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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东不见了,哪租房协议能生效吗?

152****2320 | 2014-03-15 10:13:05

已有7个回答

  • 131****5145

    这个没关系,我们的法律约定,如果房子出租未到期而发生的变动都已原来合约为准,也就是说他换房东了,但是他没有单方面不承认你与原来房东的合同。
    也就是说如果他要强行变动,你可以到法院上诉他赔偿你的全部损失,不过一般房东不会的,他涨价多数是在你合约到期在续签的时候,哪个时候就没办法了

    查看全文↓ 2014-03-17 12:25:24
  • 135****6108

    房东签字就生效的

    查看全文↓ 2014-03-17 09:10:34
  • 153****7287

    当然啊!他是房东啊!

    如果你的意思是不是房东签署的合同?那**起码有他的授权书?或者是他的直系亲属吧?

    这样如果以后又纠纷,那你也可以起诉和你签合同的人,他是诈骗啊

    查看全文↓ 2014-03-16 14:38:15
  • 145****7688

    生效的啊,不见了不是不存在了..

    查看全文↓ 2014-03-16 09:39:34
  • 142****5742

    合同签过就可以了,产证上的人签字哦

    查看全文↓ 2014-03-16 09:31:07
  • 132****6800

    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如果是房屋租赁者将房屋转租与你,也应该取得房东的同意,否则没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总之,房屋租赁合同应该由房屋的所有权人签字或得到所有权人的追认,房屋租赁合同才会发生法律效力,否则合同无效。

    查看全文↓ 2014-03-15 14:04:39
  • 141****9023

    可能被骗了,那人可能就不是真的房东。赶紧向警方报警!

    查看全文↓ 2014-03-15 10:29:13

相关问题

  • 购房合同丢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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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丢失一定要找正规的报社进行声明,否则可能会发生被盗用的法律风险。  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一、备件申请:  1、申请人到房地局以书面形式申报产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营业情况等内容。  2、提供营业证(租簿或户口簿)。  3、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书面材料。  4、凭身份证明,带好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柜台办理。  二、备案查档:  1、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地局开具临时收据。  2、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核对。  三、登报声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核对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该报纸和临时收据到房地局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四、勘丈入册:  1、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2、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五、登记审查核准:由房地局负责初审、复审、审批。  六、缮证发证:若经审批同意补发产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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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充回答:1、你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你无关了:如果是在你的租期__一个月之内你方要求不租了,在房子没有租出去前房东不退押金,还有个理由,如果是已经超过一个月、合同到期,她没有任何理由再扣你的押金。2、建议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你预交、**终由她承担。1、如果是一直没住、也没提出退房:这房子还是你老婆的小弟租的,你小弟有权去住、房东却无权另行出租给他人。2、你在第27天去时,是否看到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如果她已经租出去了就好办了:是她违约,房东不仅应退回你小弟的押金,还应赔偿你小弟另找房子租住的损失。3、建议:(1)如果你还没告诉她合同已经丢失的事,再去找她,说合同有错误要核对,拿她的那份看看,找个机会复印一下。(2)多去几次,看那房子是否在你小弟租的一个月期限内已经有人居住,如果有人居住,房东不退押金的,你可以告房东违约,除了可以要回押金,还要让她赔偿损失。(3)如果房子还空着:你可以等房子满一个月后再去要押金:满一个月后,租房合同终止,押金应当退还、而不是像房东说的要等找到新租客后才能退:如果是你小弟没有到一个月就退房,等找到新房客才退合理合法,但如果是合同期满后,你小弟没有违约,不存在找不到新租客就不退押金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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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丢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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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款凭证是办贷款必须的,如果您已经进了交易过户,后面等拿产证了,只要拿着收件收据、身份证就能去领产证了。如果是一手房,带上身份证找开发商给您想办法,或出具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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