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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买卖合同丢了该如何补救?

141****4374 | 2014-03-18 11:30:04

已有10个回答

  • 157****2593

    额。。。找另一方再抄一份,并签字

    查看全文↓ 2014-03-21 10:49:57
  • 141****3344

    拿着其他的收据或发票和身份证去补办就行了!

    查看全文↓ 2014-03-20 21:17:23
  • 135****1962

    合同补是没法补的,再说你现在不是怕人家拿他行骗吗?现在应该按规定,在媒体上登遗失的公告。说明什么时丢的。

    查看全文↓ 2014-03-20 11:31:24
  • 145****1366

    你好!
    到开发商那里去补。赠与别人拿到可能会带来麻烦,但是没有你的签字,在法院还是说的清的

    查看全文↓ 2014-03-20 11:10:26
  • 156****7266

    既然你们签订了补充协议,把交房时间延迟,那么,第一次合同中关于交房时间的约定就无效了,就不能以第一次合同作为索赔依据.

    如果你要以开发商延迟交房为由进行索赔,根据<合同法>第54条第二款,你应该向法院申请撤销你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当这份合同撤销后,就可以按第一份合同向开发商索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查看全文↓ 2014-03-20 11:09:13
  • 144****2847

    可以重新写协议(说明以前够买)或是其他可证明当时购买事实的其他证据

    查看全文↓ 2014-03-19 20:17:42
  • 146****2902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查看全文↓ 2014-03-19 19:05:22
  • 151****7716

    对你以后卖房子没有影响的,要是想找的话就到之前的中介让他们给你复印一份

    查看全文↓ 2014-03-19 09:58:12
  • 134****2928

    您好:合同可以找您当时买房的那个中介公司帮您在复印一份,有没有都无所谓,不会影响您以后买卖此房的,尽管放心就可以。

    查看全文↓ 2014-03-19 09:15:55
  • 137****4304

    没关系 拿身份证去开发商那调档

    查看全文↓ 2014-03-18 11:39:53

相关问题

  • 1、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2、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3、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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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通常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定金,卖方应该赔偿买方。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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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比较简单,直接跟开发商说好就可以了,重新用你老婆的名签合同,重做贷款,但是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了,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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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权办理事宜,若是开发商的原因。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以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的规定,如合同中约定了办理产权证时间,则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如未约定,则自交房之日起90日内办理。如因开发商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产权证书,可依据前述规定主张责任。另外,还需明确所购买的该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商品房,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地产房”,如是“地产房”则不受法律保护,不能依据前述规定向开发商主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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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纸条需妥善保管,且有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签字方可有效不过出于谨慎考虑,可要求第三方即中介方签字作为见证方更具效力您可参见原合同,就争议解决方式一条款下的细则一般为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贰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您与甲方签字的字条属于协商解决的结果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大多为君子协定除非买卖双方或与第三方即中介方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重大冲突通常情况下都是通过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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