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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协议书不见了怎么办,复制后押金有得退吗?

152****1938 | 2014-04-09 10:08:35

已有3个回答

  • 153****4931

    补充回答:
    1、你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你无关了:如果是在你的租期__一个月之内你方要求不租了,在房子没有租出去前房东不退押金,还有个理由,如果是已经超过一个月、合同到期,她没有任何理由再扣你的押金。
    2、建议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你预交、**终由她承担。

    1、如果是一直没住、也没提出退房:这房子还是你老婆的小弟租的,你小弟有权去住、房东却无权另行出租给他人。

    2、你在第27天去时,是否看到房子已经租出去了?如果她已经租出去了就好办了:是她违约,房东不仅应退回你小弟的押金,还应赔偿你小弟另找房子租住的损失。

    3、建议:
    (1)如果你还没告诉她合同已经丢失的事,再去找她,说合同有错误要核对,拿她的那份看看,找个机会复印一下。
    (2)多去几次,看那房子是否在你小弟租的一个月期限内已经有人居住,如果有人居住,房东不退押金的,你可以告房东违约,除了可以要回押金,还要让她赔偿损失。
    (3)如果房子还空着:你可以等房子满一个月后再去要押金:满一个月后,租房合同终止,押金应当退还、而不是像房东说的要等找到新租客后才能退:如果是你小弟没有到一个月就退房,等找到新房客才退合理合法,但如果是合同期满后,你小弟没有违约,不存在找不到新租客就不退押金的理由。

    查看全文↓ 2014-04-10 09:18:38
  • 145****7477

    这个一般的业主都会退,如果业主为了押金跟良心过不去就不退

    查看全文↓ 2014-04-09 12:35:26
  • 133****1762

    合同上有没有提及押金单啊?如果房东是一个心眼坏的人,他可能不会给你!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你们之间有“交付押金”这一环节。他不给,你也没地方说理去啊!!!如果有的话,看看是怎么陈述的?
    我建议你啊,如果他承认有押金这一事实,他也接受你退房的要求,但你又找不出来的话你可以跟他商量一下。就是在你们办理退房的时候签个字据,内容是说在没有找到押金单的情况下房东已经退还全部押金,日后即使找到的押金单也视为无效。然后双方签个字。我认为这是**好的解决方法了!

    查看全文↓ 2014-04-09 10:15:30

相关问题

  • 购房合同应该有几份的,房产局应该有备案。建议去找,没有的话,可以补签合同以便于顺利办理房产证。到合同备案部门去调查。房产局应该有备案,可以去查询。没有可以和开发商补签合同。开发商不愿意的话,可持票据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协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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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讲,分两种情况:第一,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的购买者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根据我国《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购房者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不便。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预售的商品房由购买人在结算之日起30日内到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及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  第二,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应当针对房屋买卖合同,我国采取登记制度,即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法律不予保护。若能按照法律规定程序操作,就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  如果您的情况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可以采纳以下建议: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证明,记着要加盖财务有效章以便查询。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信誉可言的开发商遭遇,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讳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宜,这样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应有的作用。  当然了,为了防患于未然,还是建议购房者不要无故地随身携带合同和交款凭证原件。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使用复印件有时一样能独当一面,这样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底牌,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凭证,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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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丢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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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丢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购房合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   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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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没关系,我们的法律约定,如果房子出租未到期而发生的变动都已原来合约为准,也就是说他换房东了,但是他没有单方面不承认你与原来房东的合同。也就是说如果他要强行变动,你可以到法院上诉他赔偿你的全部损失,不过一般房东不会的,他涨价多数是在你合约到期在续签的时候,哪个时候就没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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