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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交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有权利停水停点吗?

156****4337 | 2014-03-07 19:19:21

已有7个回答

  • 141****7581

    物业没有这项权力,停水停电是国家供电局和供水集团的权力.你不交物业费,**多他不给你提供物业管理而已

    查看全文↓ 2014-03-10 15:34:10
  • 144****9860

    没有 要停 肯定是水电局停

    查看全文↓ 2014-03-10 11:52:56
  • 148****9264

    一般来说,业主即使购买了车位,往往还需要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停车费,或者更为确切地说,是车位管理费。这是因为,业主在购买车位后虽对车位拥有了专有权,但车位与单独封闭的车库不同,它位于停车场的开放性空间中,对于停车场的照明、维护、所停放机动车的保管等,物业管理企业仍然提供了服务,所以,业主仍应向物业管理方支付一定的费用,但这个费用不是作为车位的使用费而支付,而是作为车位的管理费用而支付的。
    业主购买车位后,所支付的车位管理费应属于物业服务收费,故物业公司有权收取该项费用。

    查看全文↓ 2014-03-10 09:23:38
  • 143****0506

    您的这个问题有二种解决方式!第一种:工地施工是否在本小区?如果不在本小区,那小区物业**多也只能跟相关部门沟通一下。第二种:工地施工是在小区内,则要遵循早八晚五的施工时间,如果在小区内二十四小时施工,且物业就必须去管啦。另:
    1、不管您反应结果如何,都不是您拒缴物业服务费的理由。扯开本问题不谈,物业与您已按物业服务合同达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做为业主所以您还是要缴纳物业服务费。
    2、扯开您拒缴物业服务费不谈,按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向**终用户收取费用,除非您欠水电气费,否则各部门不会停您水电气,自然物业也没有权利停您水电气喽!

    查看全文↓ 2014-03-09 11:57:36
  • 155****0985

    用一般是要交的不用是不用交的

    查看全文↓ 2014-03-09 10:29:32
  • 158****6997

    我帮你查了国家法律:
    物业管理条例
    物权法
    民法通则
    消防法

    国家部委的相关规定: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城市异产毗邻房屋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

    地方性法律规定: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都没有相关的政策出台!
    你在查一下你们小区业主签订的《业主公约》吧!他应该在忽悠你!
    奉劝你一句,事情要进展就需要大家心平气和的坐下来谈谈,专事专办,就是论事!你可能有不交物业费的理由,你可以诉诸法律告他。但你不交物业费他同样可以告你。何必呢??!!!但就你询问来看,你错的很多很深!
    大家想要的是顺顺利利的生活,让让吧!

    查看全文↓ 2014-03-08 19:40:11
  • 142****4072

    首先、物业不能或无权利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水停电或变更供水时间,本身就是违法,(原因是物业费包含了小区物业服务包括供水设备及电力等项费用)。
    其次、找物业委员会,按《物业法》规定协商处理,做到有理、有据、有节。

    查看全文↓ 2014-03-08 10:05:36

相关问题

  • 如果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无权停水电,但是欠水电费那物业公司可以停水电,因为水电是商品,任何人没有权利和义务替别人垫付水电费,说白了自己要用水电自己花钱买,没有白用的道理,假如是插卡系统你欠一分钱嘎嘣自动断电,同样的道理手机不交费你可以啥时候想用就用吗?所以无论是谁都要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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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供电人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辨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如果供电供水部门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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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 物业公司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业主和物业公司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的,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业主不及时缴纳物业费,应承担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要求业主缴纳物业费,并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物业公司无权采取断水、断电的措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向**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签订合同,向供水、供电公司缴纳了相应的费用的,供水、供电公司就应该供水、供电。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的合同当事人,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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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交物业管理费,商场无权对商户停水停电。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分析判定,商场无权对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商户停水停电。但可以采取其他的维权手段,如可以对不交物业费的商户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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