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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窗户设计不合理怎么办,能拒绝收房吗

156****8466 | 2014-03-18 08: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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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9****6690

    交房的条件分为法定的交房条件及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多种多样,完全在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约定即有效,就应按约定交房。
    法定的交房条件是开发商需提供《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报告。2000年5月1日前,房屋竣工验收由质检站负责。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从2000年5月1日起,房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四家单位在建设单位组织下联合验收,在工程竣工后15天内到市、区两级建委办理竣工备案,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后,即视为该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之一。
    在房屋竣工之后,测绘单位出具的实测面积也是房屋交付的法定条件之一。自2006年1月1日起,交房时还要出示《住宅分户验收表》,如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仍不能取得正式合法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实测面积及《住宅分户验收表》的,应视为开发商逾期交房,双方应依据事先在合同中约定的方式及内容处理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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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

  • 第一、开发商与买受人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交付房屋的条件,那么在约定条件不成就的情况下,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  第二、如果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但根据法律规定,如开发商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或交付的房屋存在重大瑕疵,买受人也可以拒绝收房,具体包括:  1.未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或《住宅使用说明书》的;  2.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3.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在签订合同时如未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实际交付的商品房不样板房不一致的。  另,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且房屋实际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如无以上情况,买受人不得拒绝收房,如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房屋无法交付,那么自开放商向买受人送达交付通知书之日起该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供热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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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偿公告确定的时间内,如不能达成补偿协议,则征收部门会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做出征收补偿决定,并限期撤离,如果被征收人,拒不履行,征收部门会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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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的话,可以由此依法申请复核评估。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作出处决并进行公布。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同时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 住宅窗户属于个人财产,而非公其财产,物业不管是合理的。物业的管理范围不包括个人所有的财产,物业的管理范围包括安保、小区公共区域卫生、供水供电、电梯维护运行等项内容,不涉及个人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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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访是肯定不行滴,没用!实际一点的,看看拆迁办有没有熟人,还有就是不要提前搬,但也不要拖到**后,要看好时机,大概过了一半以后再谈条件,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人,一般如果你没有人的话,**后的价格差不多是给你价钱的1.5倍左右吧各个地方的政策不同,如果如楼上所说,集体失踪,不与拆迁办接触的话,根据我们这里的规定,我们可以在报纸上面进行公示,然后在法定时间内你仍然不来面谈的话,我们就会申请公证处进行司法公证,把你门由公安部门打开,然后公证处和法院的人会进去拍照贴封条,然后把你东西搬到一个空的临时周转房,房子照样拆了,接着就等你回来再慢慢谈吧,到时候房子已经拆了,你就被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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