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房产问答 >房屋买卖 >房屋交易 >详情

房屋租赁纳税人是怎样规定的?

153****4778 | 2014-03-14 17:29:15

已有5个回答

  • 132****5505

    家庭律师上有

    查看全文↓ 2014-03-17 10:15:20
  • 152****7958

    凡在我市范围内出租(或转租)房屋并取得收入(货币收入、实物收入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和个人为房屋租赁业纳税义务人。

    查看全文↓ 2014-03-17 09:40:16
  • 154****7192

    个人所得税方面: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个人转租房屋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39号)规定,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文件还规定,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该项转租收入中扣除。文件对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次序作了调整: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3.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文件强调对“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25号)规定并不矛盾。财税〔2000〕125号文件规定“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承租住房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也应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外,符合规定的修缮费每月**高可扣除800元,不足800元的按实际修缮费用扣除,超过800元的部分于次月按本原则继续抵扣,直至扣完为止。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所得,以每次(月)取得的房屋租赁收入扣除税费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营业税及其附加方面:对个人取得的房屋转租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76号)第五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将承租的场地、物品、设备等再转租给他人的行为也属于租赁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项目征收营业税。同时按所在区域的征收率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中,对融资租赁行为是按照差额计征营业税,但是对于房屋转租行为是否也可以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目前还没有规定,所以仍需按全额缴纳营业税。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从2008年3月1日以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其他房屋租赁仍按5%税率征收营业税。而且,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各省级税务机关可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个人房屋租赁适用(营业税)的起征点。如江西省的起征点是1000(含)元,纳税人的营业额未达到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应按营业额全额计算应纳税额。上述政策对转租房屋的个人纳税人来说,同样适用。印花税方面:按照《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的规定,租赁房屋按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算。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2008年3月1日前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按千分之一征收印花税。2008年3月1日以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其他房屋租赁合同仍按规定征收印花税。上述政策对转租房屋的个人纳税人来说,同样适用。
    房产税方面: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屋产权人出租房产的,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税率为12%。2008年3月1日以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均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于转租行为是否要征收房产税,到目前为止,国家还没有政策明确。
    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坐落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内的,应按房屋占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1988〕第0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等。2008年3月1日以后,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例】市民王先生转租市区内的一套住房,于2009年12月1日取得11月份的转租收入6000元,支付租金4395元(取得税务发票),没有修缮费用支出。当地规定租赁住房要按租金收入1%。缴纳防洪保安资金。则转租住房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为:6000×3%÷2×(1 7% 3%)=99(元),转租住房应交防洪保安资金为:6000×1‰=6(元)。转租住房不需要缴纳房产税,也免征印花税。因此,转租住房的纳税人,其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99-6-4395=1500(元),由于余额不足4000元,应减除800元,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500-800)×10%=70(元),王先生转租住房总计应缴税费为:99 6 70=175(元)。

    查看全文↓ 2014-03-17 09:30:40
  • 133****5917

    交了房屋租赁税可以在税前抵扣

    查看全文↓ 2014-03-15 09:42:20
  • 131****1424

    一、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城市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二、关于起征点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注:山东省为月营业额5000元)
    (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注:山东省为每次(日)营业额50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因此,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不涉及企业、单位纳税人。
    营业税起征点对于个人而言,不达起征点不征税,超过起征点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查看全文↓ 2014-03-14 17:47:32

相关问题

  • 一、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应缴纳以下税款: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城市7%、县城、建制镇5%、不在城市、县城、建制镇的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二、关于起征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一)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1000-5000元;(注:山东省为月营业额5000元)(二)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注:山东省为每次(日)营业额50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因此,营业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不涉及企业、单位纳税人。营业税起征点对于个人而言,不达起征点不征税,超过起征点应全额征收营业税。

  •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全部5个回答>
  • 契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境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实际税收行政管辖范围内。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包括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员。

    全部5个回答>
  • 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23-3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全部2个回答>
  • 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转移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者是通过承受以及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都是需要缴纳契税的。在日常生活当中遇到比较多的就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无论是房屋买卖还是房屋赠予,包括房屋的交换,都需要支付契税。目前在买卖普通住宅的过程当中,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主要为:1、所购买的普通住宅面积在90平米以下,契税是按照房屋总额的1%收取。2、所购买的普通住宅面积在90平米以上,但是不足144平米,契税是按照房屋总额的1.5%收取。3、所购买的住房面积超过144平米,就不再是普通住房,契税也就无法享受优惠政策,按照房屋总额的3%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