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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到了使用年限以后在有开发商开发怎么算?

137****2248 | 2014-03-09 15:42:49

已有6个回答

  • 157****2476

    现在没有出来政策

    查看全文↓ 2014-03-12 14:21:24
  • 147****7323

    你好,根据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续期,应当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查看全文↓ 2014-03-12 09:50:58
  • 155****9944

    你好,根据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应当予以批准。
    经批准予续期,应当重新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查看全文↓ 2014-03-11 22:43:15
  • 137****2011

    你好,根据中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查看全文↓ 2014-03-11 11:39:06
  • 143****3832

    物权法的规定是 到期后使用期限顺延
    但是有偿还是无偿顺延 怎么顺延 没有明确的规定 细则也没有出台 所以各地目前的执行政策也不尽相同
    对我们来说无偿**好了 但是估计不大可能
    有偿的话 就要补交土地出让金 房款的3% 问题是按什么标准交 原始成交价还是重新评估房产价值 这俩个数差距可是很大的
    而且手续如何办理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这个你问了也白问 全国没人知道

    查看全文↓ 2014-03-09 18:09:10
  • 135****1628

    这个事情上公证处是不应该出面的。应该出面的是仲裁,购房合同上注明是五十年的,土地证上如不符合,涉嫌欺骗消费了,应向当地消协和工商举报这家开发商,补不上二十年就该按比例退款。
    当然你们也可以开发商这种欺骗行为提出诉讼请求,相信法院会让你们满意的

    查看全文↓ 2014-03-09 16: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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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发商会告诉你他卖的房子是住宅还是什么的。所以一般会提前告诉你土地的使用年限是多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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