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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居住权么?

158****8893 | 2014-03-08 13:30:37

已有10个回答

  • 134****0154

    就你所述,你有居住权。

    查看全文↓ 2014-03-11 09:19:28
  • 147****4029

    拆迁的话要看户口的

    查看全文↓ 2014-03-10 20:24:52
  • 143****5579

    你也是权利人之一 以后走继承公证也会有你的一份的

    查看全文↓ 2014-03-10 19:50:43
  • 131****2147

    1、你父亲虽然得了癌症,是此房的租赁人,让谁居住这个房子他可以说话的;
    2、因为你的户口一直在这里,所以你有居住权的;
    3、至于你的继母和儿子已经把户口迁入这套房子上,她们也是想占有这套房子;
    4、租客的合同未到期,你要把他赶出去,需要赔偿违约金,你要是觉的值,也可以这样做的。

    查看全文↓ 2014-03-10 11:19:58
  • 134****2360

    上法院申诉就行了,如果请律师帮手会更好。

    查看全文↓ 2014-03-10 10:51:44
  • 132****1052

    这个有肯定是有的,但是一定会牵扯到利益关系,**好是走法律途径!

    查看全文↓ 2014-03-09 14:01:22
  • 158****9420

    你的户口如果在叔叔的房屋内的,你就享有对该房的居住权。

    查看全文↓ 2014-03-09 10:09:44
  • 134****5200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居住权的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居住权的内容
    居住权的内容主要是指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居住权人的权利主要有: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查看全文↓ 2014-03-09 10:02:55
  • 137****1211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建议直接与律师面谈。

    查看全文↓ 2014-03-09 09:45:09
  • 138****0575

    好像现在动迁是按户口算的,

    查看全文↓ 2014-03-08 13:44:04

相关问题

  • 这个问题有点复杂,具体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公房,就是能办产证但是还没有办的,只要办了产证就可以交易了,二是单位小产权的房子,可以到相关单位办理物业过户,双方签交易协议,但是只限于本单位内部,三是仅仅有居住权的,象一部分军队的分的房子,就绝对不能交易的。

    全部6个回答>
  • 可以这样的,签订一份居住协议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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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房子的三证在你手中就可以卖的,如果没有别人也是不会买的,因为你们那个协议是没有法律保障的

    全部2个回答>
  • 1。拥有居住权的户主通常没有权力出卖居住权,比如说分配的公房,但是居住权可以从另一个角度说“可以继承” 2。购买这类只有居住权的房子本身是不允许的,否则原产权单位可以收回,有产权的房子是受法律的保护的,有产权的房子指的是对房屋的所有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等。3、如果当事人对居住权转让的话,根据各地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必须是本地户口,并且居住权不让转让,那么一般情况下都是偷偷的进行的((*^__^*) 嘻嘻……),4、将居住权变为已购公房,当然要折算工龄,按当地规定的房改价格进行购买,已购公房可以上市交易,只不过需要缴纳土地收益金,已购公房视作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收益权及处分权等,但是各地对已购公房上市可能会有所限制,建议你到当地房管部门咨询。

    全部8个回答>
  • 各类用地都有使用期限。比如住宅类70年,工业用地50年,一般是满了国家就收回。但是住宅用地特殊点,因为上面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且不可能到期就把住的人全赶出去,所以《物权法》对住宅类的土地使用年限规定,住宅用地试用期满后自动续期,国家不能无偿收回。要收回也只能以征收的形式给补偿金后才行。至于要不要重新交土地出让金,交多少,现在还没有定论,可能要第一批住宅用地到期后看怎么处理才知道。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由开发商或者之前的业主出了,就不用再买。房改房在转让之前就要买补交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1%)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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