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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来石家庄快10年了,现在可以办理居住证是不是外地人也可以申请廉租房呀,谢谢!

146****1134 | 2014-03-18 13:18:02

已有3个回答

  • 137****9525

    关于廉住房您可以到相关的单位咨询,看看具体需要什么证件。如果只是单纯的居住证不知是否可以,您也可以上网查查相关的资料。

    查看全文↓ 2014-03-19 21:11:01
  • 148****9513

    到物业公司开证明,再用你的工龄和补足剩下的钱将房子产权买下,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

    查看全文↓ 2014-03-19 17:53:24
  • 152****2390

    到物业公司开个证明,然后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就可以了。

    查看全文↓ 2014-03-18 13:30:06

相关问题

  • 房产税是按照家庭来计算。不交税面积≤家庭人口数(夫妻和未成年子女)*60平方。超出的面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计算。您是外地人,如果买的房子需要交纳房产税。您可以办一个“上海市居住证”。房产税先交。居住证满三年以后房产税是可以退回的。另外,外地人首先要解决是否限购的问题。您需要提供“近两年内满十二个月的税单”(时间节点为签订买卖合同的时间往前推两年,如果仅为过户用,税单可以中断)。另外:您如果有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副联的有效时间满三年。是按照上海人来对待的。如果您是集体户口,若能提供上海市户籍证明,也可以按上海人对待。希望对您有帮助。 有疑问请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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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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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要出示在重庆市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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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人申请廉租房可以吗1、外来人口只要满足申请条件就可以租住廉租房。廉租房申请条件:有本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不含)的家庭。 无住房家庭:承租他人住房、借住亲戚、朋友或邻居住房、借住父母、子女住房、居无定所。并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提出申请。2、各地廉租房具体的申请条件或标准会有所不同,申请人必需符合当地的廉租房标准才能够成功的申请廉租房。廉租房怎样申请1、申请人准备申请廉租房的相关文件,一般要提供以下文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提出廉租房的申请: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申请文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的申请,并根据申请书的内容,认真的填写廉租房申请书。在填写的过程中,要做到字体工整,不得乱涂乱画。3、经过相关部门经过初审、公示、复核程序确定申请人的申请资格。然后进入摇号配租。在配租完成后,需要签订廉租房租赁合同,入住。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入住合同期满以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住的需要注意,提前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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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实物配租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第五条 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老人、严重残疾人员(以下简称重残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和承租危房及面临拆迁的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实物房源不足时,可采取租房补贴方式过渡。其中:老人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重残人员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有经残联鉴定为重度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家庭是指申请家庭成员中患有以下病症或做过以下手术:具体指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家庭成员是否患有上述病种,需要出示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承租危房是指申请家庭承租的住房经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面临拆迁是指申请家庭居住房屋已列入区县建委(房管局)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内,并已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低保申请家庭成员按民政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认定;不属于低保的其他申请家庭成员按下列人员认定:(一)配偶;(二)父母;(三)未成年子女;(四)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六)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重残人员家庭1人户按2人计算。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住房面积按照使用面积计算。承租公有住房的,使用面积按《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上标明的计租面积为准;居住私产住房的,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除以1.333计算。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下列房屋面积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一)全部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已购公有住房);(二)全部家庭成员按照本市规定租金标准承租住房;(三)全部家庭成员拆迁待安置的住房;(四)全部家庭成员在集体土地上自有的正式住房;家庭人均住房面积计算公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住房面积÷其所在住房同一《租赁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下的长期共居户籍人口(共居人口在它处有住房除外) 申请家庭成员它处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人口。申请家庭居住在自建房内、单独立户,且他处无正式住房的,自行拆除自建房或承诺配租后自行拆除,可申请廉租住房。申请家庭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后,可按无房户配租廉租住房;申请家庭住用其父母、子女自有或承租的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标准的,可按全额配租廉租住房。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全部家庭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家庭总资产净值是指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净值及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家庭总资产净值中除拆迁补偿款及房屋折价外,现金、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项之和不能超过民政部门规定的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