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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取得产权的住房如何分割

143****1327 | 2014-03-01 11:35:54

已有6个回答

  • 147****6592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在离婚的时候已经做了财产分割,电器的7大件实物归男方,其他归女方,财产分割完毕,那就是说,购房补贴已经判归女方了,所以男方现在无权分得购房补贴,更无权分割房产,因房产是你们婚后个人财产购得,与男方无关!

    查看全文↓ 2014-03-04 11:25:49
  • 142****8078

    给小孩是可以的。可以过户。提出离婚一方见得就是过错方。如果男方不遵守协议可以起诉。

    查看全文↓ 2014-03-03 10:05:27
  • 153****7412

    很简单,婚前所得为个人财产,婚后所得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分割财产不涉及个人财产部分。
    不过,你们可能多虑了,才刚结婚怎么就想到离婚了,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

    查看全文↓ 2014-03-02 21:41:57
  • 155****8371

    重庆钢运置业代理有限公司竭诚为您服务:
    首先,如果该物业属新办产权证件,那么按《物权法》规定,《房地产权证》过户以证上产权人姓名为过户标准,在产权无登记纠纷情况下,若产权证上只有一人名字,那这个人一个人就完全能够将该物业产权变更过户到你们买方名下。至于是否婚姻财产,分配是否合理与过户不存在必然联系,新证与以前老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同在于,老证过户必须认婚姻关系,证上一人,但过户务必将与产权有关人员全部到场,而新证则是以证上产权人为直接过户行使人。至于婚姻财产分割出现分歧时,由夫妻双方进行民事诉讼,与买受人无关。而你们签定的买卖合同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好让其产权人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另提醒:在为合理避税情况下,**好提高定金额度,另将卖方产权证交由买方托管,同时在合同中将违约金按房款总价20%进行标注(《合同法》规定,房款总价20%输有效赔偿范围),避免两年后房价**造成卖方违约情况。

    查看全文↓ 2014-03-02 17:57:17
  • 147****9153

    如果你们是一起上的产证而且没有做份额分配的话,您和您的丈夫就是一人一半

    查看全文↓ 2014-03-02 09:27:21
  • 154****5157

    具体要看你们的离婚判决书上面对于住房补贴这一块有没有明确分割方式。如果有男方没有任何权利去要求分割。如果没有建议咨询下专业律师。

    查看全文↓ 2014-03-01 11:48:44

相关问题

  • 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是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家庭困难不能由儿媳妇和孩子来提出继承遗产来改善生活首先老婆婆的遗产第一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子女就是说在儿子没有亡故的情况下媳妇孩子都无继承权,男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放弃遗产继承法院采取一事一理,离婚归离婚,遗产归遗产,内容不实不能少判遗产

    全部8个回答>
  •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夫妻离婚小产权房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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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这类房屋包括当事人用标准价购买的拥有部分产权的房改房以及当事人购买的但在离婚时还未能办理产权的各类房屋。

  • 根据婚姻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上述房产现在不能分割。一般婚后赠与属于夫妻赠与,除非特殊约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上述房产现在不能分割。但可以处分使用权。如果不是小产权房,婚后父母以子女一方名义买房,可以认定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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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行法律及政策的精神禁止农村小产权房基于买卖、互易等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变动,其基本的价值取向在于贯彻和落实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以保护耕地。而在离婚纠纷中,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并不会产生市场流通的后果,所以对于涉案房屋应当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全部3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