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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已经付款可现在不想买了怎么办

148****6697 | 2014-03-01 10:36:58

已有8个回答

  • 145****2377

    可以过户,看产权证后一页是多少年的

    查看全文↓ 2014-03-04 09:53:44
  • 138****0728

    找人退了吧,实在不行只能等满五年之后在卖,哪的经适房,现在干什么都不如买房

    查看全文↓ 2014-03-03 16:53:33
  • 147****4096

    那就申请退出呗

    查看全文↓ 2014-03-03 09:43:52
  • 151****3242

    这个应该可以退给政府的,具钵怎么办理可以到保障局咨询.

    查看全文↓ 2014-03-02 10:37:03
  • 135****3685

    这个不可以 符合4项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房:
    1.郑州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不含市、县、上街区和新密矿务局);
    2.夫妻双方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倍;
    3.没有住房或者3人以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4.28周岁以上的郑州市常住户口的无房单位人员,年收入不超过郑州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符合郑州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可以购买一套8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购买的面积标准:家庭成员2人为80平方米,3人为100平方米,4人以上120平方米。

    查看全文↓ 2014-03-02 09:16:29
  • 155****2753

    付款了不买比较麻烦的,可以具体去又关部门问问好了

    查看全文↓ 2014-03-01 22:57:26
  • 135****5198

    您好,我是**网编辑。现在西安市**新规定,经适房满5年方可交易,即就是现在买下,5年后才可以过户。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到您,感谢您的关注!

    查看全文↓ 2014-03-01 14:57:50
  • 131****9683

    经济适用房很麻烦。如果当初摇摆不定,**好别要。你现在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满5年,且取得全产权之后卖掉。另外就是政府回购。前者取得全产权土地出让金是一笔钱,后者属于折旧回购,且装修费不在回购范围。

    查看全文↓ 2014-03-01 10:54:56

相关问题

  •  能的。根据国家规定,经适房是可以退款的。  退房流程:  1、 提交材料  经适房购房人到回购办提交以下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和购房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合同、超标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和收据,或住房控制面积标准确认书、物业维修资金专用收据、管道燃气入网安装费收据、购房发票或收据、银行抵押合同、回购款转入的开户名、开户行、转款账户。如购房人户口因迁离本市或不在本市常住、购房人需另行购买住房、购房人因大病等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需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身份审核  回购办根据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到该中心计划发展科查档,经核实无违规记录,现场填写递交《经济适用住房自愿申请政府回购审批表》或《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作价收回审批表》。  3 、装修评估  如有装修,进行装修评估。  4、 材料初审  经适房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回购的经适房现场查验。  5 、住房局审核  初审后,递交住房局审批。  6 、签订回购合同  经适房中心凭审批意见通知购房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合同》。已经办理房产证的,回购办与购房人到市产权中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未办理房产证的,与开发商到产权中心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如果该套经适房已经办理抵押登记,购房人还需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即购房人先到银行还清房贷)。  7 、支付30%回购款  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后,将回执单交到回购办;回购办开具《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结清水、电、气、物业费通知书》给购房人,并收回购房款发票等资料原件。同时出具付款通知书,支付30%回购款给购房人。  8 、45天内腾空并移交房屋  购房人在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之日起45天内,腾空并移交房屋。  9 、支付70%回购款  经适房中心在收到房屋交接单,并确定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办结后,支付70%回购款给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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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个地方的申请条件可能会有点不同,有的地方有车是不能申请的,具体还是要去问问他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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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但要其它条件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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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家住在湖南,我和我老公是我们市区这边比较早买经济适用房的一户,我们业主都是分期付款的,交了23左右的定金,再每个月分期付款的,所以,我想应该不用一次性付完吧。 为了安全起见你还是到有关的部门去咨询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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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表面的直接的原因你已经自问自答了,而且回答正确。其次,深层次原因在于经济适用房制度设计上的悖论。既然是针对穷人购房,则贷款应是顺理成章的事。但面临房屋产权关系上购买者只部分拥有,造成抵押关系复杂化了。还有就是银行是商业行为,不会轻易将资金放贷给还款能力差的人。美国的次贷危机原因,中国的金融机构已经吸取教训了。所以解决该问题的出路,在于政府进一步完善制度,协调各方或出面指定担保方,使政府行为与商业行为畅通对接。楼上朋友的方法属于只在目前法则下打转转,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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