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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评估价格与房子的位置有关系吗

142****3528 | 2014-03-07 10:21:55

已有9个回答

  • 147****0866

    修改答复:其他子女要分房产的另一半,这就不一定。首先要搞清楚相关子女及老人的份额是怎么约定形成的,如果其他子女的份额加起来恰好是一半,当然无话可说。房产评估价和房子实际卖价有区别,并随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房产评估一般由资产评估公司的房产评估部门进行,房产评估价一般低于实际卖价。因为房产评估价是按同地段、同面积、同结构新房的重置价进行计算的,对旧房要根据修造年代及已经使用的年限予以折旧计算处理,而实际交易二手房是不这么计算的。
    在一些大城市,对那些规化折迁房,评估都低,但赔偿时往往惊人。另,如果遗产房假如你朋友正在居住(无其它房),则其他占份额的人无权要求变现索取其份额,他们只能是理论上拥有遗产份额而已。
    祝你顺利并新春快乐!

    查看全文↓ 2014-03-09 14:51:10
  • 145****6643

    这个是当然的,要不就不会有一房一价这个词了!同样的房子因为地理位置、小区位置、朝向、房型、楼层的不同,从而是房子的价格也各不相同!
    因为地理位置的不同,而体现出的房价不同影响还是比较大的!也就是房价会因为地理位置的不同而产生较大的房价差异!
    希望有帮到你

    查看全文↓ 2014-03-09 11:12:39
  • 146****8800

    有关系的,靠路的或者边上有东西挡住采光的价格就不会评估高价格的。

    查看全文↓ 2014-03-09 10:38:00
  • 158****6356

    跟你后面卖没有任何关系,完全不会影响你今后出售的价格!
    顺便补充一点:我不知道你说的家人更名到你名下是什么意思?如果是赠与的方式转到你名下的话,我建议你还是直接办理买卖过户算了,虽然现在交点税,但是你今后卖起来方便!
    如果是赠与你的话,今后你卖的时候需要交纳20%的高额个人所得税!很不划算!

    查看全文↓ 2014-03-09 10:04:49
  • 148****8498

    地段是决定价格**关键的因素

    查看全文↓ 2014-03-09 09:16:05
  • 145****0400

    因为市场是变化的,评估只是按照某些比较固定的因素而已

    查看全文↓ 2014-03-08 12:52:45
  • 154****2837

    房产评估在卖买过程中有两种,一种是**的评估价,也叫做核定价!这个就关系到你的税费的多少!另一个应该就是你上面说的评估公司给你房子的评估,这个通常是关系到买房人做按揭的!不做按揭是不用做评估的!这个评估只关系到贷款!和你以后卖房也没到直接的关系!你担心的问题基本上不存在!还有上面你说的公共卫生证处给你的房子做评估我不是很清楚,不知道是不是你写错了!还有你说的评估得高一些,不管是哪一种对你卖房都关系不大!不用太担心!

    查看全文↓ 2014-03-08 09:27:27
  • 156****9788

    评估价是指商品的成本或高于成本的评估叫评估价。但市场价有可能甚至可能低于成本价。比方说一个房产的评估成本价是50万,但没有人来购买,那么这个价格就不能叫市场价,但这个房产的成本价是50万没人买,降到30万有人买了,但比成本价赔掉了20万,这个30万的价格就是市场价。
    市场价格是指有人能够接受购买的商品价格,才能叫市场价,所以说,评估价和市场价不能并论。

    查看全文↓ 2014-03-07 13:26:17
  • 158****9166

    不一样,评估价是有专业的房产评估公司评估的,基准价是你当初购买来时候的资金,评估公司会多方面评估你房屋的价值

    查看全文↓ 2014-03-07 10:34:07

相关问题

  • 公积金贷款跟评估之间的结合点是在二手房上,一手房是直接是房价。但是一手房贷款提供公积金的并不是很多。如果要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格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要审核的。

  • 有,评估当然有人为操作空间在里面!一定不是按成交价,按成交价的话你就得交很多税, 按揭的不避税的才是按评估价 。 基本上是按市场市场指导价,有专门的表格 按地段楼层 年段 可以计算出 用市场指导价申报 。二手房所购房屋为住房的,贷款额度**高不超过贷款人确认的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较低者为准)的70%;所购房屋为商用房的,贷款额度**高不超过贷款人确认的房屋交易价或房屋评估价(以较低者为准)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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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评估计价方法:以房屋建筑总面积(平方米)、按测定的重置单价计算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根据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计算房屋现值(净值)。其计算公式如下: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建筑总面积×房屋重置单价±房屋的增减价值房屋现值(净值)=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房屋应提折旧=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房屋现值(净值)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残值率)÷耐用年限年折旧率=年折旧额÷房屋重置完全价值(原值)×100%尚可使用年限=房屋的耐用所限×评估的房屋新旧程度(%)房屋评估计价原则:是以房屋重置完全价值确定各类房屋的价值为房屋评估计价的基本原则。房屋重置完全价值是指房屋评估时前一年重新建造该类房屋应花费的全部投资。 重置完全价值的确定,包括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室外工程费、土地征用费、拆迁补偿费及房屋座落地段、朝向、楼层等调节因素的增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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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拆迁评估比准价格的确定(一)评估比准价格由房地产评估机构按下述二个价格从高确定:1.核发拆迁许可证之月与被拆迁房屋同类地段的商品住宅平均价格;2.根据交易价从高原则,从类似房地产中选取3个以上可比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交易日期、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修正后确定的价格。二、非住宅用房拆迁评估有关系数及规定(一)《关于调整非住宅用房拆迁评估系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拆迁工业厂房、仓储用房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土地评估价公式中,期日修正系数从1.05调整为1.18。(二)采用成本法评估非住宅房屋时,土地评估价也可采用市场比较法的方法求取。三、装修补偿标准房屋装修的评估,可以按《关于调整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的通知》规定的装修费用标准,在上浮20%的范围内,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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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相关法条的规定如果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拆迁当事人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核估价的,该估价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复核估价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估价结果改变的,应当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估价结果没有改变的,出具书面通知。 拆迁当事人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的,受托估价机构应当在10日内出具估价报告。 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自收到复核结果或者另行委托估价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估价专家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鉴定的估价报告的估价依据、估价技术路线、估价方法选用、参数选取、估价结果确定方式等估价技术问题出具书面鉴定意见。估价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应维持估价报告;估价报告存在技术问题的,估价机构应当改正错误,重新出具估价报告。但是我们要知道,估价专家委员会的复估只是针对估价报告的技术问题出具的书面鉴定,并不是进行实地现场的再次调查评估,因此如果对于评估面积的丈量有错误或者依据有错误,在复估中是不能被纠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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