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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置业,签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36****1485 | 2014-03-04 12:27:06

已有7个回答

  • 136****1296

    看看你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有没有中介方,如果有就不用再签别的合同

    查看全文↓ 2014-03-06 21:35:09
  • 153****3666

    商铺和公产房和企业产的房子 跟二套政策没关系
    有一套不贷款买的住宅买房子也查不出来的

    查看全文↓ 2014-03-06 20:04:14
  • 146****8003

    购买二手房,签订合同前后主要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严格审查卖方是否有权利出卖相应的房屋,是否两证齐全,是否存在抵押、或法院扣押等情形,该房屋是否存在产权及债权债务纠纷。如果相应的房屋存在产权瑕疵或债权债务纠纷,则是否购买要慎重考虑。
    二、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承租人享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因此在签订合同之前要查明相应房屋是否存在租赁关系,假如存在租约,应当让承租方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并且在合同中写明租约是否继续履行。否则,即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承租方也可能主张撤销买卖合同。
    三、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应约定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履行期权、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结合自身情况对合同中约定做好预算,以免合同约定的条件对己方不利。
    四、签订合同特别是付款之后,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故意拖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应及时通知催告(包括电话录音、书信、公证催告等),及时督促卖方按约履行合同,留意房产变动情况,随时做好维权准备,防止卖方一房二卖。
    五、买方在接手房屋时应注意以下细节:1、要注意接受房屋全部钥匙,包括大门、各房间、车库钥匙;2、检查房屋质量问题;3、检查卖方是否结清房屋水、电、煤气、物业管理等费用;4、交接家具家电时,要检查是否和家具家电清单中注明的品牌数量一致。

    查看全文↓ 2014-03-06 13:09:23
  • 158****4897

    首次置业需要注意的是:1:买房产需要调查清楚,房子的产权是否清晰,有没有什么问题和纠纷。2:先问好基本的付款方式和相关流程。3:付定金时一定要付到公司,不要把钱给个人,以免发生不必要的麻烦。4:签买卖合同前,需要把自己的贷款问题先咨询清楚,不要到时,贷款成数达不到,又需要用现金补齐,导致自己的资金链紧张。

    查看全文↓ 2014-03-05 19:38:18
  • 144****7125

    首先查产权,这是必要的,了解流程,在银行系统查一下自己的信用情况,如果能用公积金贷款自然**省钱,但公积金个人**多只能带50万,家庭**多只能贷80万,所以如果不够可以采用组合贷款。
    这样才能**省钱。这些**好找一间银行自己问清除就不会吃亏了。特别申明:不要付所谓的定金给中介公司,中介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定金的,而且没有法律保障,即使中介方一定要收取诚意金,也只能是不超过总楼价的1%,如果超过属于违规。
    只有根产权人,也就会是业主签订买卖合同才能支付定金。那样才有法律效应!

    查看全文↓ 2014-03-05 10:06:28
  • 156****3597

    签个3方合同吧,这样起码对中介有约束力

    查看全文↓ 2014-03-05 09:55:53
  • 145****5511

    再买房子的话算首次置业! 因为现在 商业性质 企业产 公产 校产 等只要不是私产房可以算是首套房!

    查看全文↓ 2014-03-04 12:5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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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普通人来说是一件既要花费大量积蓄、又要费心劳神的大事,因购买商品房而发生的纠纷更是困饶购房者的一大烦心事。因此,在购买前了解商品房的有关知识和注意事项。能够对纠纷的产生起到良好的防范作用。目前,商品房销售分商品房预售和商品房现售两种,现在试分析购买预售的商品房应注意哪些事项。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建设商品房的工程尚未竣工前,将正在施工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购买者,购买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在合同约定的未来一定时间拥有现房的房地产买卖行为。购买者在购买预售的商品房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的商品房应具备的条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作出以下规定:1、已经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书。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和预售的前提条件,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是非法建筑。购买者要在购买前要求验证开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证,以确保该房屋的合法性。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此项规定是房屋开工建设的前提,房地产开发企业只有在其建设项目符合城市规划,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开工建设。3、按照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且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此规定是为了保障工程建设的稳定性和如期交房,避免开发商过分依赖预售款从事项目开发,防止无法如期交房损害购房者的利益。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在本市开发房地产的企业应到日照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备案并取得该局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此规定的目的在于将房地产预售的活动置于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之下,从而保证商品房预售的合法性。二、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9、物业管理条款。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下面说说购买现房应注意的事项:一、注意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的条件2001年4月4日,建设部发布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该办法自当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售商品房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四)已通过竣工验收;(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也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二、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的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三)商品房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约定的按以下处理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据实结算房价款;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后还要注意以下同方面:一是开发商的五证二书,这是**重要的.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分别由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主管.二是注意合同在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方面的公平原则.对合同不清楚或存疑问的地方搞清楚以后才签字.三是你说的**小面积108平方一般不构成问题,因为两个70%的规定是地区的总体结构,不针对每个开发商.四是交房时,先验房后办手续一看房子质量 二查“两书一表” 三签《房屋验收单》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房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准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存在问题,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或者可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对所购商品房进行验收主要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详细检查房屋质量,包括墙壁、门窗、阳台等部位有无开裂现象;第二、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第三、检查水、电、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第四、检查是否有规划、设计变更或小区缩水等问题;第五、检查相关质量问题及室内有害气体超标等问题;第六、对发现的问题要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索要“两书一表”向开发商索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便日后出现质量问题时按约维修。《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而《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比较少;而目前问题比较多的主要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您验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同时一定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出了问题,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可以追究其责任。签收《房屋验收单》在您查看了房产后并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您一定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您要清楚以后所要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到底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怎么核定,做到明明白白。同时,考察一下您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是否具备您要求的管理标准。其后,还要了解您所买的物业公摊面积有多少,您要让开发商出具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做到心知肚明。在基本程序全部完成之后,您就可以签收《房屋验收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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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购买二手房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太会有大问题出现。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 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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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购买二手房查看清楚以下几部分就不太会有大问题出现。1、核实产权是否清晰:卖方必须是房屋的所有人,通过查验产权证和产权人身份证核实,确认无误即可。2、核实房屋状况:在看房的时候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了解:房屋建筑状况、房屋小区状况、房屋权利情况。这些情况的核实,有利于你控制好交易的实际成本和风险。3、明确交易程序:二手房交易可分为看房、签约、按合同约定明确时间给首付款、过户、交房、给余款几大步骤。这几个步骤需要注意:保留好交易的证据、过户是一定要房产证上所有人都到场才可以过户、在交房时要查看清楚对方是否缴纳清了物业费、水电煤气费。4、明确违约责任:和卖方要明确严格的违约责任,是双方诚信履行二手房买卖合同的保障。实践中,小额的定金处罚或简单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损失”,缺少实际效果。当房价波动、资金不足、税费改革等情况出现时,一方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的情形时有发生。

  • 签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一、合同中的空白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你会发现,一些条款下面,会有空白条款的存在。有一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需要特殊注明的,但有的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合同是同一版本,有的空白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开发商就有可能在空白地方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可以在空白地方划一道斜线表示此处无内容,以免给开发商留下可乘之机。二、补充协议中的义务与权利是不是对等补充协议是对购房合同的补充,一般会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很多合同中没法明说的约定。有些开发商会在此时玩起了文字游戏,比如开发商会约定自己的违约责任是月的万分之几,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了日的万分之几,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在签合同时,需要重点关注补充协议中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不要让自己吃亏。三、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和赔偿约定,需要大家重点关注。在整个购房流程中,时刻都有可能出现违约行为,一旦出现违约,法院判定责任及赔偿,首先参照的是合同中的约定。例如什么情况下房子可以退、出现什么违约行为,定金双倍补偿等。如果这两项没有约定清楚,购房者会吃哑巴亏,维权会绕远路。四、交房日期与交房标准的约定交房日期是开发商将房子交给购房者的**后期限,交房标准是在交到购房者手中时,房子的配置标准。交房日期是购买期房的小伙伴需要注意的,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合同中的交房日期是判定是否逾期的重要标准。交房标准对精装房来说尤为重要,交房时的配置与样板间的配置差距较大,在签合同时,需要将收房时的配置标准写清楚,例如家电的品牌、室内空气的达标标准等。五、垄断物管权买房协议约定“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由出卖人选聘的XX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上是开发商将物业管理权永久性地垄断了,即便是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也难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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