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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登记

158****5390 | 2014-03-20 10:26:22

已有2个回答

  • 149****7397

    首先:让欠钱的人先办理他自己的《房屋所有权证》,如果他不去办理,则让欠钱的人给你写一份委托书(要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全权委托你办理欠钱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以后的房屋转移登记事项。
    其次:拿着公证处公证了的《委托书》、欠钱人购房时的《购房合同》、完税发票以及当地房屋登记机关需要的手续,先办理欠钱人的《房屋所有权证》。
    **后:拿到欠钱人的《房屋所有权证》后,在按照当地房屋登记机关提出的手续,办理转移登记,登记在你的名下,办理你的《房屋所有权证》。

    查看全文↓ 2014-03-23 09:21:37
  • 147****4145

    购房协议应有有关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的条款,凭协议条款追究卖方责任。
    为何10多年没办过户手续。但协议有了,购房款已经付了,交房手续要按协议办完。
    卖方坚持不办过户手续,只能打官司,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查看全文↓ 2014-03-20 10:55:41

相关问题

  • 购房协议应有有关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的条款,凭协议条款追究卖方责任。为何10多年没办过户手续。但协议有了,购房款已经付了,交房手续要按协议办完。卖方坚持不办过户手续,只能打官司,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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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手房过户需的手续是去天津的房管局办理。一、登记要件①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③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④赠与合同(原件留存);⑤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预告登记记载的,转让房屋应当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宅基地上农民住宅房屋转让的,应当经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二、登记时限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需要哪些东西?需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件、房屋买卖合同、交纳契税凭证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即可。四、如何查询二手房的产权状况?1、查验卖方提供的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产权证书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如: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2、到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拟购房产产权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例及拥有权形式;2、档案文号,查询者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取阅该份文件副本;3、房屋平面图等。3、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事实。而要了解房屋可能存在的债务则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抵押贷款的合同,需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金额;2、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3、所购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城市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的房屋),如属于上述类型房屋,是否有批准上市的相关证明。综上,购房人要了解房屋产权的真实情况,除向卖房人索要产权文件外,还应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产的产权记录。通过两者比照,才能清楚地知道拟购房屋的产权细节,不至于有所遗漏,从而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 房屋买卖的所有权过户和转移登记,一般在购房者购房后,由买卖双方或售房单位代理,到住房所在地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产权证是对进行了房屋产权登记后所发证件的统称。根据登记的产权情况又可分为《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和《房屋他项权证》三种。《房屋所有权证》发给拥有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共有权保持证》发给房屋共有人。《房屋他项权证》发给与房屋所有权有关的其他财产权人,如典权人、抵押权人等。《房屋产权证》一旦遗失,应尽快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领新证。申请人应提交补领新证申请书和登载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经房管机关审查确认后,补发新证,并按规定征收重新登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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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登记办法要先办理初始登记,如果司法确权而同时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登记机构应发公函说明,如果法院不理会,只有按协助通知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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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如果您付了卖方所有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买卖协议、契税、登记费等,就可以进行房屋不动产登记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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