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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限购令解读

139****0695 | 2014-03-02 14:12:56

已有10个回答

  • 151****4258

    深圳限购令新政策是那些? 为了达到房价调控目标,从11月1日开始,珠海正式实施主城区限购和全市新盘限价的楼市调控措施。
    而对于1-10月网签均价仍超过调控目标181元/平方米的江门来说,是否也会有限购限价的可能性?对此,市住建局相关人士表示,深圳限购令新政策,江门目前房价处在可控范围,目前还没有新政策出台,以后如何则不好预测。
    珠海“双限”引发猜测 10月31日,深圳限购令新政策,珠海市政府连夜发布公告,从11月1日开始,主城区的香洲区实施限购;
    全市新申请预售的楼盘,价格不得超过11285元/平方米。深圳限购令新政策,这是全国首个“双限”城市,也是继广州、深圳、佛山后,广东第四个施行限购令的城市。 就在2011年只剩两个月的时候,深圳限购令新政策,珠海实施“双限”,会不会有更多达不到调控目标的二三线城市出台限购政策,人们议论纷纷。
    要达调控目标几无可能 黄金楼市记者统计江门市中心两区网签数据,深圳限购令新政策,1-10月网签均价为6384元/平方米,按照年初公布的涨幅不超过g d p涨幅的目标计算,两区的房价调控目标上限为6203元/平方米。
    要达到这一目标,深圳限购令新政策,剩下两个月均价还要继续下降来拉低全年的均价,目前看来并不是容易完成的任务。
    那么,江门是否会仿效珠海出台限购令?深圳限购令新政策,前日,黄金楼市记者就此向市住建局咨询时,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江门目前房价还较平稳,处在可控制范围。
    目前还没有新政策出台,深圳限购令新政策,以后如何则不好预测。 实际上,深圳限购令新政策,从今年8月开始,对于报价过高的楼盘项目,江门市住建局就采取“不写降价保证书就不发预售证”的方式,变相地执行了限价的政策,深圳限购令新政策致使近四个月以来,中心两区网签均价环比连续下降。

    查看全文↓ 2014-03-05 13:11:57
  • 142****2672

    我市将继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规定的商品住房限购措施,即对深圳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住房;
    对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同时,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近连续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
    对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二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三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

    查看全文↓ 2014-03-05 10:04:40
  • 155****1069

    明年初就会撤了。

    查看全文↓ 2014-03-05 09:44:52
  • 152****2998

    可以深圳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看看

    查看全文↓ 2014-03-04 15:51:52
  • 134****6121

    深府办82号文件
    深圳出台限购令,户籍市民限购两套房
    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
    (深府办〔2010〕8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深府办〔2010〕82号文件。
    二、在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2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商品住房交易必须执行本通知规定。交易时间的认定,以在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的时间为准。
    二○一○年九月三十日
    限购令解读以及购房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2010年10月1日凌晨,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2010]82号文件)即住宅购房限购令,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首套房利率回归至基准,二套房**提高至6成
    1、2011年1月2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再度推出八条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下称“新国八条”),要求强化差别化住房 信贷政策,对 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调整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调整个人转让住房营业税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对个人购买住房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差额征税。

    查看全文↓ 2014-03-04 09:48:37
  • 143****1383

    限购令是指:以家庭为单位,非深户只能买一套,深户能买两套。你10年12月至现在社保要连续交,一个月都不能断,即可以买。如果你只买养老保险和综合医疗,不够资格买房,社保必须要交三样(如养老保险、综合医疗、意外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你只交了两样不行。

    查看全文↓ 2014-03-03 21:44:36
  • 151****1358

    限购只是暂时的 是用来暂时抑制房价的短暂性手段 不过现在搞的很多人心里都不爽了 相信这个政策的走不了多久的

    查看全文↓ 2014-03-03 19:04:40
  • 149****1122

    针对公众关心的“家庭”界定范围,该委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深府办[2010]36号文件精神,“家庭”的范围界定为“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家庭成员全部为深圳户籍或者家庭成员中部分为深圳户籍部分为非深圳户籍的均可购买两套住房(登记在深户或非深户家庭成员名下均可)。

    查看全文↓ 2014-03-03 09:46:32
  • 141****7645

    [font=宋体][size=12pt]“限购令”的纷纷出台,严重影响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履行,也势必导致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的产生。如何理解“限购令”的法律性质,决定着房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主张方式及责任承担方式。定金应否返还?预付款如何处理?……[/size][/font][align=lef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align][align=left][size=3]“限购令”的法律性质[/size][b]
    一、深圳“[font=times new roman]9[/font]•[font=times new roman]30[/font]限购令”的主要内容[/b][/align][align=lef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年[font=times new roman]9[/font]月[font=times new roman]30[/font]日深夜,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深府办〔[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font=times new roman]82[/font]号),其第二条的内容为:“在本市、暂时实行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政策。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font=times new roman]2[/font]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font=times new roman]1[/font]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font=times new roman]1[/font]套住房。暂停在本市拥有[font=times new roman]2[/font]套以上(含[font=times new roman]2[/font]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font=times new roman]1[/font]套以上(含[font=times new roman]1[/font]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font=times new roman]1[/font]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align][align=left][font=times new roman] [/font][/align][align=left][size=3]“限购令”的法律性质[/size][b]
    二、“9•30限购令”属不属于“不可抗力”?[/b][/align][align=left]《民法通则》第[font=times new roman]107[/font]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font=times new roman]117[/font]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align][align=left]根据上述“限购令”的法律性质,如果属于不可抗力,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align][align=left]那么,“9•30限购令”属不属于“不可抗力”?首先分析一下不可抗力的法律概念。[/align][align=left]《合同法》第[font=times new roman]117[/font]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b]不可抗力[/b],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由此可见,构成不可抗力的客观情况要同时具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三个特点,缺一不可。[/align][align=left][b]而[/b][b]“9•30限购令”并非完全[/b][b]不能预见,[/b]理由如下:[/align][align=lef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年[font=times new roman]1[/font]月[font=times new roman]7[/font]日,国务院办公厅:“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roman]2010[/font]年[font=times new roman]4[/font]月[font=times new roman]17[/font]日,国务院:“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align][align=lef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年[font=times new roman]4[/font]月[font=times new roman]30[/font]日,北京市:“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本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align][align=lef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年[font=times new roman]5[/font]月[font=times new roman]5[/font]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align][align=left][font=times new roman]2010[/font]年[font=times new roman]9[/font]月[font=times new roman]29[/font]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font=times new roman] [/font]“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align][align=left][b]由此可见,深圳[/b][b]“9•30限购令”[/b][b]正是基于前述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u]“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u][/b][b][u][font=times new roman] [/font][/u][/b][b][u]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u][/b][b]以一贯之的精神出台的,“[/b][b]限购令”出台的[/b][b]可能性随时存在,[/b][b]并非完全[/b][b]不能预见。[/b][/align][align=left][b]故[/b]“限购令”的法律性质[b]不属于“不可抗力”。[/b][/align]

    查看全文↓ 2014-03-03 09:26:44
  • 158****0832

    其实很简单:1/深户的客户在深圳只能购买2套房(以家庭为单位)
    2/如果是非深户的客户:A没有社保是不能买房的;
    B有社会可以买一套

    查看全文↓ 2014-03-02 14:34:40

相关问题

  • 新闻时间:2011年12月27日 武汉限购政策出台,到底对市场影响有多大呢? 中心城区的一些核心地段由于其房源供应量少而影响有限。投资需求关注度稍低而房源供应又比较充足的区域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会收缩武汉城区的二手房供应量(卖掉就意味着不能再回城区置业),倒逼更具稀缺性的城区住宅向上攀升,这在已经实施这类柔性限购的城市已出现端倪。 不受限购的远城区域销售上涨将有所推动,也会给二手房及租凭市带来宜处。对于东西湖等不在限购之列的区域来说,可能还是利好政策对对刚性需求的影响不大,对那些在外地工作的武汉人如果想回武汉中心城区置业会比较难。 刺激商业地产、商铺、公寓类产品以及二手房的销售。在近期几笔土地拍卖中地价连创新高,筑房成本的提升必定会造成房价的坚挺,开发商也不会轻易降价。 武汉新的限购令限制了中心城区的新房购买,根据北京、深圳、上海等地的先例推断,短期内将直接影响到武汉市的成交量。但估计价格的影响不大。中心城区的大户型(二次置业单位)、两套打通(改善型产品)的产品将直接受到影响。 限购令会对插花地带的项目形成推动,对远郊项目形成事实上的支撑,因此,整体上限购令会挤掉一部分处于边缘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对刚性需求的影响有限。 这一政策用一刀切的方式打压市场,可能会有一定效果,但并不能完全遏制需求,尤其是刚性需求;另一方面,开发商在经历多重打压之后,对新的政策已经有一定的提前准备,并会根据市场状况决定其运营节奏,用时间换空间,在产业集中度提高的背景下,新的政策边际效应会越来越弱。 楼市限购令效果存疑被指成催购令?武汉限购效果成谜。截至2010年11月3日,有15个城市出台住宅限购令,但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0年11月《七十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15个限购城市中仅广州新房价格环比下降0.1%,有4个城市新房价格比上月持平,其他10 个限购城市的新房价格均环比上涨。这些城市新房价格的同比变化除广州外,其他14个城市均大幅上涨,其中海口和三亚分别同比上涨 49%和55.1%。 2011年,众多城市公开表示将继续执行限购政策。武汉市限购效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附:武汉限购令内容细则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意见》(武政办〔2011〕27号)文件要求,为巩固和扩大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现对调整我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1年2月23日起,暂定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本市1年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向其出售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销售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前,应履行对购房人限购政策告知和购房资格审核义务,核验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资料。登录“武汉市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进入“网上签约”栏目,输入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核验购房人的购房资格。 三、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向所购住房管辖的房管部门(机构)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符合政策规定的方可办理存量住房合同备案及房地产相关登记手续。 四、各级房管部门应加大对此次限购政策调整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购房人的政策提示,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五、原2011年1月14日市房管局制发《关于贯彻落实我市中心城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武房发〔2011〕7号)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关于落实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工作流程的规定》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 许多人在看了郑州出台的限购令后对立面的内容感到不理解。搜房网记者就此整理了有关郑州限购令的相关解读。就限购区域、限购条件、户籍认定、住房认定等方面的疑问进行解答,以供大家参考。 一、限购区域 郑州市市区(含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二七区、金水区、郑东新区,下同) 二、限购条件: 1、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持有本市居住证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下同); 2、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3、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政策解读: 一、关于居民家庭的认定 1、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成年子女; 2、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在提供规定的证明资料后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家庭购房; 二、户籍认定 1、家庭成员中有1人为本市户籍的,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本市户籍居民(含农业和非农业)家庭包括: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六县(市)、上街区的居民家庭; 3、本市人员赴外地求学且户籍迁往外地的,在提供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前往外地的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三、现有住房认定 1、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在本市(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合同备案但尚未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成套住房,在其它区域的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在限购区域内,已经拿到房本和虽然没有拿到房本、但已经进入房管局综合业务系统的住房都属于已拥有住房。 2、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只看住房套数,不看房屋面积和取得方式。 3、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是指购房当时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购房前已出售的住房不算在家庭住房套数之内。 四、对共有产权住房套数的认定 非居民家庭成员之间拥有共有产权的住房,可由共有人自行协商并经过公证,将该住房套数确定在其中一个或几个产权人名下,其他共有人在购房时提交公证材料,该套住房可不计入住房套数内。 五、如何共同购买住房 1、对2户及以上居民家庭共同购住房的,应分别按其所属不同居民家庭审查购房条件,均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方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家庭成员中有一人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家庭成员可单独或共同购房。 六、非居民家庭成员之间拥有共有产权的住房 可由共有人自行协商并经过公证,将该住房套数确定在其中一个家庭名下,其他共有人在购房时提交公证材料,作为购房资格核查依据

  • 【限购政策】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深圳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暂停在深圳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深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在深圳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购房注意事项】对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时提供纳税缴纳证明的,必须符合**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且不含补缴的条件;对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必须北漂族360lifer.com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医疗保险;二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养老保险并工伤保险;三是**近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并工伤保险。购房人在前往深圳市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深圳市产权登记部门将不予以办理合同备案及过户等相关手续;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造假者自行承担。

    全部4个回答>
  • 一般人不会受到限购令影响

    全部3个回答>
  • 限购什么时候取消还没有具体的时间,估计明年还将持续限购的政策,但取消限购是必然的,因为限购政策限制了深圳经济的发展,实北漂一族360lifer.com施限购是为了变相的打压房价的,就目前市场是稳中有降,现在的房价也基本达到**的调控标准,所以说房价跌的空间就比较小了,涨的几率也比较小,预计会就目前的房价持续一段时间,从长远来讲,房价是上涨的趋势,下跌只是短暂的,

    全部7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