的损失,都是需要你个人去承担的,况且银行未满1年的不给于提前还清。也不可交易。所以你们只能去接受这次失败的教训。错就是错,虽然这样的错不是大家都希望看到的结果。

    你可以拿到房产证一年后出售。这是**佳抉择。任何一项对你的个人损失都是很严重的。
    有不明白的可继续追问。

    查看全文↓ 2014-02-28 11:51:43
  • 138****1939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你直接退房的话算是违约,卖方可以直接没收你支付的定金,一般就不需要赔偿违约金。但是,如果卖方不退让,按照规定,您还需要赔偿房价10%的违约金!
    不过有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法,你可以自己或者找中介帮忙在合同期限内找一位新的买家,这样你既可以退定金又不用赔偿违约金!

    查看全文↓ 2014-02-28 11:29:24
  • 136****5623

    可以的,但是要按合同的要求赔偿

    查看全文↓ 2014-02-26 14:42:51
  • 131****7493

    您好:如果预购协议约定七日内签订购销合同,那么,不是您违约而是开发商违约。

    查看全文↓ 2014-02-26 10:59:49
  • 147****6371

    你还是想办法解决下水问题现实一些
    可以从二楼再接一根下水管绕过一楼
    我们楼上的就是这么办的
    情况和你一样
    要是退房还得过户
    房管局照样收费,估计你原房主不会支付的
    等你打官司赢了恐怕房子的好几个平方也没啦

    查看全文↓ 2014-02-26 09:49:49
  • 141****2742

    落户应该是很快能搞搞的, 不应该有这样的状况。

    查看全文↓ 2014-02-25 10:16:29

相关问题

  • 如果是卖方违约,应按照购房协议上的约定支付买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未果的,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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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卖方违约,应按照购房协议上的约定支付买方违约金,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协商未果的,买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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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主要是在亲属名下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有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又将房屋出卖,因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非因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二、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共有房屋形成的原因一般是: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出卖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形成合同无效。三、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开发商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比如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律禁止上市销售的房屋。违章建筑也属于此类房屋。四、已经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房屋《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规定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房屋产权人转让房屋的因侵害了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因而转让无效。五、出卖已出租的房屋,侵犯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未征得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承租人可以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六、被依法查封、限制的房屋不能转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其中第(二)项规定:“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七、转让经济适用房不符合规定的依据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2008年4月8日发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知 》的规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转让经济适用房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八、出售央产房,未经《央产房管理办公室》比准的出售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的房改房,未经《央产房管理办公室》批准的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过户。九、出售房改房,违反与原房屋产权单位约定的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补充通知(2000年3月21日)规定“ 凡以房改成本价所购公房申请上市出售的,除与原产权单位在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不再征询原产权单位的意见。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及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些单位与职工签订房改售房合同时,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限制性条款。如购房人如果出国或者调离本单位时,单位有权收回房屋等等。如未取得原单位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很可能会导致原单位主张权利,出卖人与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合同无效,应当返还购房者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出卖人有过错的应当赔偿购房者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农村宅基地转让未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转让协议无效农村宅基地不属于二手房的范围,但是因为宅基地转让纠纷数量很多,在此一并提出。十一、公有房屋承租人转让房屋承租权,不能办理承租人变更过户手续的这种情况属于房屋承租权的转让。目前国有直管公房即房管所代表国家直接管理的房屋承租人,由于在事实上享有占有、使用、交换、收益(出租)和处分(承租权的转让)的权利,享有承租人死亡后继承人继续承租的权利,享有拆迁后得到安置补偿的权利,因而长期以来一直是“房虫”十分关注的对象。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出卖了承租的公有房屋,又不能办理公有房屋承租权的变更手续。有的是父母承租的公房,父母去世后其子女将房屋出卖给他人,公房管理部门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直管公房承租权的转让,在2007年之前是可以的。一般只要是房屋的合法承租人与他人达成承租权转让协议,申请变更承租人的,房管所都能办理过户。2007年以后公房的承租人申请转让房屋承租人的,需将房屋交还房管所,房管所给予补偿,再由房管所出租。也就是说在2007年之后,私下转让公有房屋承租权的难以办理承租权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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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论购买二手房还是购买期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之下都能够申请退房,特别是在购买二手房时,如果是通过中介或者是其他的途径所购买的房屋,可以和原房主先进行协商,如果是因为个人经济原因无法支付房款而导致购房终止,可以提供一些赔偿,和房主解除购房关系,但如果是因为房子有较大的问题,或者是房主在买房时出现了隐瞒和购房人无关,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后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进行解决。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明确房屋的产权是否清晰,如果房子正好处于抵押或者是冻结的阶段,因为没有办法办理房屋所有产权的转移,即便是交付了房款也无法保障自己的个人权益,可以先到当地的房屋交易中心或者是档案馆进行查询,同时还要核实卖房人是否是房屋所有产权人。

  • 都过户完了,就无法再退房了,不过如原业主同意那可以再卖给他,也可以再出售给别人。二手房过户流程如下:1.买卖双方在已经选择好的中介公司那里进行相关的手续登记,并交纳定金,合同办理是前提基础。2.前面手续办理完毕后,中介公司开始为买家到相关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贷款申请时间比较严格,时间多数为半个月,当然每个地区不一样。**后待银行审批后,获得同意发放后,开始办理过户手续。3.按产权转移登记要求,到产权登记中心那里,买卖双方需准备规定的资料以备过户。4.中介公司的人带着买卖双方及相关资料,到地税局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地税局出具税务收据。5.然后又回到交易中心,进行递交契税、营业税收据和双方所有过户所需的证件,填写《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领取受理通知单,同时补齐房屋印花税。6.在这个等待时间里基本没什么难题困扰,可以顺便了解一些费用,比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费用,同时对家具等进行**后查验。7.满20个工作日后(每个地区时间可能不太一样),有专门的人会通知,前往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这个时候,银行那边也会下达通知,买方准备开始供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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