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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问题:奶奶的房子要给孙子,但是房产证的名字是爷爷 爷爷已经去世多年,怎样办理过户手续

157****9264 | 2014-02-28 16:55:26

已有1个回答

  • 136****9881

    这个问题简单!

    过户交易:
    直接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就可以,这样不会影响以后孙子要改善住房时,出售该房时缴纳高昂的个人所得税(总房价的20%)。
    带上爷爷的死亡证明资料,然后奶奶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屋权属证明(房产证),如果孙子结婚了,还要孙媳妇的身份证明,如果没有结婚,那就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到房产管理局办理买卖手续并申报纳税。

    赠与公证:
    全体遗产继承权人都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手续,然后带上公证书和房产权属证明及赠与双方身份资料,到当地的房产管理局办理赠与手续。
    公证费:200元%7E600元
    契税:房价X3%(如:100万元X3%=30000元)
    综合税:5.6%(140平米以内:满五年免征,未满五年差价5.6%;140平米以上:未满五年全额5.6%,满五年差价5.6%)
    赠与唯一的缺点就是,以后要交易该房时,需要缴纳总房价的20%个人所得税。

    查看全文↓ 2014-02-28 17:13:20

相关问题

  • 不能直接过户,可以让爷爷现在以买卖方式过户房产给你的,这样不需要你父亲到公证处公证放弃遗产你就能享有;还有你的说法不成立:老人还在世,老人名下的房产,是他私人的财产,处置权是由他本人决定的,不存在继承这一说!一、奶奶已经去世,若没有遗嘱,奶奶的那部分要按遗产顺序继承,如奶奶部分的遗产继承人同意,你可以直接找你爷爷,还有他同意的情况下,你们俩人就可以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把他名下房产以赠与或是买卖方式过户给你!这个不需要你父亲出面签字。二、可以通过遗嘱的形式,指定孙子为唯一继承人。其他任何人均无继承权。放弃遗产公证是老人去世后要按顺位继承的。如果你爷爷去世,那么只有办理继承手续过户房产,但是你不是第一序列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你是无权取得房产的,除非第一序列继承人全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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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房产、不动产的实践中,对于“房产证是过世爷爷的名字,怎样更名成孙子的”事宜,只有通过司法公正和法院诉讼两个方法才能在,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解决更改的。至于“口头说房子是我爸爸的”那是不可能成立了。一、房产、不动产司法公证:在没有有效的遗嘱情况下,由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公证处,依据你的公证申请,在得到你爷爷奶奶所有的子女(《继承法》(1985年10月1日实施)规定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含精神病姐姐的法定监护人),在公证处现场一致同意,并签署放弃继承书面文件的情况下,才能办法有你(孙子)代位继承的公证文书,依据此公证文书才能到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二、在你爷爷奶奶所有的子女(含精神病姐姐的法定监护人)有一人有异议,不放弃继承房产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法院的诉讼、审理、判决,依据人民法院有你(孙子)代位继承的生效判决书条款,依据此生效判决书才能到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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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全部子女及有继承权的人到场。因为孙子不是继承权有之一,要同时办理赠予给他。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奶奶及全部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给孙子,就能把房产集中到孙子一人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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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可以,如果其他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房子是六个儿女的,如果想改成一个人的名字,要其他五个继承人写一份书面的放弃继承证明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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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爷爷生前立有遗嘱房子由孙子继承,按遗嘱可以直接过户给孙子。如果没有遗嘱,不能直接由孙子继承(孙子是爷爷唯一继承人的除外),应当由爷爷的法定继承人先继承,然后由爷爷的法定继承人把房子赠与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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