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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他人名义买房是否有风险?

138****5860 | 2014-03-09 14:27:01

已有8个回答

  • 146****2522

    买房子如果不贷款对您以后影响不大房子都是你得不用担心得

    查看全文↓ 2014-03-12 12:20:04
  • 146****9291

    限购政策,名下有房,只好以他人名义

    查看全文↓ 2014-03-11 17:57:48
  • 132****0464

    可能会影响到你的购房贷款。现在二套房贷的利率比一套高很多,如果你的同事以你的名义先买了一套房,那实际上就算你买了一套房,在你以后买房时会按二套住房来计算贷款利率。
    如果你的同事不地道了一把,买房后未及时还款,那不良用记录会记到你的头上。

    查看全文↓ 2014-03-11 15:52:20
  • 157****6093

    **好是用自己的名义买。

    查看全文↓ 2014-03-11 09:44:52
  • 142****9578

    以他人的名义买房,这在日常生活中屡见不鲜,例如父母以儿子的名义买房、男朋友以女朋友的名义买房等,但这些买房的前提是存在赠与的意思,父母以儿子的名义买房就是想给儿子一套房子;男朋友以女朋友的名义买房就是打算关给她一套住宅。如果以他人的名义买房但没有赠与的意思,这时纠纷可能就出现了,而由于对这方面法律知识缺乏了解,很多人因此遭受了很大损失,往往是有口难辩,有冤说不出。
    根据前些年的购房政策,购房人需要具有当地城市的户口才能购买商品房,一些不具有当地城市户口的人,常常通过亲戚、朋友关系,借助他们的名义购买商品房,然后在房地产登记部门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此时一旦我们的亲戚或朋友产生不良的企图,提出房屋就是自己购买的,只不过是暂且让我们居住,并拿出房屋产权证书要求我们搬出,这时,我们将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因为我们必须要拿出证据来证明房屋就是我们自己买的,如果不能证明,就会面临房子被“抢走”的危险。
    那么,遇到这种事情,我们应当怎么办呢?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权利人(早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在输房屋产权登记时,不可能花时间和精力去调查房屋所有人是否以他人名义购买,仅仅审查登记申请人的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如果证件真实、材料合法,就会发给其产权证书。我们知道房屋产权证书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一旦产权证书上记载的是他人的名字,真正的权利人必须举证房屋是自己购买的,拿出一些证据,去申请变更登记。但是在这种举证风险下,真正权利人能否成功则是个未知数,他很可能会陷入有口难辩的尴尬境地。

    查看全文↓ 2014-03-11 09:10:37
  • 143****7650

    建议不要购买这样的房子,没有保障

    查看全文↓ 2014-03-10 11:28:03
  • 156****0345

    肯定是有风险的,是买给他的?还是自己的?您外甥多大?可以做全权委托给你

    查看全文↓ 2014-03-09 18:40:41
  • 154****9212

    导读:国家出台了一些保障房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一些购房者为了能够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会铤而走险,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保障房。
    看起来很美,实则暗藏着巨大的风险。以他人名义买房,房屋买卖合同上签订的是他人的名字,房产证上也是他人的名字。一旦发生纠纷,则购房人的美梦会成为一场空。

    查看全文↓ 2014-03-09 14:40:08

相关问题

  • 随着房价不断攀升,市场调控增多,有的人因为资金却不够,有的人想省下高涨的房贷利息,各种形式的合伙买房、规避通胀案例应运而生。此类购房行为被戏称为“拼买房”。事实上,这种合伙买房的行为存在一定的风险。看看以下案例吧。【案例】曾经的限购令将部分外来置业者和多次置业者挡在了购房门外,加上金融政策收紧,银行停止了三套房贷,所以此前,许多多次置业的买家,大都会用无购房记录或无贷款记录的亲友名字买房,以获得购房资格,申请更低的**和利率。据了解,此类“拼买房”的购房者,双方事先大都会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出资比例、以后买卖产权的收益比例等。【解析】对于很多有购房意向但是没有购房资格,或者资金不足的购房者来说,与亲友合伙买房是一种钻政策空子的方法。从司法角度看来,这种建立在相互信任基础上的方法,合作买房的双方都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没有产生纠纷,一般能按照双方事先约定执行。一旦有纠纷,这份额外签订的补充协议,因为本身违反了相关的购房政策规定,从法律上来说是无效的。对于以他人名义购房的购房者,该房屋在房管局等部门的登记人不是自己而是他人。按照法律规定,房屋的产权所有是以产权登记为主,如果对方私自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又或者对方存在债务问题,该物业被法院强制查封、拍卖的话,这种情况是原本出资的购房者无法控制的。反之,对于借自己的名字给他人购房的人来说,如果有贷款,万一出资人断供,影响的是名义贷款人的征信记录,还会被银行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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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他人名义买房可能会出现,后期他人可能会私吞房产,买卖,转让或者抵押。购房人可以这样保护自己利益:1、可以找自己信得过的人帮忙,**好是亲人。2、买房和还贷的银行流水保留3、双方拟定协议,对方不能买卖,转让或者抵押房产,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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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别人的名义购买经济适用房风险可能就是资料不齐全等(一)按要求如实填写的《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未成年子女抚养证明;(二)提供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及实际居住地的现住房证明、与申请人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所拥有的其他房产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有无分配住房的证明;(三)提供申请人及合并计算年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直系亲属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工资收入含基本工资、各类补贴或其他收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办理书面证明),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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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2、实际出资人为何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呢,一般是出于以下原因: (1)规避法律或者政策: 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常见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又想买这样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义买房。 (2)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偿还债务。有些债务人为了隐匿财产,恶意躲债,事先就把房屋登记在他人(一般是亲人)名下,给债务人和法院以自己无财产的假象。 (3)贪图便宜享受优惠: 比如,只有具有城镇户口的在岗职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没有资格办这种贷款,于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 (4)简便手续,减少税费: 比如,父母为了逃避将来有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买房屋等等。 3、在法律上,借名买房中存在着诸多风险: (1)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2)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实践中,借名买房双方进行约定时,事实购房人认为借名与登记购房人的配偶没有关系,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被登记购房人处分(转让或抵押)或被法院执行。 1、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如果借名买房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署,奉行合同自由的原则,借名买房合同应具有法律效力。但该合同**好注明:“经双方协商以甲方的名义购房,本房屋由乙方出资购买,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而且,需要留存足够的证据,比如出资的原始凭证,如存折、购房发票等等。因为,一旦登记购房人事后反悔,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借名买的,实际产权人是事实购房人。事实购房人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房屋登记不实可**终得以纠正。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而产权证又是登记购房人的,事实购房人只能主张事实上的借款关系要求登记购房人返还房款。 2、另外,即便借名买房合同是有效的,但登记购房人违反该约定,将该房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第三人因此取得房产,事实购房人并不能追回该房产。因为根据《物权法》善意取得的制度,第三人出于善意而信赖不动产登记簿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内容,并且转让时已支付合理的价格,同时,转让后已依法登记,因而取得房屋所有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事实购房人仅有权向登记购房人要求赔偿。 3、至于登记购房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以不动产登记为依据,查封并拍卖该房产,致使事实购房人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借名买房合同无效,已经付款的事实购房人,只能向登记购房人要求返还购房款,如果借名合同有效,事实购房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被执行的房产主张权利并要求法院停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员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综上所述,借他人名义买房,会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也存在许多风险,因此,建议大家尽量不要借名买房为妙。因为借他人名义买房,一旦登记购房人事后反悔,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借名买的,而产权证又是登记购房人的,那就麻烦了,处理起来是十分复杂的。在此,建议您咨询相关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分析并解决相关事宜,您也会省心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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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因某种原因一定要以他人名义买房,请务必做好房屋归属的公证。以他人名义买房的风险很大。作为实际出资人,如果事先没有跟被借名人签订协议并保留当初的出资转账凭证,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被借名人将房屋出售,则买房人无权向新产权人主张权利,只能要求被借名人赔偿损失;如果被借名人对外有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如果被借名人死亡,房屋还可能因为遗产继承关系,被其他人继承。因此建议买房人不要借用他人名义购房,以免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难以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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