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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第二批经济适用房什么时候开始公示啊?

148****9956 | 2014-03-03 15:30:47

已有7个回答

  • 147****5861

    **起码要等到过年啦%7E%7E

    查看全文↓ 2014-03-06 10:14:14
  • 146****9608

    你好!看房管局的通知咯。

    查看全文↓ 2014-03-04 17:09:38
  • 134****3187

    第二批申请对象初审已经在居住地小区公示过了,一般没有变化的话,你关注“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首页-公示公告

    目前杨浦区还没有进入:上海市杨浦区2011年第二批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复审公示

    查看全文↓ 2014-03-04 12:21:42
  • 158****5912

    已经于8月17日至9月16日在全区12个街道(镇)开展咨询、申请受理工作。

    查看全文↓ 2014-03-04 09:22:10
  • 151****1851

    2012年5月28日,不过具体还是看公告

    查看全文↓ 2014-03-03 22:52:56
  • 147****4916

    2012年的5,6月份公示。

    查看全文↓ 2014-03-03 20:54:22
  • 147****0629

    已经于8月17日至9月16日在全区12个街道(镇)开展咨询、申请受理工作。

    查看全文↓ 2014-03-03 15: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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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希望上面名单的人都是真正有需要的住户,别再出现开着宝马去申请经济适应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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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问你们当地的相关部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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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住房:(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在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家庭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7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1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二)下列特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职工**低工资标准(目前为1120元/月),并符合廉租住房其它申请条件的,可申请廉租住房: 1.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退休职工。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 3.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2次及以上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的退休职工。 4.1966年底以前的归国老华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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