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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初始登记错误,现在怎么过户?

154****4404 | 2018-09-06 16:30:30

已有5个回答

  • 146****2819

    按登记办法要先办理初始登记,如果司法确权而同时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登记机构应发公函说明,如果法院不理会,只有按协助通知书办

    查看全文↓ 2018-09-06 16:31:35
  • 133****7062

    新建房屋履行初始登记是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
    (二)初始登记审查的是开发建设单位土地、规划及竣工验收等手续,未初始登记或不予初始登记的房屋可能是因为该建设单位建设手续不全,不符合初始登记条件。

    查看全文↓ 2018-09-06 16:31:29
  • 152****0079

    房管局可以查询到,而且备案就无法改名。
      如果在产证下来之前更改名字,是必须要在开发商递交材料之前就申请更改的,而且如果之前开发商没有跟您承诺可以更名的话您也是没有办法操作的。备案前,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只要和开发商协商一致,购房合同是可以变更。
      现在您的房子已经备案,更改名字已经没有办法。所以您只有通过二手房买卖进行处理,然后进行公证处理,等产证下来之后在进行产权证过户。

    查看全文↓ 2018-09-06 16:31:22
  • 143****9975

    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查看全文↓ 2018-09-06 16:31:16
  • 132****6590

    权属登记分别为: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房屋权利人在总登记或产权转移、变更、注销时进行登记,申请人在房屋权利原始取得时进行登记。
    初始登记指新建房屋,申请人应在竣工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等。
    初始登记说明此套房产现在产权人为何人,侧面印证了此套房产至少在查询之时尚未交易过户。
    这是物权的公示效力,而房产本身可能已经签订了买卖合同,只是尚未过户,这是债权效力。

    查看全文↓ 2018-09-06 16:31:11

相关问题

  • 你好,房屋初始登记需提供以下资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共有的房屋应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明);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6、白蚁防治证明;7、房屋测绘报告;8、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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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一、申请更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 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所以,如果遭遇了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情形,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方法二、申请异议登记  实际生活中,往往大部分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这就要用到第二招。《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不动产登记 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 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如果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但请注意,异议登记后,利害关系人需要 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异议登记的作用就是将不动产目前的登记状态暂时封存,以防止权利人转移或出卖该不动产。  方法三、提起民事诉讼  在实践中,大部分当事人对不动产的归属有异议,产生争议的根源在于对物权变动的民事法律关系有异议,当事人要求转移登记,应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从司法实践来看,大致包括两类案例:  (1)进行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如买卖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致使登记的权利人和真实的权利归属人不一致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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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到发证机关 **局去开个证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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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 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房屋登记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更正登记”。所以,如果遭遇了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情形,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拿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还应当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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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先去国土局办理,他会开给你一张一次性告知书需提供的材料:1.户籍证明(派出所出具) 2.建房审批资料(档案局,人民东路文化广场东)3.村委证明盖章签字,证明国土局会提供模板. 带上土地证,房产证,然后当事人全部到帐签字盖手印, 全部弄好后,国土局当场出一张 "告知书", 凭这个告知书才能办公证之类的事情.备注:82年12月之前盖的房子是没有准建证的. 需要办张建房证明,村里盖章,然后去新的镇政府盖章,好像是4楼. 所有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去世父母一方的死亡证明,还有你的户口本户主和你的一页付在同一张上.然后带上这些资料去公证处.公证处前台会先审核一下你的资料,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可以叫所有当事人去公证处办理公证, 要所有人到场签字的.公证书要等段时间,等公证书出来,就可以办理土地和房产证的更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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